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國際商貿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7-03 20:07:38本站原創
陜西國際商貿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和做好我校招生工作,我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辦學性質及主管部門
第二條學校全稱:陜西國際商貿學院
第三條辦學性質:民辦本科普通院校,隸屬于陜西省教育廳
第四條辦學層次:普通本科、高職(專科)
第五條學校簡介
陜西國際商貿學院座落于西安市西咸新區,于1997年由步長制藥投資創辦,2008年經教育部批準升格為本科院校,2015年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合格評估,2017年獲批碩士研究生聯合培養示范單位,2024年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學審核評估。先后榮獲陜西省文明校園、陜西省平安校園、陜西高等學校先進基層黨組織、全國五四紅旗團委、第五批陜西省示范性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機構。
學校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充分發揮企業辦學優勢,深化校企合作,促進產教融合,積極踐行“三結合.五賦能”應用型人才培養理念。現設有本科專業35個,高職專業19個,涵蓋工、醫學、文、經濟、管理、教育、藝術等7個學科門類,形成以醫(藥)為主,多科交叉融合、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中藥學獲批國家級一流專業建設點,藥物制劑、制藥工程、藥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財務管理、寶石及材料工藝學等6個專業獲批省級一流專業建設點。
學校圍繞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行業和企業需求積極開展科學研究。擁有陜西省生物醫藥創新技術院士專家工作站、陜西省中藥產業技術創新服務共享平臺、陜西高校中藥綠色制造技術協同創新中心、陜西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健康文化研究中心、陜西省中藥制藥關鍵技術重點研究室、陜西高校中藥質量標志物創新團隊、西咸經濟高質量發展研究新型智庫等特色鮮明的省廳級科研平臺和團隊30個。承擔廳局級及以上科研項目775項,其中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1項、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項、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6項、全國教育科學規劃項目2項;獲得省廳級科技成果獎41項。
學校以拓寬師生國際視野、提升多元文化素養為目標,積極開展國際交流合作,先后與英國、馬來西亞、泰國等6個國家的知名高校建立合作關系,與泰國格樂大學、新加坡南洋管理學院共建商學研究院等科研機構,面向師生開展交流、訪學、學歷深造以及實習等項目,形成了多渠道、多層次的國際交流合作格局。
第六條聯系方式
辦學地點:陜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區灃西新城統一西路35號
郵編:712046
學校網址:https://www.csiic.edu.cn
招生官微:sxgjsmxy2014
咨詢電話:029-33814555、33813555
第三章畢業與發證
第七條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學分,根據教育部及學校相關規定,政治表現合格,身體健康,準予畢業,頒發本科或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取得本科畢業資格的學生,凡符合國家及學校有關學士學位授予規定者,可申請授予學士學位。
第四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招生工作委員會由校長、黨委書記、分管副校長、招生就業處、教務處、二級學院、黨政辦公室、紀委監審室等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
第九條招生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工作。
第十條紀檢委員會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第五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我校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區、市)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科普通類總計劃的1%,預留計劃主要用于調節各省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六章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進行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即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對實行分志愿投檔,即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按順序志愿錄取,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無分數級差要求。
第十五條本科英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其它專業不限語種,男女比例不限。本校公共外語課及相關專業課不具備非英語語種開設條件,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十六條投檔考生在總分相同情況下,按照考生位次從高到低錄取。若無位次,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進行錄取。專業錄取遵循分數優先原則,對于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投檔成績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考試院)有關加分或降分的規定。
第十八條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入學后進行復查。
第十九條往屆生的錄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的有關規定辦理,與應屆生同等對待。
第二十條報考我校志愿的考生,符合我校在考生所在地錄取標準,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批準同意者,由我校發給陜西國際商貿學院《錄取通知書》并加蓋“本校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學校”的條形章,按規定時間到本校報到,審查合格正式注冊入學。
第二十一條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要求執行。藝術類專業錄取時不限制單科成績。
藝術類本科專業:動畫、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環境設計,藝術類專科專業:環境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考生所屬省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各省投檔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若生源省份有規定執行生源省份規定,若生源省份沒有規定參照專業課成績,擇高分錄取,錄滿計劃為止(同時遵循各省藝術類招生錄取辦法相關規定)。
第七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二條學校各專業收費標準嚴格按照陜西省相關價格部門、陜西省教育廳抄送的收費標準收費。
第八章學生資助政策
第二十三條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障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
一、國家資助
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10000元。
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6000元。
國家助學金:一般困難每生每年3200元,特別困難每生每年42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700元。
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超過20000元。
服兵役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
二、學校資助
勤工助學:學校為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培養學生自立自強、創新創業精神,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組織開展勤工助學活動,按規定計酬發放。
學校獎學金: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同青團干部500元;校級優秀畢業生、校級優秀畢業生干部500元;省級優秀畢業生、省級優秀畢業生干部1000元。
企業獎學金:如步長獎學金、愛迪爾獎學金等,金額1000—5000元不等。
新生入學綠色通道:確屬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辦理緩交手續先行入學報到。
同一家庭子女來校就讀:一次性資助每生300元。
第九章入學與注冊
第二十四條凡我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及時向學校招生就業處辦理請假手續,并附相關證明。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學后將進行資格復查,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和陜西國際商貿學院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錄取資格復查等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未盡事宜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解釋權在陜西國際商貿學院。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標簽:陜西國際商貿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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