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大學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5-07-04 18:26:07本站原創
山西大同大學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保證山西大同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山西大同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專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條山西大同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三條山西大同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構、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為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依法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山西大同大學
第五條學校標識碼:4114010120
第六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辦學性質:公辦
第九條辦學形式:全日制
第十條上級主管部門:山西省教育廳
第十一條錄取通知書簽發人:山西大同大學校長姚麗英
第十二條學校地址:
御東校區:山西省大同市興云街,郵編:037009
新平旺校區:山西省大同市云岡區同泉路,郵編:037003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山西大同大學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組,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全校的普通本科、專升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四條山西大同大學教務部是山西大同大學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西大同大學普通本科、專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條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山西大同大學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及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分省招生計劃經省教育廳核準后由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七條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將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我校按照各生源省(區、市)有關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規定和程序確定投檔比例,并進行錄取。
第十九條我校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對文件中“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和“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情況,學校按“不予錄取”執行。特別強調有色盲、色弱等眼科疾病的考生要嚴格參考上述指導意見的規定報考專業。
第二十條我校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
普通類:
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到低安排專業擇優錄取,對投檔分數相同考生按生源地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
藝術類:
我校專業成績使用生源省(區、市)統考或聯考成績,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特殊的成績排序及錄取規則時,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各專業錄取辦法如下:
音樂表演專業根據各行當或行當類計劃(詳見當年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下發的《填報志愿指南》)按照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舞蹈類、書法類、美術與設計類等藝術專業按照投檔成績由高到低安排專業擇優錄取。
體育類:
體育類各專業按照投檔成績由高到低安排專業擇優錄取。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特殊的成績排序及錄取規則時,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投檔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專業(類)的選考科目要求,我校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二十二條我校同意并執行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政策性加分或降分征集志愿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三條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對口援疆計劃等特殊類型專項計劃的錄取工作,按教育部和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以及我校公布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英語類專業的外語語種為英語,俄語專業外語語種為俄語或英語。非外語類專業不限制語種,但我校外語公共課只開設英語、日語、俄語、德語。
第二十五條采礦工程、安全工程、智能采礦工程專業建議男生報考,女生慎重報考;其它專業男女不限。
第二十六條按照錄取規則,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組內調劑,則調劑到同一專業組內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組內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七條運動訓練專業錄取辦法依據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和學校公布的《山西大同大學2025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執行。
第六章證書頒發
第二十八條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學校頒發山西大同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山西大同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山西大同大學學位證書。專升本學生在畢業證上標注“專科起點本科”。
第七章獎學金、助學金
第二十九條符合條件的在校生可參評享受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及山西大同大學學生獎學金。
第三十條學校設有一定數量的勤工助學崗位以幫助建檔立卡及生活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八章其它
第三十一條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體檢及資格審核。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山西大同大學學生學籍管理規定》處理。凡發現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十二條學費標準按照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教育廳聯合下發的《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標準的通知》(晉發改收費發〔2018〕293號)文件和《關于調整公辦高校本科藝術學科學費標準的通知》(晉發改收費發〔2024〕152號)文件執行,住宿費按照山西省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三十三條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四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咨詢人員的咨詢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于學校錄取承諾。
第三十五條聯系方式:
山西大同大學網址:http://www.sxdtdx.edu.cn/
山西大同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s://zhs.sxdtdx.edu.cn/
咨詢電話:0352-7158816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由山西大同大學教務部負責解釋。
法人代表:學校公章:山西大同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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