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交通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6-06 08:55:41網絡整理
滄州交通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招生工作,保證滄州交通學院2025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滄州交通學院章程》《滄州交通學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管理辦法(修訂)》,結合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于滄州交通學院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并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滄州交通學院(英文名稱:CangzhouJiaotongCollege,標識碼:4113014202)是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是由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國家首批“雙一流”建設高校北京交通大學于2008年舉辦的獨立學院——北京交通大學海濱學院,學校于2020年經教育部批準轉設更名為滄州交通學院,現有在校生2.3萬余名。多年來學校辦學成果豐碩,獲得社會各界的廣泛好評,在2025年艾瑞深校友會中國民辦大學排名(Ⅰ類)中躋身30強,連續兩年榮登校友會交通民辦大學排名榜首,獲評中國一流應用型大學;在2025年軟科中國民辦高校排名中挺進全國50強,全國排名第41,河北排名第一;在ABC排名整理發布的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院校滿意度調查中,榮獲2025年河北民辦本科院校滿意度排名第一。
學校位于渤海之濱——英雄城市河北省黃驊市,地處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滄州渤海新區,占地1200畝,規劃建筑面積54萬余平方米,已建成近39萬平方米,三期工程15萬余平方米建筑已全面開工建設。學校校園環境優美、設施完備、功能齊全,被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授予“河北省園林式單位”稱號、曾入選教育部學信網公布的“全國大學生滿意度50強高校”。
學校專業設置以北京交通大學優勢學科為基礎,緊跟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結合京津冀和環渤海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設有10個學院,開設36個本科專業,形成了以軌道交通類專業為特色,工程類、信息技術類、管理類專業為優勢,工、管、經、文、藝有機結合、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學科群。學校現有省級一流本科專業6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個,省級課程思政示范課程1門,省級一流本科立項建設課程7門,省級精品在線開放課程3門、省級創新創業立項課程1門。
第四條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由滄州交通學院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滄州交通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學校設立由校長、黨委書記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任副主任,相關校領導任委員的招生委員會作為學校招生工作的決策機構,招生工作的重大問題由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
第六條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七條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常設工作機構,設在招生就業處,負責落實招生委員會的各項決策并組織開展各項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1.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2.根據主管部門下達的年度招生規模及國家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本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3.制訂年度招生章程;
4.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咨詢等服務工作;
5.組織實施招生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招生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6.組織協調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等工作;
7.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8.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9.根據考生或者其法定監護人的申請,對高校有關招生錄取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并給予答復。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學校按照主管部門下達的年度招生規模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學校辦學條件、發展定位,并綜合考慮國家政策與導向、生源質量以及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本年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2025年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和學校招生信息網統一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學校在編制招生計劃時,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高校普通本科招生計劃編制的相關規定,按照規定比例預留少量招生計劃,用于錄取平行志愿省份(自治區、直轄市)超過計劃數提檔且符合錄取要求的考生,或調節部分地區生源不平衡的情況。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條學校的招生對象為:參加2025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
第十一條學校的外語教學為英語(請小語種考生謹慎報考)。
第十二條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學校認可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高考加分政策,按考生的投檔成績實施錄取。
第十四條學校在錄取時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對進檔的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有投檔校驗位的省區含投檔校驗位,有同分排位的省區認可同分排位)和專業志愿進行錄取和分配專業。
第十五條對于進檔的普通類同分考生,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單科成績依次排序進行錄取。
第十六條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錄取;如果不服從專業調劑,則進行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招生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公布為準。
第十八條學校認可各省的藝術類專業投檔規則,認可各省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錄取依據。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對已投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據各省綜合成績錄取(無綜合成績的省份按文化總成績錄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較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加分)、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擇優錄取。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對已投檔考生,按照高考文化總成績錄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較專業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英語、商務英語專業僅限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報考。報考風景園林專業的考生建議具備一定的美術基礎。
第二十條學校錄取的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以下簡稱《意見》)及教育部、衛生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1.所有專業均不錄取體檢結論符合《意見》第一條的考生。
2.化學工程與工藝、制藥工程專業不錄取體檢結論符合《意見》第二條第1款(色弱)、第二條第2款(色盲)、第二條第3款(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其中任意一款的考生。
3.交通運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專業不錄取體檢結論符合《意見》第二條第2款(色盲)、第二條第3款(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其中任意一款的考生。
4.工商管理、財務管理、物流管理、工程管理、金融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物聯網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工程造價不錄取體檢結論符合《意見》第二條第3款(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的考生。
第二十一條學校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條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教育部及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三條收費標準:各專業學費標準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計劃。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不同收費標準不同,詳見《2025年新生入學指南》。
第二十四條學校建立完善的獎助體系,設有獎學金、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多項資助政策,以幫助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在新生報到時設置綠色通道,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順利入學。
第二十五條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317-8887322,0317-8887323
學校網址:www.czjtu.edu.cn
招辦網址:zsb.czjtu.edu.cn
通信地址:河北省黃驊市學院西路2009號
微信公眾號:czjtxyzsb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滄州交通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標簽:滄州交通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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