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7-05 22:11:38本站原創
撫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撫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社會了解撫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的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校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學校概要
一、學校名稱:撫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三、辦學性質:全日制公辦普通高校
四、培養層次:專科,學制3年
五、所在地:江西
六、學校地址:江西省撫州市王安石大道99號
七、郵編:344000
八、學校標識碼:3636000519
第四條:學校現開設學前教育、小學教育、小學語文教育、小學英語教育、小學數學教育、小學科學教育、音樂教育、體育教育、藝術教育、現代教育技術、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工業軟件開發技術、舞蹈表演、跨境電子商務、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美容美體藝術、工業互聯網技術、移動應用開發、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陶瓷設計與工藝、計算機應用技術二十二個專業。
第二章招生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五條:學校設有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條:學校成立以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為組長的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招生政策、法規、制度和紀律的執行情況。
第七條:招生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負責組織和實施招生方面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八條:學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專業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25年面向各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最終按照核準下達的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執行。
第九條:在錄取過程中,學校根據各省的報考生源狀況,經研究并報請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準確定招生計劃及專業。
第十條:收費標準: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學校下發的2025年新生報到須知。住宿費8人間500元、6人間800元(元/年)。具體以上級單位文件為準,最終按相關部門核定的有關收費標準規定執行,如有最新收費標準,則按文件執行。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學校實施高招“陽光工程”,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十二條:學校同意并執行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有關投檔的政策規定,服從江西省錄取批次安排,執行江西省劃定的分數線。
第十三條:考生意愿和錄取順序
1.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安排錄取專業,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江西省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2.平行志愿投檔相同成績專業排序規則
普通類: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批次,高考文化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投檔時按以下規則排序: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則同時安排專業。
藝術類: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考生文化總成績、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則同時安排專業。
體育類:專業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考生文化總成績、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則同時安排專業。
第十四條:德育考核合格。體檢標準按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相關要求執行。根據專業培養和就業特點,從對考生負責、維護考生利益的原則出發,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學前教育、體育教育;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藝術教育、陶瓷設計與工藝;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蘭、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專業(計算機應用技術、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工業互聯網技術、移動應用開發、工業軟件開發技術)。
新生入學后,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學校按有關管理規定予以調整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錄取與入學
第十五條:被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由學校招生就業處直接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十六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十八條:學生入學注冊后,學校將依據各項學生管理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照專業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相應的專科畢業證。
第六章獎、助情況
第十九條:學校面向所有專業在校學生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三好學生”、“優秀班干部”、“優秀團員”、“優秀團干部”、“優秀畢業生”等。
第二十條:學校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第二十一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學校通過扶貧助學金、校內外勤工助學崗位等形式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進行扶助。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入校后所涉外語課程均以英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三條:我校所有招生專業不限考生性別及男女比例,考生可以放心報考。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適用于2025年度學校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第二十六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學校招生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撫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八章招生咨詢及信息公布方式
第二十八條:招生咨詢電話:游老師15679453135、0794-8768666。
學前教育學院:18179438522(周)
數理學院:13979448580(陳)
人文學院:13970413416(陳)
小學教育學院:13870485513(吳)
藝體學院:17779451978(吳)
學前二系:18870429875(李)
第二十八條:本校公布招生章程、錄取信息通過撫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網公布。
學校網址:http://www.fzpec.cn/
招生就業網網址:http://zjc.fzpec.cn/
撫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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