南陽工藝美術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7-06 22:06:43本站原創
南陽工藝美術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實施陽光高考的相關規定,做好2025年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5〕1號)文件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南陽工藝美術職業學院普通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南陽工藝美術職業學院。
第五條辦學地點:河南省南陽市鎮平縣玉佛大道。
第六條辦學層次:專科
第七條辦學類型:全日制公辦高校
第八條學制:三年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條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和實施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學校紀委辦公室負責對招生工作全過程監督。
第四章招生專業、計劃、及招生對象
第十二條招生專業:寶玉石鑒定與加工、玉器設計與工藝、珠寶首飾技術與管理、首飾設計與工藝、藝術設計、動漫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雕刻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電子商務、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健身指導與管理、音樂表演、大數據技術、人工智能技術應用、新能源汽車技術、智能制造裝備技術、應急救援技術、電梯工程技術、安全技術與管理。
第十三條學校招生計劃以河南省教育廳核定公布為準的統招計劃。
第十四條學校招生計劃嚴格按照省教育廳審核批準的計劃數執行。招生計劃主要通過兩個渠道公布: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二是通過學校網站、公眾號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學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學校負責、教育考試院監督”的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各方面素質,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錄取規則
1.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堅持“公正、公開、公平、擇優”原則。
2.嚴格按照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錄取政策實施。學校實行“專業清”的錄取原則,考生志愿優先,根據專業計劃數,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先錄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錄取后未完成計劃,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類推,直至完成專業計劃;對所報專業志愿未被錄取,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成績并列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3.藝術類專業考生需參加河南省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對文化考試成績及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省定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按照河南省統一設定的投檔排序成績計算辦法實行“專業清”的錄取原則,成績并列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學校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等部門聯合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補充規定。對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參加高考體檢的考生,不予辦理錄取手續。
第十八條學校同意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主管部門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九條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錄學校招生網站查詢。
第六章收費標準、學生資助政策
第二十條按照《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的通知》(豫發改收費〔2020〕456號)文件規定,學校各專業學費及住宿費收費標準如下:
1.學費:各類專業學費標準為:文史類專業:3700元/人?年、理工類專業:4200元/人?年、藝術類專業:6000元/人?年。
2.住宿費:570元/人?年(6人間)。
第二十一條獎學金、助學金
1.獎學金: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經濟困難的品學兼優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學校獎學金,根據成績和操行考核表現評定,分為一、二、三等,獎勵標準分別為每生每年1000元、800元和600元。
2.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按困難程度確定,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7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3700元。
3.服兵役學費資助:自主擇業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規定,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學生在校或畢業后應征入伍,可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復學后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第二十二條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所在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也可在入學后向高校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助學貸款20000元。
第七章新生報到、資格復查和學歷證書
第二十三條被我校錄取的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和有關證件,按學校要求和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如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需及時與學校招生部門聯系書面辦理請假并附相關證明。請假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者,逾期未報到,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學后,學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資格進行復查。對存在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及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此次招生考試錄取的學生,按照錄取專業的培養方案安排教學,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由學校頒發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學校名稱為南陽工藝美術職業學院。
第二十六條各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統一為英語。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學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學校名義組織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由南陽工藝美術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咨詢方式、地址:
咨詢電話:0377-62066666、63080777
監督電話:0377-83888660
學校地址:河南省南陽市鎮平縣玉佛大道中段66號
郵編:474284
網址:http://www.nygymy.com
E-mail:nygymsxy_z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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