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7-05 15:22:51本站原創
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為了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學校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依據國家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概況
1.學校名稱: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
2.辦學地點:江蘇省泰州市梅蘭東路8號
3.辦學層次:本科
4.學校類型:獨立學院
5.辦學性質: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6.招生類型:全日制普通類高等學歷教育
二、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使用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報考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2.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對《指導意見》中規定“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均按“不予錄取”執行。
3.英語專業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其他專業不限語種。學生入學后均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四、錄取
1.新生錄取按照“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的要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擇優錄取。
2.我校根據考生報考情況確定投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10%;按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05%。
3.我校認可各省加分政策。
4.對于江蘇省內進檔考生,平行志愿按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征求志愿按“投檔成績+同分排位”“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對于江蘇省外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分數優先”原則錄取,不設專業級差。
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其他考生。若錄取排序基準成績相同,數學、外語兩門成績之和高者優先,如仍相同,數學成績高者優先。
5.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入學資格及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復查不合格者,按國家和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五、證書頒發
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經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六、收費標準、獎助學措施及退費辦法
1.學費:根據《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關于優化民辦高校收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蘇發改收費發〔2023〕677號)文件精神,學費收取標準為文科類專業18000元/生·年、理工科類專業200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22000元/生·年,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環境工程、會計學、土木工程、機械工程、軟件工程、電子信息工程等7個專業(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在上述標準基礎上上浮10%。(各專業學費標準詳見招生計劃表)
2.住宿費: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于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文件精神,學校學生公寓按照具備的條件收取相應標準費用,具體為700元/生·年~1400元/生·年。
3.獎助學措施:學校設有多項獎學金,以激勵學生奮發成才。另外,學校提供多種形式的勤工助學崗位,用以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4.退費辦法:按照國家有關文件及我校《學分制收費暫行管理辦法》執行。
七、監督機制
1.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信息公開的規定,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十公開”為主要內容的信息公開制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2.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招生工作的重大問題和有關政策進行集體研究和決策;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務。
3.紀檢監察部門組成招生監督檢查小組,對招生工作的各個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紀律約束。
八、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23-86150066招生網址:https://zs.nustti.edu.cn
通訊地址:江蘇省泰州市梅蘭東路8號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
監督電話:0523-86150100郵編:225300
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十、本章程由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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