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7-06 21:55:37本站原創
駐馬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我校2025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關高考招生錄取工作的政策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考試院、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和指導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駐馬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第五條學校地址:
主校區:河南省駐馬店市經濟開發區盤龍山路2658號
分校區:河南省駐馬店市確山縣學苑路399號(學校分校區位于確山縣,當分校區建設達到辦學條件,并在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開展招生,最終辦學地點以批復的為準。)
第六條辦學層次:專科
第七條辦學類型:高等專科學校
第八條辦學性質:公辦
第九條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十條證書頒發: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核成績合格,準予畢業并由駐馬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頒發國家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書記、校長任組長,相關處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和錄取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和招生對象
第十三條學校招生計劃的制定以社會人才需求、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為主要依據,立足河南,統籌考慮2025年河南省各地市高考人數和生源情況,確定分專業招生計劃的編制原則和辦法。學校按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批準的2025年各專業招生計劃執行。學校不預留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招收專業有學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學教育、小學英語教育、音樂教育、美術教育、社會體育、工藝美術品設計、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計算機應用技術、人工智能技術應用、電子商務、音樂表演、現代家政服務與管理、研學旅行管理與服務、體能訓練、電氣自動化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應急救援技術、智能制造裝備技術、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數字媒體藝術設計、體育保健與康復等23個專業。
第十五條學校招生計劃通過省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六條招生的范圍、招生對象
(一)范圍:面向河南省
(二)招生對象:通過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且參加全國2025年普通高考的學生
第五章招生錄取
第十七條學校錄取工作采取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方式進行。
第十八條普通類錄取規則
學校實行“專業清”的錄取原則,考生志愿優先,根據專業計劃數,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先錄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錄取后未完成計劃,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類推,直至完成專業計劃;對于所報專業志愿未被錄取,又同意專業調劑的考生,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調劑錄取;對于所報專業志愿未被錄取,同時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同分數考生,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和物理/歷史成績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藝術類:文化課考試成績及專業測試成績均達到省定控制分數線。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按照河南省統一設定的投檔排序成績計算辦法進行錄取。同分數的考生,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專業綜合的順序,若部分省(區、市)有相關要求或規定,以該省(區、市)要求或規定為準,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生源省份有明確的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規則執行;若無明確投檔規則,按我校錄取規則投檔。
體育類:文化課考試成績及專業測試成績均達到省定控制分數線。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按照河南省統一設定的投檔排序成績計算辦法進行錄取。同分數的考生,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專業綜合的順序,若部分省(區、市)有相關要求或規定,以該省(區、市)要求或規定為準,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生源省份有明確的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規則執行;若無明確投檔規則,按我校錄取規則投檔。
第二十條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錄取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招收的學生外語語種不限,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二條學校對考生體檢的要求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二十三條學校補錄工作嚴格執行補錄的缺額計劃,對達到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錄取,直至缺額計劃錄滿為止。
第六章資助政策、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四條為幫助困難家庭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不讓任何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學校嚴格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等國家資助政策和資助標準執行,同時學校根據校內實際情況,設置有校內資助政策。
(一)國家資助政策
1.國家獎學金
10000元/生/年,擇優獎勵。
2.國家勵志獎學金
6000元/生/年,獎勵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3.國家助學金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平均3700元/生/年。
退役士兵可享受每生每學年3700元國家助學金。
4.國家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后可向學校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所在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助學貸款20000元。
5.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
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軍士(原士官)的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對應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自愿復學或入學的,實行學費減免;對退役后,自主就業,通過全國統一高考或高職分類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學校并到校報到的入學新生,實行學費減免。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金額,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兩者金額較高者執行;復學或新生入學后學費減免金額,按高等學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學費減免的標準,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超出標準部分不予補償、代償或減免。
6.綠色通道
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時,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二)校內資助政策
1.優秀學生獎學金
優秀學生獎學金分為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3個等級。
一等獎每人每年2000元;二等獎每人每年1500元;三等獎每人每年800元。每學年秋季進行評選,實行一次性發放。
2.學校助學金
學校根據在校生家庭經濟狀況,對未享受到國家助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每月100—300元生活資助,每年按十個月發放。
3.減免學費
經本人申請,學校調查核實,確系無力繳納學費者,學校酌情給予減免部分或全部學費。
4.臨時困難資助
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在校學生本人在校期間因大病或受傷花費巨大的,學生家庭如遇突發性、臨時性特殊性經濟困難均可申請臨時困難補助。
5.勤工助學
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勤工助學來解決生活困難問題。
第二十五條學校嚴格根據豫發改收費[2020]456號文件規定收費。我校2025年學費標準:文科類3700元/生/年,理工類4200元/生/年,藝術類6000元/生/年;住宿費標準:8人間:600元/生/年。
第二十六條我校沒有委托校外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為駐馬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防止上當受騙。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解釋權在學校招生就業處。
第二十八條聯系方式
河南省駐馬店市經濟開發區盤龍山路2658號
郵編:463000聯系電話:0396—35893773690686
傳真:0396—2882658學校網址:www.zyz.edu.cn
E-mail:10062@zyz.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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