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運輸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6-04 11:18:51網絡整理
北京交通運輸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章程制定原則
為了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學院全稱、主管部門
(一)學院全稱:北京交通運輸職業學院
。ǘ┲鞴懿块T:行政隸屬部門為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簡稱:市交通委),教育主管部門為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簡稱:市教委)。
第三條學院概況
(一)辦學類型:北京市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二)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ㄈ┊厴I證書: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全日制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四)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北京交通運輸職業學院
第四條辦學地點
(一)大興校區:北京市大興區濱河街18號院
(二)海淀校區:北京市海淀區四撥子北路16號院
。ㄈ┩ㄖ菪^:北京市通州區車站路71號院
。ㄋ模┴S臺校區:北京市豐臺區定安西里12號樓
第五條招生依據
北京交院招生工作嚴格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組織機構
北京交院設有招生工作委員會,在學院黨委領導下,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
第七條實施機構
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市場部)是北京交院高職招生實施機構,負責處理高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監督機構
學院紀委辦公室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
招生條件、專業和計劃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文件為準。
第十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學院無預留招生計劃。
第四章錄取
第十一條招生錄取規則
。ㄒ唬┱{檔比例: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為準,一般按100%投檔。
。ǘ┩稒n至我院的考生,依據計劃數采取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規則進行錄取。
。ㄈ┌凑债數卣猩鞴懿块T規定的方式公布錄取結果,學院負責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十二條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條件
。ㄒ唬┱Z種要求
錄取不限語種,我院外語教學只開設英語課程。
。ǘw檢要求
體檢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執行?忌眢w狀況應適合專業所要求的體質,考生須如實填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院按照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條款執行。
。ㄈ┎糠謱I身體條件等要求
1.軌道類專業:
。1)雙眼無色盲、色弱或弱視;城市軌道車輛應用技術專業,雙眼裸眼視力4.3以上且矯正視力達5.0及以上,其他軌道類專業矯正視力達5.0及以上。
。2)身高體重:男170CM-185CM、女160CM-175CM,體態勻稱。其中,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技術、機電技術、供配電技術、通信信號專業對身高體重要求可適當降低。
(3)五官端正、形象好、聽力正常、身心健康、無紋身。
。4)城市軌道車輛應用技術和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技術女生不宜報考(企業用工要求)。
(5)在公安機關無違法違紀記錄。
2.飛機機電設備維修、飛機電子設備維修專業:
。1)雙眼無色盲、色弱或弱視,矯正視力達5.0及以上。
。2)身高體重:男170CM-185CM、女160CM-175CM,體態勻稱。
。3)五官端正、形象好、聽力正常、身心健康、無紋身。
。4)口齒清楚,普通話流利,英文水平較好。
。5)父母及本人在公安機關無違法違紀記錄。
3.民航運輸服務(空中乘務與空港服務)專業:
(1)雙眼無色盲、色弱或弱視,矯正視力達5.0及以上。
(2)身高體重:男生:172CM-185CM(身高-105=體重{公斤}±5公斤);
女生:162CM-174CM(身高-110=體重{公斤}±5公斤)
。3)五官端正、形象好、牙齒潔白整齊、聽力正常、走路無明顯內外八字。
。4)面部、頸部、手部無明顯疤痕,無紋身,膚色正常,無皮膚病,無狐臭。
(5)無精神病及癲癇病史,肝功能正常,無傳染病及各類慢性疾病。
。6)口齒清楚,普通話流利,英文發音基本準確。
(7)在公安機關無違法違紀記錄。
第五章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三條收費標準
。ㄒ唬└呗殞W費:6000元/學年/人
。ǘ⿲W生公寓住宿費:650—1200元/年/人(根據各校區公寓房型不同,住宿費以北京市發展改革委批復定價為準。)
第十四條學生資助相關政策
凡被錄取的學生均享受國家規定的大學生的一切待遇,按國家規定發放生活物價補貼和辦理助學貸款;設有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及校內獎學金,鼓勵優秀學生和幫助貧困學生完成學業。
第六章附則
第十五條新生報到及入學資格復查要求
被錄取的學生,應按入學須知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對已經錄取報到的學生進行全面復查,對其中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法舞弊者,一經發現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相關機構備案。
第十六條聯系方式
。ㄒ唬┱猩稍冸娫挘010-69204968、010-69232401
。ǘ⿲W院網址:www.bjjt.edu.cn
。ㄈ⿲W院官方微信:北京交通運輸職業學院
。ㄋ模┘o檢監督電話:010-69233401
第十七條本章程解釋部門
本章程由北京交通運輸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市場部)負責解釋。
標簽:北京交通運輸職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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