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水利職業技術大學2025年普招招生章程
2025-07-05 23:23:27本站原創
黃河水利職業技術大學2025年普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核定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25〕154號)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完善規章制度,加強信息公開,嚴格監督管理,優化服務流程,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開展。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
黃河水利職業技術大學
學校標識碼為:4141012058
辦學類型:公辦本科層次職業學校
辦學層次:本科、專科
頒發證書種類:本科、專科畢業證書
學校地址:開封市東京大道1號
第三章組織領導與監督
第四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政策、方案,確定招生錄取名單,討論和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就業服務中心是學校組織和具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五條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落實陽光招生政策,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學校考試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保證考生的正當權益,并接受群眾監督舉報,對反映學校考試招生過程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視情節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監督電話:0371-23658068。
第四章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六條學校按照《黃河水利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計劃分配管理辦法》(黃院﹝2019﹞103號)精神,結合各省(市、自治區)高招政策、高考報名情況等因素,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招生計劃詳見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工作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信息。
第五章錄取原則
第七條學校招生工作依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5〕1號),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擇、擇優錄取”的原則,具體如下:
1.對進檔考生按照“平行志愿”規則錄取,即“分數優先、遵循志愿”,根據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區)考生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選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績、選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區)考生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2.對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滿額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3.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4.如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有其他錄取要求的,按照該省(市、自治區)錄取原則執行。
5.各專業招生均不限考生外語語種。學校中韓合作辦學專業外語教學語言為韓語,中俄合作辦學專業外語教學語言為俄語,其他各專業外語教學語言為英語。
第八條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是: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錄取控制分數線,各省級招辦(考試院)有明確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規則執行;若無明確投檔規則,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錄取控制分數線要求,按照考生高考文化總成績×50%+考生專業省級統考成績÷300×750×50%(計算公式為:高考文化總成績×0.5+專業省級統考成績×1.25)的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依次錄取。進檔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考生專業省級統考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方式從高到底依次錄取。
學校環境藝術設計和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招生對象為美術類考生;歌舞表演專業招生對象為舞蹈類考生。
第九條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嚴格按照教育部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六章收費標準
第十條學校2025年各專業學費標準見專業信息表。住宿費標準:6人間800元/年·生。
第七章獎助學金及資助制度
第十一條學校建立了完善的資助政策體系,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實施獎勵,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進行資助,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1.國家獎學金:獎勵特別優秀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學生(不含留學生和繼續教育學生),10000元/人/年。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榮譽證書。
2.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資助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學生(不含留學生和繼續教育學生),6000元/人/年。頒發河南省教育廳統一印制的榮譽證書。
3.國家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學生(不含留學生),平均3700元/人/年。
4.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解決學費、住宿費和基本生活費,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在校期間利息由國家承擔,貸款年限及利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助學貸款分為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咨詢辦理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或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咨詢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5.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金額,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兩者金額較高者執行;復學或新生入學后學費減免金額,按學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學費減免的標準,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超出標準部分不予補償、代償或減免。
6.學校獎學金:學校設立有優秀學生獎學金,一等3000元/人,二等1200元/人,三等600元/人;勁崧獎學金5000元/人(團隊);黃河獎學金3000元/人;創新獎學金和創業獎學金分別為一等3000元/人,二等1200元/人,三等600元/人。
7.勤工助學:學校設立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在學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課余時間參加學校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通過勞動取得一定報酬,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等。勤工助學崗位優先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
8.其他資助:特殊困難的學生可申請臨時困難補助、過冬棉衣棉被等臨時資助項目。
第八章附則
第十二條新生報到和資格復查
1.新生報到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錄取通知書原件。新生個人檔案須轉入我校,參加全日制培養。
2.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有關規定注冊學籍,并嚴格組織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審查、錄取資格復查,對存在問題的考生,依據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學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虛假宣傳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對其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十四條學校以往招生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及教育部等相關部門政策相抵觸,以國家及教育部等相關部門政策為準。
第十五條招生咨詢方式
學校地址:河南省開封市東京大道1號
郵編:475004
咨詢電話:0371-22225678
咨詢QQ群號:1群80723831,2群66654658,
3群135879368,4群152479416
咨詢微信公眾平臺號:hhsyzsjy
學校網址:https://www.yrcti.edu.cn
第十六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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