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信息科技學院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5-05-24 22:42:00網絡整理
貴陽信息科技學院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實施,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貴陽信息科技學院
學校代碼:4152013650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本科
學校性質:民辦
學校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貴安新區花溪大學城思雅路8號
學校情況簡介:貴陽信息科技學院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批準獨立設置的本科層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創建于2001年,歷經貴州工業大學國際合作學院、貴州工業大學明德學院、貴州大學明德學院等時期,2021年5月經教育部批準,同年8月經貴州省人民政府下文批復,轉設為貴陽信息科技學院,開啟了學校高質量發展的新篇章。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學校成立由校黨委書記、校長和校內有關部門負責人等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
第五條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常設機構,設在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工作。
第六條學校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學校2025年招生計劃以貴州省教育廳下達,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五章錄取原則
第八條學校按各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確定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確認的政策加分)調閱考生檔案,調檔比例原則上為100%。
第九條錄取規則
(一)普通類專業
專業錄取時依據“志愿優先、遵循分數”的原則,按照考生投檔排序位次和學校確定的投檔比例進行錄取。
(二)藝術類專業
學校認可各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聯考或統考成績,考生文化統考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生源省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校執行生源省藝術類投檔規則。進檔考生在文化、專業考試成績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結合專業志愿擇優錄取。(三)體育類專業
考生須參加生源省統一組織的體育專業考試。對專業成績合格,文化成績上線的考生,學校按照“分數優先”(分數以投檔成績為準)原則,根據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如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錄取原則錄取。
第十條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未進行同分排序的批次或計劃類型,遇同分考生時依次分別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報考我校的考生,須符合我校在當地招生的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選考科目要求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公布為準,學校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二條新生入學后,外語必修課程設置為大學英語和大學日語。英語語種新生須修讀大學英語課程;非英語語種學生可根據個人語言基礎及教學安排,在開課容量允許前提下自主選擇其中一門課程修讀。
第十三條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條學校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部分專業特殊要求:
(一)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生物工程、環境工程、食品營養與檢驗教育;
(二)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視覺傳達設計、藝術與科技、數字媒體藝術、地理信息科學;
(三)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旅游管理、會計學、財務管理、健康服務與管理、工程管理、工程造價;
(四)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蘭、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的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五)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食品營養與檢驗教育;
(六)休閑體育專業:男生身高達168cm,女生身高達158cm。
第六章學費及學生資助政策
第十五條收費標準
嚴格按照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登記、學校公示后的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十六條獎助學政策
獎助(貸)學金:按教育部、貴州省教育廳和《貴陽信息科技學院學生手冊》相關政策規定,考生均可通過生源地國家信用助學貸款解決在校期間學費、住宿費,減輕家庭經濟負擔;貴州省脫貧家庭學生(原教育精準扶貧家庭學生)可享受貴州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專項學生資助,同時,學校通過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筑夢獎學金、校級等級獎學金(校級:一等、二等、三等獎學金)、單項獎學金(校級)、學習進步獎學金(校級)、校十佳大學生、校十佳畢業生、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崗位、臨時困難補助和社會獎助學金等對經濟困難的學生進行資助。
第七章新生報到及復查工作
第十七條被錄取新生必須持錄取通知書和有效身份證件按時入學,根據《新生入學須知》要求到指定學院報到。對未經學校批準,在學校規定的報到截止日期2周內未到校報到的,除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按照教育部、省及學校關于招生、入學相關規定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八章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十九條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完成培養方案的所有環節和學分,達到畢業要求,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陽信息科技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貴陽信息科技學院相應學科門類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由貴陽信息科技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聯系方式
聯系人:曾老師龍老師
咨詢電話:0851-86605992
紀檢監察電話:0851-88920706
學校網址:https://www.gyiist.edu.cn
招生網址:http://www.gyiist.edu.cn/zs/
微信公眾號:貴陽信息科技學院
微信小程序:貴陽信息科技學院招生網
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貴安新區花溪大學城思雅路8號
郵編:55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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