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財經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7-05 23:43:21本站原創
鄭州財經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5〕1號)等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鄭州財經學院2025年普通全日制本、專科招生工作。招生類型涵蓋:普通本科批、普通高職(專科)批、藝術本科批。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鄭州財經學院
第五條辦學層次:本科、專科
第六條辦學性質:民辦
第七條辦學類型:普通本科學校
第八條學制:普通本科學制4年,普通專科(高職)學制3年。
第九條校址:
學校現位于河南省鄭州市天河路36號,新校區位于河南省鄭州市航空港區鄱陽湖路558號,當新校區建設達到辦學條件,并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開展招生工作。
第十條學歷證書:學生完成學業,成績合格,按國家規定頒發鄭州財經學院畢業證書;本科生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校按照國家規定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一條學校簡介:
鄭州財經學院是一所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院校,位于河南省會鄭州市。學校設有會計學院、商學院、金融學院、管理學院、信息工程學院、土木工程學院、智能工程學院、藝術設計學院、教育學院、外國語學院、統計與大數據學院、文化與傳媒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創新創業學院14個二級學院和體育教學部、公共藝術教學部2個教學部,38個本科專業,涵蓋經濟學、管理學、工學、藝術學、文學、教育學6大學科門類。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負責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鄭州財經學院招生辦公室在學校、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和實施學校招生宣傳、錄取等日常工作。
第十四條學校成立紀檢、監察工作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十五條學校不委托任何社會性中介機構或者個人從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要求
第十六條招生對象:具有當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資格的考生。
第十七條考試分數:考生總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區、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藝術類考生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均達到考生所在省(區、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
第十八條外語語種:學校以英語為外語語種安排教學。
第十九條身體條件:體檢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性別比例:男女性別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條報名方法: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和考生所在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第五章招生計劃
第二十二條招生計劃嚴格按照教育部和上級主管部門核準的執行。學校將按照上級部門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依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和自身發展實際,結合近年分省(區、市)、分專業計劃編制與執行情況,統籌考慮生源結構、區域均衡、生源質量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學校分省(區、市)、分專業來源計劃。招生計劃由學校通過招生信息網、招生簡章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學校將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省(區、市)線上生源,順延錄取各省(區、市)平行志愿投檔過程中多投或增投的考生。學校調節計劃使用的基本原則是:集體決議、順延錄取、公平公開。
第六章錄取規則
第二十三條嚴格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凡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學校可考慮予以退檔處理。
第二十四條普通類錄取規則:
進檔考生,學校按照“專業清”的原則錄取,先錄第一專業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后未完成計劃,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專業志愿的考生,依次類推,直至完成專業計劃;以院校專業組為投檔單位的只在同組內進行專業調劑;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同分排序錄取規則:普通類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嚴格按照生源省份(區、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排序規則執行。當考生實際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相同時,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首選科目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藝術類本科錄取規則:
學校嚴格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試院投檔規則進行錄取,使用河南省美術類統考成績,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河南省該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成績50%加專業成績50%的綜合成績排序:
考生文化課成績×50%+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300×750×50%;計算公式為:高考文化課成績×0.5+專業省統考成績×1.25,綜合分保留兩位小數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排序。
若再相同,按照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已投檔考生遵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確定其專業。
第二十六條加分政策對經各省(區、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認可、公示并已計入高考投檔成績,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學校原則上予以認可,并根據教育部及該省(區、市)有關規定提檔錄取。
第二十七條錄取結果的公布:登錄考生所在省(區、市)招生考試官網查詢、登錄學校招生網頁查詢等方式。
第二十八條錄取通知書
錄通知書按照《國家郵政局辦公室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2022年高校錄取通知書寄遞工作的通知》(國郵辦發〔2022〕19號)要求郵寄發放。
第二十九條其他說明
新生入學報到后,學校將對報到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和錄取資格復查。經審查和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依據有關規定,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七章收費標準、學生資助政策
第三十條收費標準
(一)學費:
本科:文科類專業15000元/年,理科類專業16000元/年,藝術類專業18000元/年;
專科:文科類專業15000元/年,理科類專業15000元/年。
(二)住宿費:1500元/年。
第三十一條學生資助政策
(一)服兵役學費資助:自主擇業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規定,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學生在校或畢業后應征入伍,可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復學后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二)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后可向高校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所在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助學貸款20000元。
(三)獎學金: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經濟困難的品學兼優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學校獎學金,根據成績評定,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
(四)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按困難程度確定,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3700元。學校助學金,每生每年1000元。
(五)辦理“綠色通道”:對被我校錄取入學且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校辦理入學手續,根據貧困生的實際情況,分別采用不同的辦法予以資助。
(六)設勤工助學崗位:學校相關部門提供崗位,供學生利用課余時間雙休日進行勤工助學。同等條件下,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優先安排。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三條對于以鄭州財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由鄭州財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學校通訊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371-866500058665000686650007
學校網址:http://www.zzife.edu.cn/
E-mail:zzcjzsb@zzi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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