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工程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5-05-24 22:36:58網絡整理
德州工程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保證學校2025年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德州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德州工程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德州工程職業學院
第五條學校代碼:14857
第六條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七條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院校
第八條學校地址:山東省德州市天衢新區崇德八大道5939號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校長擔任組長,分管招生的校領導擔任副組長,負責對學校招生專業設置、招生計劃編制、招生考試、錄檢錄取等重大招生工作、重大事項進行研究和決策。
第十條招生辦公室負責協調處理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四章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十一條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報考指南、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各有關省份的專業招生計劃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為準。
第五章招生條件和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學校認真遵守并執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廳、招生考試院對于2025年招生工作的規定。
第十三條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四條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監督的招生體制,按考生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學校對考生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六條報考我校各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條在考生體檢方面,學校將遵循教育部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八條錄取結果公布渠道:學校官方網站、各省考試院官網、錄取通知書等。
第十九條錄取規則:
1.我校嚴格執行國家和各省關于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各項規定,確保錄取過程的公平與公正。
2.我校在錄取時根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選拔。對于實施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遵循“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接受考生檔案。對于未實施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錄取。
3.春季高考專業錄取,按照專業類別及考生專業志愿情況,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技能拔尖人才招生錄取,依據山東省教育主管部門政策執行。
4.我校各專業招生對考生高考選考科目均不做限制。
5.各省份的招生錄取工作將嚴格遵循各省公布的錄取方案和相關辦法進行。
6.我校認可并執行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加分投檔等相關政策規定。
第六章收費退費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條收(退)費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管局《關于規范民辦高校收費管理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4〕608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印發的《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相關的最新規定執行。
第七章資格復查
第二十二條
1.學校將組織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和入學資格復查,所有新生必須參加。如果發現偽造材料取得報名資格、冒名頂替或體檢舞弊等舞弊行為,將按規定取消入學資格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2.若因特殊原因無法按時入學,需在規定報到截止日期前書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正當事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請假期限一般不得超過十個工作日。
第八章證書頒發及其他
第二十三條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德州工程職業學院普通高等學校?飘厴I證書。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德州工程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德州工程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53000
聯系電話:0534-2552669
學校網址:www.dzgc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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