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5-07-05 23:20:27本站原創
商丘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了保證2025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為廣大考生提供準確的招生政策、信息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核定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文件精神,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商丘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培養層次:專科。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商丘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六條辦學地點:河南省商丘市神火大道566號(校本部)
河南省商丘市睢縣城南開發區(睢縣校區)
第七條基本情況
商丘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一所綜合性普通、公辦高等專科學校。學校設有軟件學院、農學院、計算機工程學院、食品工程學院、牧醫學院、機電工程學院、體育學院、交通學院、建筑學院、經濟管理學院、藝術學院、師范學院、國際教育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輕工業學院(睢縣校區)、藝校部、五專部以及基礎部等18個二級學院、部。開設65個專業(方向),現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成立學校招生工作領導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學校紀委、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計劃及錄取
第十一條學校招生計劃通過招生主管部門、陽光高考平臺、學校招生簡章、學校官方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專業計劃的分配按照教育廳及省教育考試院的文件、政策及要求科學、合理編報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中,學校按照各省級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第十三條招生對象為取得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資格的應往屆高中、同等學力社會考生。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生相關部門監督體制,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外語語種要求:我校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十五條應用電子技術、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大數據與財務管理、計算機網絡技術、環境藝術設計、烹飪工藝與營養等6個專業考生錄取后在輕工業學院(睢縣校區)(地址:睢縣城南開發區)培養學習。
第十六條對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及體檢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文件相關規定。
第十七條錄取規則:執行生源省市招生錄取政策。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優先錄取,普通類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當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若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劑錄取到未完成專業,如不服從專業調劑,對其做退檔處理。藝術類專業僅在河南省招生,不限定考生的樂器種類和舞蹈方向,音樂表演專業招生對象為省統考主項聲樂類和主項器樂類考生,戲劇影視表演專業招生對象為省統考表(導)演類考生,舞蹈表演專業招生對象為省統考舞蹈類考生,美術與設計學類招生對象為省統考美術類考生。各專業的綜合成績均為高考文化總成績×50%+專業省級統考成績÷300×750×50%,即: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0.5+專業省級統考成績×1.25。體育類專業僅在河南省招生,各專業的綜合成績均為高考文化總成績×50%+專業省級統考成績÷150×750×50%,即: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0.5+專業省級統考成績×2.5。藝術類、體育類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當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先按藝術類、體育類省級統考成績排序,如仍相同,再按照普通類同分排序辦法,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報考各專業均不限男女比例。對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不提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條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及入學資格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五章其它
第十九條錄取結果公布渠道:由省教育考試院信息網、學院招生辦公室對外查詢公布錄取結果。
第二十條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執行發改物價等部門批準的統一標準收費。文史類3700元/年.生,理工類4200元/年.生,藝術類6000元/年.生,2年制軟件類8000元/年.生,中外合作辦學11000元/年.生。住宿費標準900元/年.生。
第二十一條退學學費執行國家、省、市各級主管部門有關退費要求。
第二十二條學費資助、獎助學金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
學校不斷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通過各級政府的補貼和學校的減免學費、勤工助學等政策,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力度。
一、服兵役學費資助:應征入伍服兵役學費補償,按入伍前在校期間所學專業學費標準執行,每學年學費資助標準最高20000元;退役后選擇自主就業考入我校報到入學,資助修業年限內學費。以大學新生/在校生身份入伍服兵役,退役后返回原高校繼續學習資助剩余修業年限內學費。按學年進行申請,資助學生所在專業學費,每學年學費資助標準最高200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退役后修業年限內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每學期1850元。
二、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后可向高校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所在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助學貸款20000元。
三、獎學金: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的學生經申請和學校評定可以獲得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經濟困難的品學兼優學生經申請和學校評定可以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學校獎學金,根據成績評定,分為一、二、三等,獎勵標準分別為一等每生每年1500元,二等每生每年1000元,三等每生每年500元。
四、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按困難程度確定,一檔4400元,二檔3700元,三檔3000元;校內助學金,家庭困難學生可申請校內助學金分為一、二、三檔,資助標準分別為一檔每生每年1500元,二檔每生每年1000元,三檔每生每年500元。
五、勤工助學:學校內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優先安排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上崗,學生通過自我勞動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資助標準為滿勤400元/每月。
第二十三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社會人員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商丘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及精神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商丘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聯系方式:
1、咨詢電話:0370—318222231833333187077
2、監督電話:0370—3182338
3、郵政編碼:476005
4、學校網址:https://www.sqzy.edu.cn/
5、通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神火大道566號(校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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