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州學院2025年普高招生章程
2025-06-11 18:34:33本站原創
賀州學院2025年普高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有關招生工作規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為貫徹落實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賀州學院,英文名:HezhouUniversity,學校標識碼:4145011838。
第三條辦學性質:學校始建于1943年,是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招生資格的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面向廣西及全國大部分省份招生。行政主管部門為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
第四條學校坐落于桂、湘、粵三省(區)交界的區域性交通樞紐、中國首個地級“全域長壽市”、世界長壽市、中國十大養生城市——賀州市。學校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八步區瀟賀大道3261號(西校區),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西約街169號(東校區)。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學校成立由學校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二級學院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招生規定、招生章程、實施細則,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六條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的招生宣傳、招生錄取等日常工作。
第七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全過程的監督,對招生工作中的違紀問題依紀依規處理。
第三章錄取
第八條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和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及實施細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結合高考成績和專業志愿,綜合評價,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九條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關于志愿投檔模式的有關規定。在錄取過程中,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在全部有專業志愿考生錄取分檔完畢后,再將所有未錄取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調劑到其他尚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十條學校在網上遠程錄取時按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各專業錄取時不受男女比例、民族身份限制。
第十一條學校原則上按已公布的各專業招生計劃進行錄取,錄取過程中視各專業生源情況,在總計劃數不變的前提下對部分專業計劃進行相應調整。如部分專業計劃未能錄取滿額,原則上對這部分專業進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辦法按各省份文件要求執行。
第十二條各類專業的錄取原則
(一)普通類專業
對進檔考生以投檔成績為依據,根據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遵循考生專業志愿安排專業。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份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擇優錄取,若考生所在省份無同分排序規則,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則依次按以下分數排列規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則依次按以下分數排列規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高考成績(高考各科成績之和)—語文科成績—數學科成績—綜合科成績—外語科成績(不含復試成績)。
(二)藝術類專業
學校認可考生所在省份的藝術類專業招生統考(聯考)成績,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需達到所在省份相應批次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學校遵循進檔考生專業志愿,具體錄取原則如下:
音樂學、舞蹈學、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專業的錄取,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首先比較考生高考總分(高考成績+照顧分),再按普通類專業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比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錄取,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高考總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專業成績(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則依次按以下分數排列規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高考總分(高考成績+照顧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專業成績;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則依次按以下分數排列規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高考總分(高考成績+照顧分)—高考成績(高考各科成績之和)—語文科成績—數學科成績—綜合科成績—外語科成績(不含復試成績)—專業成績。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的錄取,按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三)體育類專業
學校認可考生所在省份的體育類專業招生統考成績,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需達到所在省份相應批次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和運動康復專業的錄取,遵循進檔考生專業志愿,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5%+高考總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5%〕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首先比較考生高考總分(高考成績+照顧分),再按普通類專業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比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四)地方公費師范生
學校2025年在廣西區內招收高中起點四年制本科層次地方公費師范生,定向招錄廣西2025年高中畢業生,畢業后按協議定向就業。具體招生對象、招生計劃、錄取原則、定向縣區、培養計劃協議書簽訂、新生入學等內容將在學校的招生信息服務網上另行發布。
(五)少數民族預科
少數民族預科分為免費少數民族預科和普通少數民族預科兩類,只面向廣西招生。
1.免費少數民族預科面向廣西60個“老、少、邊、山、窮”縣(市、區),招收農村戶口的少數民族應屆高中畢業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生源情況及民族分布情況劃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80分。預科階段免交學費,集中在廣西民族大學預科教育學院學習一年,經考核成績合格者,第二年按預科期間考核的綜合成績高低直升學校本科專業學習。
2.普通少數民族預科面向廣西招收少數民族高考考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生源情況及民族分布情況劃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80分。預科階段集中在廣西民族大學預科教育學院學習一年,經考核成績合格者,第二年按預科期間考核的綜合成績高低直升學校本科專業學習。
第十三條各專業錄取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者不能報考的專業有應用化學、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粉體材料科學與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工程、茶學、應用心理學、體育教育。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者不能報考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列出專業外,還包括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廣播電視編導。舞蹈學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
第十四條對按照教育部及各省份確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我校予以認可。
第十五條學校公共外語課只提供英語教學,請非英語語種考生在填報志愿時慎重考慮。
第四章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十六條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時必須按學校規定的繳費方式、時間要求繳納學雜費。具體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按照自治區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或備案通過的最新收費項目、標準執行。
各學科專業學費標準一般為:文、教育、法、農、歷史學專業3800-4200元/生·學年,工、理、經濟、管理學專業4600元/生·學年,藝術學專業12000元/生·學年。
住宿費按照實際住宿樓棟標準收費,標準一般為:標準化公寓式宿舍4-6人間1200-1550元/生·學年。
學生在校期間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遵循自愿和非營利原則,依據《廣西公辦學校教育收費項目清單》內容及標準執收,主要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
(一)服務性收費
課余時間使用計算機、語音室、琴房收費1.5-3元/小時;檔案資料查證及翻譯費10元/人次;校園一卡通智能卡工本費30元/卡;學生證、醫療證、借書證、校徽、學員牌等遺失補辦收費10元/證;校園網絡入網費50元/戶,校園網絡使用費30元/月;借閱圖書滯還費0.1元/冊·天;學生宿舍熱水費34元/立方米;伙食費自愿入伙,據實結算;校醫院診療費參照自治區醫療服務價格收取;土建施工員、市政工程施工員、土建質量員、市政工程質量員、資料員、預算員、材料員、安全員共八類考試費90元/人,在校考生首考培訓費510元/人,增考補考培訓費210元/人;軍訓服裝費按實際進價收取服裝費;體檢費按自治區衛生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代收費
超定額水電費,按照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水價、電價收取費用。其他收費項目及標準詳情可參閱我校收費公示信息。
第十七條為獎勵品學兼優學生,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我校設立有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儉學、學費減免等資助措施,學生入學后可根據各項資助評審文件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申請參評。
第十八條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銀監會關于大力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通知》(財教〔2008〕196號)和各省出臺的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相關政策,學生或合法監護人可向家庭戶口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門(縣、市、區教育局)咨詢、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校配合已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學生辦理相關手續,最后由金融機構負責審批并發放貸款。
第十九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錄取通知書,根據學校有關要求按時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者,應向學校有關部門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和體檢標準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視情況調整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新生可自愿選擇是否將戶口遷移到學校,如需遷移,在入學后一個月內,由學校收集考生的戶口簿、身份證、錄取通知書的復印件各一份,統一到學校轄區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賀州市(含三縣二區)的考生不用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賀州學院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774-5201598/5201698/5228686
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電話:0774-5228685
聯系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八步區瀟賀大道3261號(郵政編碼:542899)
學校網址:http://www.hzxy.edu.cn/
學校招生信息服務網:http://zsb.hzxy.edu.cn/
電子郵箱:zsb@hzxy.edu.cn
第二十三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有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由賀州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標簽:賀州學院 賀州學院2025年普高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有關招生工作規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為貫徹落實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賀州學院,英文名:HezhouUniversity,學校標識碼:4145011838。
第三條辦學性質:學校始建于1943年,是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招生資格的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面向廣西及全國大部分省份招生。行政主管部門為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
第四條學校坐落于桂、湘、粵三省(區)交界的區域性交通樞紐、中國首個地級“全域長壽市”、世界長壽市、中國十大養生城市——賀州市。學校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八步區瀟賀大道3261號(西校區),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西約街169號(東校區)。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學校成立由學校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二級學院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招生規定、招生章程、實施細則,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六條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的招生宣傳、招生錄取等日常工作。
第七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全過程的監督,對招生工作中的違紀問題依紀依規處理。
第三章錄取
第八條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和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及實施細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結合高考成績和專業志愿,綜合評價,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九條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關于志愿投檔模式的有關規定。在錄取過程中,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在全部有專業志愿考生錄取分檔完畢后,再將所有未錄取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調劑到其他尚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十條學校在網上遠程錄取時按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各專業錄取時不受男女比例、民族身份限制。
第十一條學校原則上按已公布的各專業招生計劃進行錄取,錄取過程中視各專業生源情況,在總計劃數不變的前提下對部分專業計劃進行相應調整。如部分專業計劃未能錄取滿額,原則上對這部分專業進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辦法按各省份文件要求執行。
第十二條各類專業的錄取原則
(一)普通類專業
對進檔考生以投檔成績為依據,根據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遵循考生專業志愿安排專業。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份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擇優錄取,若考生所在省份無同分排序規則,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則依次按以下分數排列規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則依次按以下分數排列規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高考成績(高考各科成績之和)—語文科成績—數學科成績—綜合科成績—外語科成績(不含復試成績)。
(二)藝術類專業
學校認可考生所在省份的藝術類專業招生統考(聯考)成績,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需達到所在省份相應批次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學校遵循進檔考生專業志愿,具體錄取原則如下:
音樂學、舞蹈學、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專業的錄取,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首先比較考生高考總分(高考成績+照顧分),再按普通類專業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比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錄取,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高考總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專業成績(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則依次按以下分數排列規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高考總分(高考成績+照顧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專業成績;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則依次按以下分數排列規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高考總分(高考成績+照顧分)—高考成績(高考各科成績之和)—語文科成績—數學科成績—綜合科成績—外語科成績(不含復試成績)—專業成績。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的錄取,按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三)體育類專業
學校認可考生所在省份的體育類專業招生統考成績,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需達到所在省份相應批次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和運動康復專業的錄取,遵循進檔考生專業志愿,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5%+高考總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5%〕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首先比較考生高考總分(高考成績+照顧分),再按普通類專業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比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四)地方公費師范生
學校2025年在廣西區內招收高中起點四年制本科層次地方公費師范生,定向招錄廣西2025年高中畢業生,畢業后按協議定向就業。具體招生對象、招生計劃、錄取原則、定向縣區、培養計劃協議書簽訂、新生入學等內容將在學校的招生信息服務網上另行發布。
(五)少數民族預科
少數民族預科分為免費少數民族預科和普通少數民族預科兩類,只面向廣西招生。
1.免費少數民族預科面向廣西60個“老、少、邊、山、窮”縣(市、區),招收農村戶口的少數民族應屆高中畢業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生源情況及民族分布情況劃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80分。預科階段免交學費,集中在廣西民族大學預科教育學院學習一年,經考核成績合格者,第二年按預科期間考核的綜合成績高低直升學校本科專業學習。
2.普通少數民族預科面向廣西招收少數民族高考考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生源情況及民族分布情況劃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80分。預科階段集中在廣西民族大學預科教育學院學習一年,經考核成績合格者,第二年按預科期間考核的綜合成績高低直升學校本科專業學習。
第十三條各專業錄取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者不能報考的專業有應用化學、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粉體材料科學與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工程、茶學、應用心理學、體育教育。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者不能報考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列出專業外,還包括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廣播電視編導。舞蹈學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
第十四條對按照教育部及各省份確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我校予以認可。
第十五條學校公共外語課只提供英語教學,請非英語語種考生在填報志愿時慎重考慮。
第四章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十六條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時必須按學校規定的繳費方式、時間要求繳納學雜費。具體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按照自治區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或備案通過的最新收費項目、標準執行。
各學科專業學費標準一般為:文、教育、法、農、歷史學專業3800-4200元/生·學年,工、理、經濟、管理學專業4600元/生·學年,藝術學專業12000元/生·學年。
住宿費按照實際住宿樓棟標準收費,標準一般為:標準化公寓式宿舍4-6人間1200-1550元/生·學年。
學生在校期間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遵循自愿和非營利原則,依據《廣西公辦學校教育收費項目清單》內容及標準執收,主要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
(一)服務性收費
課余時間使用計算機、語音室、琴房收費1.5-3元/小時;檔案資料查證及翻譯費10元/人次;校園一卡通智能卡工本費30元/卡;學生證、醫療證、借書證、校徽、學員牌等遺失補辦收費10元/證;校園網絡入網費50元/戶,校園網絡使用費30元/月;借閱圖書滯還費0.1元/冊·天;學生宿舍熱水費34元/立方米;伙食費自愿入伙,據實結算;校醫院診療費參照自治區醫療服務價格收取;土建施工員、市政工程施工員、土建質量員、市政工程質量員、資料員、預算員、材料員、安全員共八類考試費90元/人,在校考生首考培訓費510元/人,增考補考培訓費210元/人;軍訓服裝費按實際進價收取服裝費;體檢費按自治區衛生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代收費
超定額水電費,按照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水價、電價收取費用。其他收費項目及標準詳情可參閱我校收費公示信息。
第十七條為獎勵品學兼優學生,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我校設立有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儉學、學費減免等資助措施,學生入學后可根據各項資助評審文件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申請參評。
第十八條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銀監會關于大力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通知》(財教〔2008〕196號)和各省出臺的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相關政策,學生或合法監護人可向家庭戶口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門(縣、市、區教育局)咨詢、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校配合已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學生辦理相關手續,最后由金融機構負責審批并發放貸款。
第十九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錄取通知書,根據學校有關要求按時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者,應向學校有關部門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和體檢標準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視情況調整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新生可自愿選擇是否將戶口遷移到學校,如需遷移,在入學后一個月內,由學校收集考生的戶口簿、身份證、錄取通知書的復印件各一份,統一到學校轄區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賀州市(含三縣二區)的考生不用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賀州學院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774-5201598/5201698/5228686
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電話:0774-5228685
聯系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八步區瀟賀大道3261號(郵政編碼:542899)
學校網址:http://www.hzxy.edu.cn/
學校招生信息服務網:http://zsb.hzxy.edu.cn/
電子郵箱:zsb@hzxy.edu.cn
第二十三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有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由賀州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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