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視覺藝術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5-07-05 14:49:30本站原創
南京視覺藝術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況
院校全稱:南京視覺藝術職業學院
辦學層次:專科
辦學性質: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學制:三年
辦學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溧水區柘寧東路116號
二、學院簡介
南京視覺藝術職業學院創建于2000年,是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民辦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學院位于南京市溧水區空港新城,占地面積800畝,校園山水相依、環境優美。學院現有傳媒系、設計系、音樂系、人文系和國際學院五個教學單位,設置了順應新時代社會發展需求的影視傳媒類、藝術設計類、音樂舞蹈類以及服務管理類等25個專業,建有數字化演播廳、音樂廳、高爾夫練習場、周寧攝影博物館、NIVA當代美術館等教育教學設施。建校以來,學院秉承“精藝創新、追求卓越”的校訓,櫛風沐雨,砥礪前行,為社會輸送了一批又一批專業素養高、德才兼備的復合型專業人才。
三、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含專業名稱、專業代碼、學制等信息)及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四、錄取規則
1.江蘇省藝體類專業:體育類、美術類、音樂類(聲樂、器樂)、舞蹈類、播音與主持類專業,分別使用相應省統考成績。專業和文化成績均達省控線,按投檔分(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進行錄取。
2.江蘇省普通類專業: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進行錄取。
3.外省(市)藝體類有統考成績的專業,認可其統考成績。外省(市)藝體類、普通類考生錄取辦法執行各有關省(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政策。
4.各省(市)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按投檔分排序,遵循專業志愿依次錄取,并同步處理調劑專業志愿,在不能滿足考生專業志愿的情況下,對于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直接安排專業,即專業志愿與調劑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同分排序規則:按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門出臺的同分排序規則(或排序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沒有明確的同分排序政策,則按專業志愿順序靠前的優先錄取;如仍相同,普通類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總分、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藝體類考生再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按照以上規則排序后,如仍相同,新高考改革省份則綜合衡量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其余省份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素質,擇優錄取。
5.符合所在省(市)規定的加、降分條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績錄取。
6.我院對考生外語語種不作限制,但學生入學后,學院將以英語作為主要外語教學語種開展教學活動。
7.各專業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對指導意見中規定的“院校可不予錄取”的,均按不予錄取執行。
五、收費標準
1.學費:根據《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關于優化民辦高校收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蘇發改收費發〔2023〕677號),本批次招生專業學費為20000元/學年。
2.住宿費: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于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按照學生公寓具備的條件,收取標準為1200-2000元/學年。
六、資助政策
學院建有完備的資助體系,主要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各類校級獎學金等;設有各類勤工儉學崗位;設有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
七、學歷證書
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由南京視覺藝術職業學院頒發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八、聯系方式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溧水區柘寧東路116號
郵編:211215
咨詢電話:025-57246666/57246688/57246655(傳真)
監督電話:025-57246677
網址:www.niva.cn
本章程由南京視覺藝術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制定并解釋,如有與教育部及各省(市)招生政策及規定不符之處,按教育部及各省(市)招生政策及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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