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科技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7-06 22:06:00本站原創
濮陽科技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5〕1號)要求,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2025年濮陽科技職業學院普通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濮陽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實行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濮陽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學院概況
(一)學院全稱:濮陽科技職業學院
(二)辦學性質: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三)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學制:三年
(四)辦學地點:河南省濮陽市大慶路與揮公大道交叉口
(五)頒發證書學院名稱:濮陽科技職業學院
(六)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七)學院簡介
濮陽科技職業學院是2023年1月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院校。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學院成立2025年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院招生章程及有關規定、實施細則,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集體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相關事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書記、院長擔任。
第六條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
第七條學院成立招生工作紀檢監察組,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以及招生錄取的公平、公正、公開,嚴格實施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招生計劃與對象
第八條招生計劃嚴格按照省教育廳審核批準的計劃數執行。招生專業詳見專業信息表。招生計劃主要通過兩個渠道公布: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二是由學院通過網站、公眾號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招生對象為已取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資格的各類考生。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九條招生錄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規定。
(一)錄取規則
1.對進檔考生按照“平行志愿”規則錄取,即“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嚴格執行生源省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的相關政策,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當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對于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同分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首選科目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2.體育類實行平行志愿規則錄取,按照河南省統一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位計算辦法進行錄取。同分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首選科目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二)學院所有專業對外語語種不做要求,但本院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
(三)學院不設定男女生比例;對考生體質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院將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視不同情況予以相應處理。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五章收費標準
第十條學費按河南省發改委、教育廳、財政廳下發的《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的通知豫發改收費[2020](456號)》要求公布:文科類專業:3700元/生/年;理科類專業:42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6000元/生/年。住宿費標準440元/生/年(8人間)。
第六章助學金與資助制度
第十一條學院建立了完善的資助政策體系,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實施獎勵,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進行資助。
(一)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后可向學院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所在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助學貸款20000元/學年。
(二)獎學金: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經濟困難的品學兼優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學校獎學金,根據成績評定,分為一、二、三等,獎勵標準分別為每生每年2000元、1500元和1000元。
(三)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按困難程度確定,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3700元。
(四)勤工助學:學院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優先安排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上崗,學生通過勞動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
(五)服兵役學費資助: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軍士(原士官)的高校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對應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自愿復學或入學的,實行學費減免;對退役后,自主就業,通過全國統一高考或高職分類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學校并到校報到的入學新生,實行學費減免。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金額,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兩者金額較高者執行;復學或新生入學后學費減免金額,按高等學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學費減免的標準,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超出標準部分不予補償、代償或減免。
第七章其他
第十二條新生報到:已錄取的新生應該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校同意不按時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信息,將上報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在錄取庫中予以注銷,并建立《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考生備案數據庫》,報教育部備案。學生學業期滿,頒發統一電子注冊的“濮陽科技職業學院”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三條我院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院名義組織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院將依法追究其責任,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
第十四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上級有關政策為準。解釋權歸濮陽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
第十五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濮陽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
聯系地址:河南省濮陽市大慶路與揮公大道交叉口
郵政編碼:457100
聯系電話:0393—39699883969998(傳真)
監督電話:0393—3969900
學校網站:https://www.pykjzyxy.com
E-mail:pykjzyxyzsjy@163.com
招生就業處微信公眾號:濮陽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
學院微信公眾號:濮陽科技職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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