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安明德理工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09 19:46:23西安明德理工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和做好我校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及概況:西安明德理工學院,英文名稱:Xi’ANMINGDEINSTITUTEOFTECHNOLOGY。西安明德理工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學校前身是由陜西金葉科教集團與西北工業大學于1999年共同創辦的西北工業大學金葉信息技術學院。2005年經教育部批準升格為本科院校——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2014年起學校在陜西省提升為本科二批次招生。2020年3月,學校作為陜西省首批通過教育部評估考核達標的獨立學院,正式轉設更名為西安明德理工學院。
學校在西安市長安區、蓮湖區各設有1個校區,占地面積730余畝,校舍建筑面積35萬平方米。長安校區位于長安區秦嶺北麓、灃河東畔的科教園區,毗鄰西北工業大學長安校區和西安三星電子科技產業園區,科技產業、教育資源豐富。蓮湖校區地處西安市蓮湖區中心城區的文創街區,區位歷史文化底蘊深厚。
辦學20多年來,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踐行“以學生為根,以育人為本,以教師為要,以責任為重”的辦學理念,秉承西北工業大學優良辦學傳統,依托其雄厚的辦學資源優勢,形成了規模適中、優勢突出、特色鮮明,涵蓋普通本科、專升本、高職專科以及繼續教育、國際教育和培訓多層次的辦學體系格局,累計為國家和社會培養了4萬多名應用型人才,歷年畢業生畢業去向落實率平均超過90%,考研上線率保持在10%以上,綜合辦學實力和人才培養質量在區域經濟社會得到彰顯。
學校下設14個二級學院,18個職能部門,7個教學輔助單位。設有32個本科專業、19個專科專業,專業設置以工為主,經、管、文、藝、醫協調發展,共有5個本科專業入選國家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雙萬計劃”,其中獲批“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4個,擁有“國家級一流課程”1門,“省級一流課程”13門,“省級優秀教材”5部,“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3個,“省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4個,先后獲“國家級教學成果”二等獎1項、“陜西省高等教育教學成果”二等獎5項。目前,在校生2萬余人,教職員工1200人。專任教師900余人,中高級職稱占比31.78%、碩士博士教師占比93%,擁有國家級和省級教學名師8人、省級優秀教師1人、省級師德標兵1人,省級教學團隊3個。
第三條辦學性質:全日制普通本科民辦高等學校。
第四條辦學層次:普通本科、高職(專科)。
第二章辦學地點及聯系方式
第五條辦學地點:
長安校區:西安市長安區灤鎮陳北路6號
郵編:710124
蓮湖校區:西安市蓮湖區西北三路28號
郵編:710003
第六條咨詢電話:(029)85603066,85603067,85603101傳真:(029)85603276
網址:www.mdit.edu.cn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學校成立了由校長、書記任組長,其他校領導班子成員為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委員會辦公室,掛靠招生就業中心,主要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與實施;設監察辦公室,掛靠紀檢監察辦公室,主要負責招生工作中的紀檢監察工作。
第八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宣傳、招生計劃編制、招生錄取及相關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九條招生計劃:根據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制定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條學校普通類本科預留計劃不超過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于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報考我校上線生源不平衡問題。
第十一條我校嚴格執行向陜西省發改委、省教育廳抄送的標準收費。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學校錄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教育招生考試院)的統一組織下,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進行。學校在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自治區、直轄市),按照理工類、文史類分科類錄取。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自治區、直轄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錄取。
第十三條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政策,所設各專業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四條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五條學校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教學安排以英語為第一外語。
第十六條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考試院)有關加分或降分的規定。
第十七條往屆生的錄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考試院)的有關規定辦理,與應屆生同等對待。
第十八條普通類錄取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按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在報考我校考生所在省(自治區)所設招生專業范圍內調劑至相同相近專業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總分相同時按照單科成績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