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大學京江學院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5-07-05 17:01:09本站原創
江蘇大學京江學院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的相關招生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藝術類等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全稱:江蘇大學京江學院。院校標識碼:4132013986,
學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辦學性質: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本科。
基本學制:四年。
辦學地址: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長香西大道537號。
第四條學校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江蘇大學京江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江蘇大學京江學院學位證書。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集體決策的原則,負責招生工作。
第六條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在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領導下實施,接受學校監督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我校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按照教育部規定,我校預留不超過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1%的計劃,預留計劃使用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八條報考條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二)高考綜合改革省(市)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市、自治區)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的科類要求。
(三)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報考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的考生須具備一定的英語能力,以能適應教學環境。學校的公共外語課程只開設英語與日語課程。
第九條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我校相關專業沒有體檢要求限制。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條錄取規則:
(一)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擇優錄取”的原則對考生實施錄取工作。
(二)根據考生報考情況以及各省(市、自治區)政策確定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三)對于進檔的普通類和藝術類考生,均以投檔分為錄取依據,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并安排專業,專業之間不設級差。
對于投檔分相同的江蘇省考生,按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選考歷史的考生依次按語文、外語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選考物理的考生依次按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
對于投檔分相同的其他省(市、自治區)考生,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成績從高到底進行排序。
我校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同步處理調劑專業志愿,在不能滿足考生專業志愿的情況下,對于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直接安排專業,即專業志愿與調劑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
(四)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作為調劑考生專業志愿的參考。
(五)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區)規定的加、降分條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績錄取。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一條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十二條收費標準:
根據江蘇省發展改革委、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優化民辦高校收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蘇發改收費發〔2023〕677號)精神,培養費標準:人文社科類專業18000元/年,理工科類專業20000元/年,醫學類和藝術類專業22000元/年;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于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文件精神,住宿費收取標準為400-1500元,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
第十三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四條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助政策體系,包括多層次、多類型的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勤工助學、學費減免以及助學貸款等,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十五條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電話:0511-88628903
監督電話:0511-88979003
傳真:0511-88798176
網址:http://jjxy.ujs.edu.cn
電子郵箱:jjxy@ujs.edu.cn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七條本章程由江蘇大學京江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