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報名
2025-06-08 11:11:13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一、報名
1.報名條件和具體工作按《關于做好廣東省 2025 年普通高 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招〔2024〕6 號)執行。
2.報名結束后,各市、縣(市、區)招生辦公室要做好考生 電子檔案和紙介質檔案建立工作。
3.考生電子檔案是考生考試、高校錄取、高校學籍管理以及 發放畢業證書的依據,考生電子檔案數據要確保真實準確、圖像 規范,且與考生報名登記表等紙介質或相應信息數據庫內容一 致,考生應對其填寫的個人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因考生本 人信息填報疏漏或失誤造成無法參加考試、錄取和影響高等教育 畢業證電子注冊的,其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4.考生紙介質檔案由市或縣(市、區)招生辦公室統一管理, 按規定整理、密封好,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考生檔案內容 或收取考生建檔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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