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武漢城市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09 21:52:04武漢城市學院
一、校名:武漢城市學院
二、校址:主校區:武漢市東湖生態旅游風景管理區黃家大灣特1號;
紅安校區:湖北省黃岡市紅安縣覓兒鎮金山大道18號
三、辦學性質:全日制普通民辦高等學校
四、辦學層次:本科
五、招生計劃及分專業招生人數:
學校遵循國家相關招生政策,在上級主管部門核定的招生計劃內,結合自身辦學條件、社會需求、畢業生就業情況和相關省(市、區)的生源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年度專業招生計劃。
學校在上級主管部門核定的招生計劃內,按相關規定預留少量招生計劃,參考各省生源情況、歷年報到情況以及其他特殊情況合理調用。
各省招生計劃見當地招生部門公布的分專業招生計劃。
六、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日語專業、高考語種為日語的考生以日語為第一外國語組織教學,其他專業新生進校后均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組織教學;本科護理學專業、專科護理專業,女生身高達158cm,無色覺異常,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紋身。
專業錄取時,男女比例不限;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七、錄取規則:
1、嚴格執行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招生的政策法規,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學校認可各省(市﹑區)經教育部備案的全國性加分項目或降分投檔項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對于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確定的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投檔的考生,認可其優惠分值。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對考生所報專業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
3、學校根據各省公布的投檔模式實施錄取,執行各省(市﹑區)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不設志愿級差及專業志愿級差。在確定錄取專業時,確因招生計劃限制,不能滿足考生專業志愿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根據考生成績在考生所在省(市、區)所在科類投放的所有專業計劃范圍內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4、學校藝術類專業錄取,專業成績使用生源省份統(聯)考成績,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省份相應批次錄取控制線,認可生源省份投檔規則,按投檔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如生源省份未統一制定投檔規則,按學院當年在生源省份備案的錄取規則預錄取,如兩者皆無則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預錄取。排序過程中若出現分數相同情況,參考專業成績;若仍有同分情況,則按外語、語文、數學的順序參考單科成績。
5、在確定普通專業考生錄取專業時,按照高考總分(含加分)排序,若出現分數相同的情況,參考投檔成績的同分排位,如投檔時無成績同分排位,則按外語、語文、數學的順序參考單科成績。
八、收費標準:
1、根據國家規定,新生入學時必須按湖北省物價部門核定我院的收費標準繳納學費和住宿費。
2、學生書本費、各種證件(卡)工本費、體檢復查費、公寓臥具費、實習勞保用品費、軍訓服裝費等由學生本人承擔,在入學報到時按國家規定和湖北省物價部門審批的標準繳納。
九、學生資助
1、為鼓勵廣大學生勤奮學習,努力上進,學生可以享受的獎、助學金及其它資助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綜合素質標兵特等獎學金、專業素質優秀生獎學金、德育素質優秀生獎學金)、學院設立的學生“愛心基金”、企業和社會團體設立的各類獎學金、助學金等。
2、學校獎、助、勤、貸等資助體系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享受國家指定銀行提供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年秋季學生入學前可在當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手續,開學后將貸款受理證明交至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錄入貸款回執。
十、畢業文憑:
學生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合格或修滿規定的學分,頒發武漢城市學院本、專科畢業證書。凡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武漢城市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十一、招生咨詢與學院地址:
主校區地址:武漢市東湖生態旅游風景管理區黃家大灣特1號;
紅安校區地址:湖北省黃岡市紅安縣覓兒鎮金山大道18號。(2024級本科專業新生,大一在紅安校區安排教學和住宿,大二起就讀武漢主校區)
郵政編碼:430083
咨詢電話:027-8649057686490575(6月-9月工作日開通)
咨詢QQ:800848536
網址:www.wi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