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工程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7-03 20:01:26本站原創
西安交通工程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訂本校的招生章程。
第二條我校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全程監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西安交通工程學院
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高職(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西安交通工程學院
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學校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鄠邑區渼陂西路1號
第四條學校簡介
西安交通工程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創辦于1994年,是一所以軌道交通類專業為主的普通本科高校。
學校堅持“人文、科技、創新”和諧統一的辦學理念,秉承“自強不息、修德載物”的校訓和“篤實惟新、負重圖強、馳而不息、交通報國”的大學精神,培養了數萬名“思想品德優、專業基礎實、實踐能力強、綜合素質高、職業適應快”的應用型人才。學校現設置本科專業20個,涵蓋工學、管理學、教育學、藝術學等學科門類,形成了軌道交通、電子信息、人文與管理三大專業群。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交通運輸、車輛工程、交通工程、通信工程、財務管理6個專業獲批陜西省“一流專業”;交通運輸實驗教學中心獲批為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火車俠眾創空間”獲批為市級眾創空間。
學校實施“人才強校”戰略,匯聚了一批高學歷、高職稱的優秀教師,教師隊伍中90%具有講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碩士、博士學位;86名教師入選高層次人才隊伍;現有省級教學名師8人。
建校三十年來,學校始終堅持實施“質量立校,人才強校,特色興校,文化鑄校”的發展戰略,按照“注重內涵、彰顯特色、產教融合、協調發展”的建設思路,構筑軌道交通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為國家軌道交通行業發展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近年來,先后被授予陜西省五星級黨組織、陜西省平安校園、陜西省就業創業指導服務示范性高校、陜西省教育系統文明校園、最佳人才培養獎等榮譽稱號。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招生委員會全面領導和監督學校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六條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處,與學校招生處合署辦公,招生處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招生的具體工作,完成學校年度招生任務,招生處是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學校監察部門全程跟進,監督檢查政策落實情況等,保證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學校貫徹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專業計劃、分省分專業計劃以各省級招考部門公布為準。
第八條預留計劃:學校本科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普通類預留計劃數不超我校本科總計劃的1%。
第五章錄取原則
第九條嚴格執行教育部“院校負責,招辦監督”的招生錄取政策,并按生源省有關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規定和程序進行錄取。
第十條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的要求。
第十一條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志愿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錄取生源不足時,由高分到低分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無志愿分數級差要求;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考生,志愿不滿時按當地省級招辦的政策進行征集志愿錄取。
第十二條錄取專業時,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填報我校各專業志愿的具體情況,專業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考生,在預錄取分數線以上,未被志愿專業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按分數從高分到低分調錄到錄取未滿計劃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投檔分數相同時,遵循生源省份同分排位規則依次錄取,若無特殊排序規則我校按照單科成績語文、數學、外語、綜合/首選科目、再選科目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不設置專業級差。
第十三條藝術類專業錄取:我校承認各省藝術類統考成績,考生在專業課統考成績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省份藝術類專業相應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執行生源省份規定。綜合成績相同時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規定執行生源省份規定,若生源省份沒有規定按文化課成績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隊錄取。
第十四條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考試院)有關加分和降分政策,按照投檔分數錄取。
第十五條我校對招收的各層次、各專業考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條考生外語語種不限(學校教學外語語種以大學英語為主,學生可根據自身情況選修其他語種)。
第六章收費標準
第十七條具體費用標準根據抄送發改委和陜西省教育廳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七章完善的資助體系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和完整的醫療保險制度;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
第十八條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10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6000元;國家助學金:特別困難每生每年4200元,一般困難每生每年3200元,退役士兵助學金每生每年3700元。
第十九條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超過20000元。
第二十條高校應征入伍學費補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
第二十一條學校獎學金:一等獎學金每生每年1500元,二等獎學金每生每年1200元,三等獎學金每生每年1000元。
第二十二條勤工助學:學校為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培養學生自立自強、創新創業精神,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組織開展勤工助學活動,按規定計酬發放。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即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各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9-89028888;89028188;88235888
網址:http://www.xjy.edu.cn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西安交通工程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
標簽:西安交通工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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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工程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訂本校的招生章程。
第二條我校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全程監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西安交通工程學院
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高職(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西安交通工程學院
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學校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鄠邑區渼陂西路1號
第四條學校簡介
西安交通工程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創辦于1994年,是一所以軌道交通類專業為主的普通本科高校。
學校堅持“人文、科技、創新”和諧統一的辦學理念,秉承“自強不息、修德載物”的校訓和“篤實惟新、負重圖強、馳而不息、交通報國”的大學精神,培養了數萬名“思想品德優、專業基礎實、實踐能力強、綜合素質高、職業適應快”的應用型人才。學校現設置本科專業20個,涵蓋工學、管理學、教育學、藝術學等學科門類,形成了軌道交通、電子信息、人文與管理三大專業群。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交通運輸、車輛工程、交通工程、通信工程、財務管理6個專業獲批陜西省“一流專業”;交通運輸實驗教學中心獲批為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火車俠眾創空間”獲批為市級眾創空間。
學校實施“人才強校”戰略,匯聚了一批高學歷、高職稱的優秀教師,教師隊伍中90%具有講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碩士、博士學位;86名教師入選高層次人才隊伍;現有省級教學名師8人。
建校三十年來,學校始終堅持實施“質量立校,人才強校,特色興校,文化鑄校”的發展戰略,按照“注重內涵、彰顯特色、產教融合、協調發展”的建設思路,構筑軌道交通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為國家軌道交通行業發展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近年來,先后被授予陜西省五星級黨組織、陜西省平安校園、陜西省就業創業指導服務示范性高校、陜西省教育系統文明校園、最佳人才培養獎等榮譽稱號。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招生委員會全面領導和監督學校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六條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處,與學校招生處合署辦公,招生處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招生的具體工作,完成學校年度招生任務,招生處是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學校監察部門全程跟進,監督檢查政策落實情況等,保證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學校貫徹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專業計劃、分省分專業計劃以各省級招考部門公布為準。
第八條預留計劃:學校本科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普通類預留計劃數不超我校本科總計劃的1%。
第五章錄取原則
第九條嚴格執行教育部“院校負責,招辦監督”的招生錄取政策,并按生源省有關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規定和程序進行錄取。
第十條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的要求。
第十一條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志愿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錄取生源不足時,由高分到低分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無志愿分數級差要求;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考生,志愿不滿時按當地省級招辦的政策進行征集志愿錄取。
第十二條錄取專業時,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填報我校各專業志愿的具體情況,專業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考生,在預錄取分數線以上,未被志愿專業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按分數從高分到低分調錄到錄取未滿計劃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投檔分數相同時,遵循生源省份同分排位規則依次錄取,若無特殊排序規則我校按照單科成績語文、數學、外語、綜合/首選科目、再選科目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不設置專業級差。
第十三條藝術類專業錄取:我校承認各省藝術類統考成績,考生在專業課統考成績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省份藝術類專業相應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執行生源省份規定。綜合成績相同時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規定執行生源省份規定,若生源省份沒有規定按文化課成績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隊錄取。
第十四條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考試院)有關加分和降分政策,按照投檔分數錄取。
第十五條我校對招收的各層次、各專業考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條考生外語語種不限(學校教學外語語種以大學英語為主,學生可根據自身情況選修其他語種)。
第六章收費標準
第十七條具體費用標準根據抄送發改委和陜西省教育廳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七章完善的資助體系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和完整的醫療保險制度;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
第十八條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10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6000元;國家助學金:特別困難每生每年4200元,一般困難每生每年3200元,退役士兵助學金每生每年3700元。
第十九條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超過20000元。
第二十條高校應征入伍學費補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
第二十一條學校獎學金:一等獎學金每生每年1500元,二等獎學金每生每年1200元,三等獎學金每生每年1000元。
第二十二條勤工助學:學校為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培養學生自立自強、創新創業精神,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組織開展勤工助學活動,按規定計酬發放。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即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各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9-89028888;89028188;88235888
網址:http://www.xjy.edu.cn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西安交通工程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
標簽:西安交通工程學院
西安交通工程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訂本校的招生章程。
第二條我校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全程監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西安交通工程學院
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高職(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西安交通工程學院
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學校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鄠邑區渼陂西路1號
第四條學校簡介
西安交通工程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創辦于1994年,是一所以軌道交通類專業為主的普通本科高校。
學校堅持“人文、科技、創新”和諧統一的辦學理念,秉承“自強不息、修德載物”的校訓和“篤實惟新、負重圖強、馳而不息、交通報國”的大學精神,培養了數萬名“思想品德優、專業基礎實、實踐能力強、綜合素質高、職業適應快”的應用型人才。學校現設置本科專業20個,涵蓋工學、管理學、教育學、藝術學等學科門類,形成了軌道交通、電子信息、人文與管理三大專業群。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交通運輸、車輛工程、交通工程、通信工程、財務管理6個專業獲批陜西省“一流專業”;交通運輸實驗教學中心獲批為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火車俠眾創空間”獲批為市級眾創空間。
學校實施“人才強校”戰略,匯聚了一批高學歷、高職稱的優秀教師,教師隊伍中90%具有講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碩士、博士學位;86名教師入選高層次人才隊伍;現有省級教學名師8人。
建校三十年來,學校始終堅持實施“質量立校,人才強校,特色興校,文化鑄校”的發展戰略,按照“注重內涵、彰顯特色、產教融合、協調發展”的建設思路,構筑軌道交通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為國家軌道交通行業發展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近年來,先后被授予陜西省五星級黨組織、陜西省平安校園、陜西省就業創業指導服務示范性高校、陜西省教育系統文明校園、最佳人才培養獎等榮譽稱號。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招生委員會全面領導和監督學校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六條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處,與學校招生處合署辦公,招生處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招生的具體工作,完成學校年度招生任務,招生處是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學校監察部門全程跟進,監督檢查政策落實情況等,保證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學校貫徹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專業計劃、分省分專業計劃以各省級招考部門公布為準。
第八條預留計劃:學校本科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普通類預留計劃數不超我校本科總計劃的1%。
第五章錄取原則
第九條嚴格執行教育部“院校負責,招辦監督”的招生錄取政策,并按生源省有關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規定和程序進行錄取。
第十條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的要求。
第十一條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志愿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錄取生源不足時,由高分到低分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無志愿分數級差要求;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考生,志愿不滿時按當地省級招辦的政策進行征集志愿錄取。
第十二條錄取專業時,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填報我校各專業志愿的具體情況,專業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考生,在預錄取分數線以上,未被志愿專業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按分數從高分到低分調錄到錄取未滿計劃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投檔分數相同時,遵循生源省份同分排位規則依次錄取,若無特殊排序規則我校按照單科成績語文、數學、外語、綜合/首選科目、再選科目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不設置專業級差。
第十三條藝術類專業錄取:我校承認各省藝術類統考成績,考生在專業課統考成績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省份藝術類專業相應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執行生源省份規定。綜合成績相同時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規定執行生源省份規定,若生源省份沒有規定按文化課成績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隊錄取。
第十四條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考試院)有關加分和降分政策,按照投檔分數錄取。
第十五條我校對招收的各層次、各專業考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條考生外語語種不限(學校教學外語語種以大學英語為主,學生可根據自身情況選修其他語種)。
第六章收費標準
第十七條具體費用標準根據抄送發改委和陜西省教育廳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七章完善的資助體系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和完整的醫療保險制度;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
第十八條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10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6000元;國家助學金:特別困難每生每年4200元,一般困難每生每年3200元,退役士兵助學金每生每年3700元。
第十九條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超過20000元。
第二十條高校應征入伍學費補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
第二十一條學校獎學金:一等獎學金每生每年1500元,二等獎學金每生每年1200元,三等獎學金每生每年1000元。
第二十二條勤工助學:學校為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培養學生自立自強、創新創業精神,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組織開展勤工助學活動,按規定計酬發放。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即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各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9-89028888;89028188;88235888
網址:http://www.xjy.edu.cn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西安交通工程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
標簽:西安交通工程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