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美術學院本科招生章程(2)
2024-06-09 20:40:44湖北美術學院
破格錄取名單在報名系統面向校考合格考生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內如有異議須以書面形式向學校招生辦公室實名提出,經查實有弄虛作假或作弊等行為者,將被取消錄取資格,不再遞補錄取;書法類專業無破格錄取政策。
7.校考類專業按照校考專業成績優先的原則,遵循考生志愿,依次確定錄取專業。如志愿填報專業均已錄滿,服從專業調劑者,由學校調劑到同一科類其他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則作退檔處理。
(二)統考類專業
1.符合報考條件,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藝術類專業本科相應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省級統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藝術類專業本科相應科類合格控制分數線,按照所在省份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統一投檔規則擇優錄取。
2.統考類專業做分省計劃,高考文化成績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各省(區、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普通類專業
1.無校考、藝術類統考要求。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普通類專業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錄取填報批次由各省統一編制并公布。
2.普通類專業做分省計劃,按照各省分配計劃數與投檔規則擇優錄取。普通類專業(工業設計專業除外),首選科目、再選科目不限,文理兼收。工業設計專業,首選科目為物理,再選科目不限。
3.普通類專業包含的藝術教育、工業設計、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專業,僅面向湖北省招生。
(四)其他
1.錄取無往屆生與應屆生限制,無男女比例限制。
2.我校各專業(除動畫<中外合作辦學>)僅提供英語和日語兩種外語教學,動畫(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提供韓語語種教學。
第五章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十一條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最新《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新生入學后,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的已錄取新生,按《湖北美術學院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相關條例辦理。
第十二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復查,并組織專業測試。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原戶籍所在地。
第十三條我校所有專業均實行學年學費。學費標準和收費辦法按上級主管部門的最新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學校設有各類獎(助)學金20余項,形成了以獎學金為激勵方式,助學金和生源地助學貸款為基本幫困渠道,勤工助學為重要手段,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為輔助途徑,醫療保險為有效補充(簡稱“獎、助、貸、勤、補、減、保”和新生入學“綠色通道”)的多元化、全方位、全過程的混合式資助保障體系,充分發揮獎、助學金對學生的激勵、引導作用,全面服務學生的成長、成才。
第十五條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規定的課程,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由湖北美術學院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按照學校有關規定,我校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或其授權單位負責解釋。
學校網址:http://www.hifa.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27-81317222
招生電子郵箱:bkzs@hif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