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社會管理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7-06 21:54:48本站原創
三門峽社會管理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規范三門峽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招生行為,維護良好招生秩序,促進公平、科學選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關于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三門峽社會管理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全日制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完善規章制度,加強信息公開,嚴格實施“陽光工程”招生。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三門峽社會管理職業學院
第四條辦學層次:專科
第五條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第六條辦學地點:河南省三門峽市職業教育園區學府路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七條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確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專業、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八條學校紀檢監察室負責對招生工作嚴格監督管理,優化服務流程,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開展。
第四章招生對象與招生計劃
第九條招生范圍及對象
(一)招生范圍:主要面向河南省,其他省的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各省招生工作主管部門審批公布為準。
(二)凡參加2025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均可報考我校。其它政策按照國家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十條招生計劃分配原則
按照上級部門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依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學校自身發展實際,結合近年分省分專業計劃編制與執行情況,統籌考慮生源結構、區域均衡、生源質量等因素,根據國家戰略需求、社會經濟發展需要以及學校辦學質量和畢業生就業情況,合理優化編制學校分省分專業來源計劃。各批次招生執行過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計劃轉入到其余批次統招計劃。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選考科目和各專業相關報考要求等通過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學校招生信息網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錄取規則和限制
第十一條學校錄取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并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和本章程的有關規定,實行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學校執行教育部及各省照顧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
第十三條錄取規則
(一)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清”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同意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若不同意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二)對于投檔成績相同的進檔考生,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三)報考我校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志愿的河南考生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統一設定的投檔規則,由高到低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的進檔考生,按文化課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教學使用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十五條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六條身體健康狀況按國家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經學校批準則予以正常錄取。對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參加高考體檢的考生不予辦理錄取手續。
第十七條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形式公布。
第六章收費標準
第十八條學費及住宿費標準
我校2025年各專業收費標準按照河南省發改委、財政廳、教育廳聯合下發的豫發改收費〔2020〕456號文件執行。
學費:文科類專業3700元/生·年;理工類專業42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6000元/生·年。
住宿費標準:六人間800元/生·年
第七章資助政策
第十九條本著“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原則,學校建立了完善的學生資助體系,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實施“獎、助、貸、勤、免、補、減”等資助政策。
(一)綠色通道
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期間,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學校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二)服兵役學費資助
自主擇業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規定,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學生在校或畢業后應征入伍,可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復學后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三)國家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解決學費和住宿費,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在校期間利息由國家承擔,貸款年限及利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國家助學貸款分為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學校學生資助中心咨詢辦理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或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咨詢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四)助學金
在籍在校全日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按困難程度審核批準后,平均資助標準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3700元。校內助學金根據評定,資助標準每生每年500元。
(五)國家勵志獎學金
二年級(含)以上在籍在校全日制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審核批準后,每年獎勵6000元,頒發河南省教育廳統一印制的榮譽證書。
(六)國家獎學金
二年級(含)以上在籍在校全日制品學兼優、綜合素質表現突出的特別優秀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審核批準后,每年獎勵10000元,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榮譽證書。
(七)學校獎學金
根據成績評定,分為一、二、三等學校獎學金,獎勵標準分別為每生每年1100元、900元和700元。
(八)勤工助學
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優先安排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上崗,學生通過勞動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資助標準是每月260元。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條新生報到和新生復查
(一)經學校正式錄取的新生,須攜帶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準考證、考生檔案及有關證件材料,按學校規定正常報到日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考生,應向學校招生部門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校同意,超過正常報到時間20天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二)新生入學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進行復查。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身體條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由學校頒發三門峽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與普通高校畢業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二條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河南省三門峽市職業教育園區學府路
郵政編碼:472100
招生咨詢電話:0398-3808291、3808289
學生資助聯系電話:0398-3808093
學校網址:www.smxcsa.edu.cn
學校官方微信公眾號:smxcsa2017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學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組織開展招生工作。凡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將依法追究其責任。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三門峽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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