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寧職業技術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5-06-11 18:32:47本站原創
2025年南寧職業技術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一、學校概況
南寧職業技術大學是經教育部批準在以南寧職業技術學院為基礎整合資源設立的公辦本科層次職業大學。是全國首批、廣西首家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國家優質高等職業院校。
學校入選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單位、中國高新區創新人才培養基地、“一帶一路”國家技術技能人才實訓中心,榮獲亞太職業院校影響力50強、全國高職院校教學資源50強、全國高等職業院校服務資源50強、全國高等職業院校服務貢獻50強、全國高等職業院校創新創業示范校50強、全國高等職業院校就業競爭力示范校、全國高職院校創新創業示范校、全國五四紅旗團委、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院校、自治區文明校園、廣西清廉學校建設示范校等稱號,建成(入選)全國黨建工作樣板支部4個,辦學成果豐碩。
學校名稱:南寧職業技術大學
學校標識碼:4145011355
辦學層次:本科、高職(專科)
辦學類型:公辦職業本科學校
學習形式:全日制
辦學地址:廣西南寧市大學西路169號
學校網址:https://www.nnvtu.edu.cn/
招生網址:https://zs.nnvtu.edu.cn/
咨詢電話:0771-38212260771-3829164
監督電話:0771-38212260771-3869576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南寧職業技術大學
學歷證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二、招生人數
2025年南寧職業技術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分單獨招生、對口招生、統考招生等形式,計劃招收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新生9000人。我校統考招生分省、分專業、分科類招生的專業、人數、學費標準等,請參閱當地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公布的信息。
三、收費標準
(一)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依據上級部門批復最新標準執行,實行學分制收費,學生入學時須按照規定的標準按學年預繳學費,畢業(離校)時根據學生實際修讀情況結算學費。
1.預繳學費標準:
文科類(非外語、體育)專業:6500元/生.學年;
體育類、外語類、理科類專業:7000元/生.學年;
工科類專業:7500元/生.學年;
藝術類專業:8500元/生.學年。
2.住宿費標準:
標準化公寓式宿舍4人間:1400-1550元/生.學年;
非公寓式宿舍6人間:1200-1350元/生.學年;
套間式公寓8人間:1000-1150元/生.學年;
公寓式10人間:800元/生.學年;
公寓式12人間:750元/生.學年。
以上學費、住宿費按上級部門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二)學生在校期間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遵循自愿和非營利原則,依據《廣西公辦學校教育收費項目清單》內容及標準執收,主要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如下:
1.服務性收費:上機上網服務費收費標準最高為每小時1.5元,實行包月的,每生每月不超過30元;使用語音室、琴房服務費收費標準最高為每小時3元(課余時間自愿接受服務的在校生);入網費收費標準最高不超過50元/戶(一次性收取);網絡使用費最高標準不超過30元/戶.月(自愿入網的在校學生);檔案資料查證及翻譯費10元/人次,需增加份數的,每增加一份最高不超過2元。
2.代收費:軍訓服裝費120元/套(參照2024年招標采購單價,最終按照實際招標采購價格收取);體檢費60元/人(最終按照醫院實際的標準收取);超定額水電費,按照南寧市水電價格收取;其他收費項目及標準詳情可參閱我校收費公示信息。
(三)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專業
1.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專業(專業代碼:540106H):該專業與香港職業訓練局高峰進修學院合作辦學。內地學校學費按學年收取,7000元人民幣/生/學年。每年安排部分香港課程,赴香港學習時學費29500港元,由學生直接支付給港方。香港住宿費將根據當年香港職業訓練局高峰進修學院公布的最新收費標準收取。其他費用自理。
2.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專業代碼:530501H):該專業與香港職業訓練局高峰進修學院合作辦學。內地學校學費按學年收取,7500元人民幣/生/學年。每年安排部分香港課程,赴香港學習時學費29500港元,由學生直接支付給港方。香港住宿費將根據當年香港職業訓練局高峰進修學院公布的最新收費標準收取。其他費用自理。
3.藝術設計(專業代碼:550101H):該專業與香港職業訓練局高峰進修學院合作辦學。在內地學校學習期間費用按學年收取,8000元人民幣/生/學年。每年安排部分香港課程,赴香港學習時學費29500港元,由學生直接支付給港方。香港住宿費將根據當年香港職業訓練局高峰進修學院公布的最新收費標準收取。其他費用自理。
四、部分專業要求
(一)根據《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結合行業特點,報讀自動化技術與應用、機電一體化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機械設計與制造、數控技術、模具設計與制造、智能產品開發與應用等專業的考生,要求無色盲、色弱。
(二)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專業(專業代碼:540106H)、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專業代碼:530501H)和藝術設計(專業代碼:550101H)專業,只錄取填報有專業志愿考生,學生注冊入學后,除無法抗拒因素外,一律不能申請轉專業。
五、錄取規則
填報南寧職業技術大學志愿,進檔到南寧職業技術大學的考生,按“專業志愿優先”的規則擇優錄取,具體為:
(一)藝術類專業的錄取
考生文化成績和藝術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市、區)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要求情況下,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具體為:
將進檔考生按照第一專業志愿分類排序,先按第一專業志愿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總成績相同的,按本簡章的成績排序規則執行)錄取;如有未完成計劃的專業,則從未錄取的考生所填報的第二專業志愿中從總成績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以此類推。如所有專業志愿均檢索完成,仍有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再從未錄取且“服從專業組內專業調劑”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調劑至還有剩余計劃的專業。若無法滿足考生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組內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二)普通類專業的錄取
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具體為:
將進檔考生按照第一專業志愿分類排序,先按第一專業志愿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總成績相同的,按本簡章的成績排序規則執行)錄取;如有未完成計劃的專業,則從未錄取的考生所填報的第二專業志愿中從總成績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以此類推。如所有專業志愿均檢索完成,仍有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再從未錄取且“服從專業組內專業調劑”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調劑至還有剩余計劃的專業。若無法滿足考生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組內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六、新生入學
獲南寧職業技術大學錄取的考生,需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到南寧職業技術大學報到注冊。超過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5天不報到者,按自動棄學處理,取消入學資格。
七、學生待遇
1.南寧職業技術大學錄取的單獨招生、對口招生、統考招生考生,其開學時間、學制、學歷、畢業證書、收費標準、獎助學金等待遇全部相同。
2.南寧職業技術大學建立了完善的學生獎、助、貸、勤、補、免的資助政策體系,從國家層面到學校層面的各類型資助項目全部覆蓋到位,確保在校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無法完成學業。一是獲南寧職業技術大學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申請通過“綠色通道”(緩交學費)入學,學校鼓勵和支持誠實守信、自立自強的困難學生通過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籌措學費和住宿費,每年可一次性申請不超過16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二是為鼓勵學生積極向上、勵志感恩,在校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學校獎學金等,以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同時,可申請國家助學金、特殊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補助金,主要資助脫貧戶、監測對象(包括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三類對象)、殘疾、孤兒、低保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三是退役入學學生可申請減免學費、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具體資助措施按照教育部、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八、學生就業
學校不斷提升人才培養質量。華為、比亞迪等企業每年向學生提供高質量就業崗位約2.5萬個,連續十多年畢業生就業率達95%以上;學校以服務地方高質量發展為使命,與地方龍頭企業開展深度校企合作,每年近70%的畢業生留桂就業,其中超50%留邕就業;社會用人單位對畢業生總體滿意率及工作稱職率超過90%。學校獲評“自治區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校”、“廣西就業促進工作先進集體”、“廣西大學生創業示范基地”等,連續多年被評為“全區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突出單位”。
九、其他
(一)2025年我校招生按本章程規定執行。如教育部、教育廳出臺新的政策,則按教育部、教育廳新的規定執行。
(二)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代理招生工作,不組織任何考前輔導班。
(三)按教育部的規定,考生信息上報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對考生2025年高考報名結束后因個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報考科目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因更改信息導致考生無法參加考試、無法入學報到、無法注冊學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本章程由南寧職業技術大學教務處(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標簽:南寧職業技術大學 2025年南寧職業技術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一、學校概況
南寧職業技術大學是經教育部批準在以南寧職業技術學院為基礎整合資源設立的公辦本科層次職業大學。是全國首批、廣西首家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國家優質高等職業院校。
學校入選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單位、中國高新區創新人才培養基地、“一帶一路”國家技術技能人才實訓中心,榮獲亞太職業院校影響力50強、全國高職院校教學資源50強、全國高等職業院校服務資源50強、全國高等職業院校服務貢獻50強、全國高等職業院校創新創業示范校50強、全國高等職業院校就業競爭力示范校、全國高職院校創新創業示范校、全國五四紅旗團委、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院校、自治區文明校園、廣西清廉學校建設示范校等稱號,建成(入選)全國黨建工作樣板支部4個,辦學成果豐碩。
學校名稱:南寧職業技術大學
學校標識碼:4145011355
辦學層次:本科、高職(專科)
辦學類型:公辦職業本科學校
學習形式:全日制
辦學地址:廣西南寧市大學西路169號
學校網址:https://www.nnvtu.edu.cn/
招生網址:https://zs.nnvtu.edu.cn/
咨詢電話:0771-38212260771-3829164
監督電話:0771-38212260771-3869576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南寧職業技術大學
學歷證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二、招生人數
2025年南寧職業技術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分單獨招生、對口招生、統考招生等形式,計劃招收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新生9000人。我校統考招生分省、分專業、分科類招生的專業、人數、學費標準等,請參閱當地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公布的信息。
三、收費標準
(一)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依據上級部門批復最新標準執行,實行學分制收費,學生入學時須按照規定的標準按學年預繳學費,畢業(離校)時根據學生實際修讀情況結算學費。
1.預繳學費標準:
文科類(非外語、體育)專業:6500元/生.學年;
體育類、外語類、理科類專業:7000元/生.學年;
工科類專業:7500元/生.學年;
藝術類專業:8500元/生.學年。
2.住宿費標準:
標準化公寓式宿舍4人間:1400-1550元/生.學年;
非公寓式宿舍6人間:1200-1350元/生.學年;
套間式公寓8人間:1000-1150元/生.學年;
公寓式10人間:800元/生.學年;
公寓式12人間:750元/生.學年。
以上學費、住宿費按上級部門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二)學生在校期間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遵循自愿和非營利原則,依據《廣西公辦學校教育收費項目清單》內容及標準執收,主要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如下:
1.服務性收費:上機上網服務費收費標準最高為每小時1.5元,實行包月的,每生每月不超過30元;使用語音室、琴房服務費收費標準最高為每小時3元(課余時間自愿接受服務的在校生);入網費收費標準最高不超過50元/戶(一次性收取);網絡使用費最高標準不超過30元/戶.月(自愿入網的在校學生);檔案資料查證及翻譯費10元/人次,需增加份數的,每增加一份最高不超過2元。
2.代收費:軍訓服裝費120元/套(參照2024年招標采購單價,最終按照實際招標采購價格收取);體檢費60元/人(最終按照醫院實際的標準收取);超定額水電費,按照南寧市水電價格收取;其他收費項目及標準詳情可參閱我校收費公示信息。
(三)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專業
1.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專業(專業代碼:540106H):該專業與香港職業訓練局高峰進修學院合作辦學。內地學校學費按學年收取,7000元人民幣/生/學年。每年安排部分香港課程,赴香港學習時學費29500港元,由學生直接支付給港方。香港住宿費將根據當年香港職業訓練局高峰進修學院公布的最新收費標準收取。其他費用自理。
2.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專業代碼:530501H):該專業與香港職業訓練局高峰進修學院合作辦學。內地學校學費按學年收取,7500元人民幣/生/學年。每年安排部分香港課程,赴香港學習時學費29500港元,由學生直接支付給港方。香港住宿費將根據當年香港職業訓練局高峰進修學院公布的最新收費標準收取。其他費用自理。
3.藝術設計(專業代碼:550101H):該專業與香港職業訓練局高峰進修學院合作辦學。在內地學校學習期間費用按學年收取,8000元人民幣/生/學年。每年安排部分香港課程,赴香港學習時學費29500港元,由學生直接支付給港方。香港住宿費將根據當年香港職業訓練局高峰進修學院公布的最新收費標準收取。其他費用自理。
四、部分專業要求
(一)根據《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結合行業特點,報讀自動化技術與應用、機電一體化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機械設計與制造、數控技術、模具設計與制造、智能產品開發與應用等專業的考生,要求無色盲、色弱。
(二)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專業(專業代碼:540106H)、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專業代碼:530501H)和藝術設計(專業代碼:550101H)專業,只錄取填報有專業志愿考生,學生注冊入學后,除無法抗拒因素外,一律不能申請轉專業。
五、錄取規則
填報南寧職業技術大學志愿,進檔到南寧職業技術大學的考生,按“專業志愿優先”的規則擇優錄取,具體為:
(一)藝術類專業的錄取
考生文化成績和藝術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市、區)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要求情況下,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具體為:
將進檔考生按照第一專業志愿分類排序,先按第一專業志愿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總成績相同的,按本簡章的成績排序規則執行)錄取;如有未完成計劃的專業,則從未錄取的考生所填報的第二專業志愿中從總成績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以此類推。如所有專業志愿均檢索完成,仍有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再從未錄取且“服從專業組內專業調劑”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調劑至還有剩余計劃的專業。若無法滿足考生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組內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二)普通類專業的錄取
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具體為:
將進檔考生按照第一專業志愿分類排序,先按第一專業志愿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總成績相同的,按本簡章的成績排序規則執行)錄取;如有未完成計劃的專業,則從未錄取的考生所填報的第二專業志愿中從總成績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以此類推。如所有專業志愿均檢索完成,仍有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再從未錄取且“服從專業組內專業調劑”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調劑至還有剩余計劃的專業。若無法滿足考生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組內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六、新生入學
獲南寧職業技術大學錄取的考生,需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到南寧職業技術大學報到注冊。超過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5天不報到者,按自動棄學處理,取消入學資格。
七、學生待遇
1.南寧職業技術大學錄取的單獨招生、對口招生、統考招生考生,其開學時間、學制、學歷、畢業證書、收費標準、獎助學金等待遇全部相同。
2.南寧職業技術大學建立了完善的學生獎、助、貸、勤、補、免的資助政策體系,從國家層面到學校層面的各類型資助項目全部覆蓋到位,確保在校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無法完成學業。一是獲南寧職業技術大學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申請通過“綠色通道”(緩交學費)入學,學校鼓勵和支持誠實守信、自立自強的困難學生通過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籌措學費和住宿費,每年可一次性申請不超過16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二是為鼓勵學生積極向上、勵志感恩,在校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學校獎學金等,以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同時,可申請國家助學金、特殊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補助金,主要資助脫貧戶、監測對象(包括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三類對象)、殘疾、孤兒、低保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三是退役入學學生可申請減免學費、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具體資助措施按照教育部、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八、學生就業
學校不斷提升人才培養質量。華為、比亞迪等企業每年向學生提供高質量就業崗位約2.5萬個,連續十多年畢業生就業率達95%以上;學校以服務地方高質量發展為使命,與地方龍頭企業開展深度校企合作,每年近70%的畢業生留桂就業,其中超50%留邕就業;社會用人單位對畢業生總體滿意率及工作稱職率超過90%。學校獲評“自治區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校”、“廣西就業促進工作先進集體”、“廣西大學生創業示范基地”等,連續多年被評為“全區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突出單位”。
九、其他
(一)2025年我校招生按本章程規定執行。如教育部、教育廳出臺新的政策,則按教育部、教育廳新的規定執行。
(二)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代理招生工作,不組織任何考前輔導班。
(三)按教育部的規定,考生信息上報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對考生2025年高考報名結束后因個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報考科目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因更改信息導致考生無法參加考試、無法入學報到、無法注冊學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本章程由南寧職業技術大學教務處(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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