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科技學院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09 21:45:37湖北科技學院
(三)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各省投檔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在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按文化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考生投檔成績(平行志愿投檔省份)或文化成績(順序志愿投檔省份)相同時,按普通類專業同分錄取規則排序。
第十九條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體育學類(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各省投檔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在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按術科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若排序成績相同則按文化總分(含政策加分)排序。
第二十條護理學類專業原則上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
第二十一條錄取體檢標準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為基本依據,同時兼顧職業的需要。新生報到時要進行全面體檢復查,凡體檢結果與高考體檢表嚴重不符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投檔時,認可各省(市、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高考加分項目,對往屆生和加分投檔的考生,錄取時與其他考生同等對待。
第六章新生入學
第二十三條新生應在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未報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新生收費標準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廳和省物價局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不另外增加收費。具體收費項目和標準以當年物價部門核定的為準,隨錄取通知書一起寄發的《湖北科技學院新生入學須知》中詳細說明。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對錄取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并對藝術類專業新生進行專業復查,凡經復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違反規定的考生或生活不能自理、不能堅持正常學習的考生,學校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籍。
第七章獎、貸、助及其他
第二十六條為鼓勵廣大學生勤奮學習,積極上進,國家和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科研成果獎等多種獎項。
第二十七條凡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錄取后,憑錄取通知書即可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八條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每年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一定數量的校內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九條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學校另將采取獎勵、貸款、勤工助學等措施,提供經濟資助;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可以向學校申請臨時困難資助。
第三十條考生入學后依據湖北科技學院《學生教育管理制度匯編》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三十一條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學校準予畢業,并在學生離校前發給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學校頒發相應的學位證書。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招生咨詢部門為湖北科技學院招生就業處。
咨詢電話:0715-8338003 0715-8327888
學校網址:http://www.hbust.edu.cn
第三十三條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活動,考生及家長謹防受騙。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并由湖北科技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