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樟樹中醫藥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7-05 22:21:04本站原創
江西樟樹中醫藥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拓寬優秀人才選拔渠道,深化高職招生錄取制度改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專科高考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院全稱:江西樟樹中醫藥職業學院
第四條學院代碼:國標代碼4136014837,學院在各招生。ㄗ灾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五條辦學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樹市閣山鎮新街路2號。
第六條辦學層次:?疲ǜ呗殻
第七條辦學性質:民辦非營利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圃盒
第八條江西樟樹中醫藥職業學院是一所由省政府批準設立,教育部備案,省教育廳管理的民辦非營利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坡殬I院校,2024年9月首次招生。學院位于“中國藥都”江西省宜春市樟樹市閣山鎮新街路2號,毗鄰樟樹東高鐵站(1公里)、東昌高速樟樹東出口(2公里),去省城南昌市乘坐高鐵只需30分鐘,地理位置優越,交通十分便利。學院圍繞中醫藥和大健康產業發展需求,力爭辦成江西省中醫藥產業高素質技能型人才培養基地,樟樹中醫藥產業應用技術推廣與研發中心,地方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創新高地。學院設置藥學、醫學、健康管理、護理、基礎與思政部6個教學系(部)共7個專業。2024年開設中藥學、中藥材生產與加工、康復治療技術、護理、藥品經營與管理5個專業,2025年新增中藥制藥、中醫康復技術2個專業。學院與南昌大學第二附屬醫院、樟樹市中醫醫院、樟樹市人民醫院、仁和集團、江西致和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江西綠源堂藥業有限公司等41家院企單位簽訂了校企合作人才培養基地和校外實訓基地協議。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學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研究擬定學院招生工作規劃,對學院招生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對深化招生考試制度改革作出決策和安排,審議招生工作重大事項,監督招生工作,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同時設有招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學院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工作具體組織實施以及學院招生政策研究、招生宣傳、招生錄取等工作。
第十條學院成立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過程中的紀律監督和監察工作。實行全程參與、重點監督,保證國家招生政策、法規、制度和計劃的貫徹實施,全面體現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預防廉政風險。
第三章招生專業及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招生專業及收費表
序號
招生專業
學費(元/年)
學制
1
中藥學
9535
3年
2
中藥材生產與加工
9535
3年
3
中藥制藥
待定
3年
4
護理
9535
3年
5
中醫康復技術
待定
3年
6
康復治療技術
9535
3年
7
藥品經營與管理
9346
3年
第十二條收費備注
1.具體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數以省教育廳及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2.中藥制藥、中醫康復技術專業為新開設專業,收費標準以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發改委、江西省市場監管局同意備案后為準。
3.學雜費=學費+住宿費+代收費。
4.住宿費標準:6人間1600元/年/人(宿舍內設有獨立衛生間、洗漱間,配有空調、洗衣機、上床下桌、網絡接口、晾衣桿、凳子、衣柜,并有熱水供應)。
5.教材費標準:1200元/年(學生畢業時結算,多退少補)。
6.我院嚴格按照江西省發改委和教育廳登記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執行,如特殊情況退學,按照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民辦高校學生退學退費辦法》的規定,辦理退學退費手續。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學院依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勞水平,擇優選拔人才。
第十四條錄取遵循以下原則:
1.對投檔至我院的考生,普通文理類(歷史類、物理類)錄取時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進行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2.考生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3.所有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院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4.專業體檢要求:色弱、色盲者,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的導線、字母、數碼、幾何圖形、信號燈者不宜就讀。
5.學院嚴格按教育部和各。ㄗ灾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五章獎、助學金措施
第十五條獎學金設置及助學措施
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院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六章入學與注冊
第十六條凡經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招部門辦理正式錄取手續的考生,由學院寄發錄取通知書。按時來校報到后,在我省教育廳辦理學籍注冊,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學籍;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規定內容,成績合格期滿,達到畢業要求,頒發由教育部批準并電子注冊的江西樟樹中醫藥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飘厴I證書,國家承認學歷,并可上網查詢畢業證書編號(查詢網址https://www.chsi.com.cn)。
第十七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七章聯系方式
第十八條學院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樹市閣山鎮新街路2號
第十九條郵編:331200
第二十條聯系電話:07952190555
第二十一條監督電話:07952070393
第二十二條學院網址:http://www.jxzsxy.com/
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招生信息平臺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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