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空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6-11 18:24:45本站原創
西安航空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招生工作規范有序開展,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并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學校依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5〕1號)文件要求,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嚴格落實高校招生“陽光工程”,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全程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西安航空學院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高職(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西安航空學院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本、專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學校設有飛行器學院、民航學院、機械工程學院、電子工程學院、材料工程學院、計算機學院、能源與建筑學院、車輛工程學院、經濟管理學院、人文與外國語學院(公共藝術教育中心)、理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體育部、繼續教育學院、軍士學院和液壓技術研究院等16個教學科研單位。開設飛行器制造工程、飛行器動力工程、飛行技術、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機器人工程等39個本科專業,覆蓋航空航天、機械、材料、電氣、交通運輸、工商管理等19個專業大類,涉及工學、管理學、理學、文學、經濟學、藝術學等6個學科門類。現擁有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8個,省級本科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1個,省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3個,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3個,省級虛擬仿真實驗教學中心1個、省級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4個,省級虛擬仿真實驗教學一流課程1門;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省級一流本科課程、精品在線開放課程等61門。獲得國家級、省級教學成果獎19項,其中國家級1項,省級特等獎1項、一等獎7項。現有在校生14000余名。
第五條辦學地點
蓮湖校區:西安市西二環259號郵編:710077
閻良校區:西安市閻良區藍天二路9號(國家航空產業基地)郵編:710089
學校網址:https://www.xaau.edu.cn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七條學校教務處代表招生委員會行使職權,貫徹執行教育部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與實施。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網:https://zb.xaa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29-8425777584250446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學校面向全國招收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和備案,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均以各省級招考部門公布為準。
第九條學校飛行技術專業面向陜西、山西、山東、河南、河北招生,分省招生計劃及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考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條學校開展中外合作本科教育項目、國際創新課程ICC項目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及錄取批次以相關省級招辦公布為準。
第十一條學校參加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本科招生專業汽車服務工程,招生計劃共計80名。
第十二條學校開展定向培養軍士招生,軍種、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及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考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三條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為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在各招生省份均采用服裝表演統考成績。分省招生計劃及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考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四條學校將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地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章錄取原則
第十五條定向培養軍士的招生條件按照國家及生源省份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飛行技術專業考生按照《普通高校飛行技術專業招收飛行學生實施辦法》(民航發〔2019〕75號)規定,須參加招飛報名、民航專業機構體檢及背景調查,合格后方可報考。
第十七條機械電子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由我校與德國北黑森應用技術大學合作舉辦,僅錄取有志愿考生。完成全部學業(前3年在國內、后1.5年在德國)且達到授位條件的學生,可同時獲得西安航空學院頒發的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及德國北黑森應用技術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由我校與美國肯塔基州立大學合作舉辦,僅錄取有志愿考生。完成全部學業(均在國內)且達到授位條件的學生,可同時獲得西安航空學院頒發的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及美國肯塔基州立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及國際創新課程ICC項目錄取學生,入校后不得申請轉入普通類專業。
第十八條對考生(不包括報考定向培養軍士、飛行技術及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的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參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九條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投檔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和我校已公布的2025年招生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條普通類專業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原則,依據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錄取專業。在投檔成績相同時,按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檔位次排序的,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考生所填報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投檔成績并結合體檢結論等情況調劑錄取到其他缺額專業。
第二十一條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不限,入校后教學安排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小語種慎報。
第二十二條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凡報考我校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的考生,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各招生省份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各省規定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同的,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該專業要求考生:女生身高為162cm(含)至176cm(含),男生身高為173cm(含)至186cm(含);無色盲、色弱;著夏裝時體表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的疤痕和色素沉淀斑、無影響肢體功能的疤痕、紋身和難以治愈的皮膚病。考生體檢信息以2025年普通高考體檢結果為準。
第六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學校嚴格按照陜西省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七章學生資助政策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障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
第二十四條國家資助
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10000元。
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6000元。
國家助學金:一般困難每生每年3200元,特別困難每生每年42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700元。
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超過20000元。
服兵役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
第二十五條學校資助
學校獎學金:學校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設立了“奮飛”校長特別獎、優秀學生獎學金、求真求實之星、勞動實踐之星等多項學校獎學金,獎勵金額500-5000元。
勤工助學:學校為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培養學生自立自強、創新創業精神,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組織開展勤工助學活動,按規定計酬發放。
第二十六條社會資助
企業獎學金:大運集團、波客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中科航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業,在學校設立企業獎學金,獎勵金額500-2500元。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七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電子注冊,取得學籍。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及相關省市的招生規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由西安航空學院教務處負責解釋。
標簽:西安航空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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