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平頂山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2025-06-04 20:40:55網絡整理
平頂山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高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做好我校2025年普通高招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平頂山職業技術學院普通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平頂山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平頂山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委、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平頂山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辦學地點:
1.新校區:河南省平頂山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長安大道西段(鄭萬高鐵平頂山站西側)
2.園丁校區:河南省平頂山市衛東區園丁路10號院
第六條辦學層次:專科
第七條辦學類型:公辦高等專科學校
第八條頒發學歷證書:
1.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平頂山職業技術學院
2.頒發學歷證書的證書種類: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平頂山職業技術學院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條平頂山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平頂山職業技術學院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平頂山職業技術學院紀委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及要求
第十二條招生計劃按照省教育廳下發執行。
第十三條專業錄取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和衛生部等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計劃公布形式:招生計劃主要有兩個公布渠道:一是由有關省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二是由我校通過招生章程與學校招生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錄取時進檔考生的專業分配:按照“專業清”的原則,考生志愿優先,根據專業計劃數,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先錄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錄取后未完成計劃,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類推,直至完成專業計劃。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錄取到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專業,如不服從專業調劑,對其作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我校藝術類專業采用河南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課統考成績,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應達到河南省確定的藝術類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河南省統一的投檔規則,投檔錄取。河南省在藝術專業(專科),投檔排序成績計算辦法為:考生高考文化總成績×50%+考生專業省級統考成績÷300×750×50%;計算公式為:高考文化總成績×0.5+專業省級統考成績×1.25;進檔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考生(專業省級統考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方式)從高到底依次錄取。本校音樂表演專業招生對象為聲樂類和器樂類考生。
第十八條體育類錄取規則:我校體育類專業采用河南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課統考成績,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應達到河南省確定的體育類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河南省統一的投檔規則,投檔錄取。各專業的綜合成績均為高考文化總成績×50%+專業省級統考成績÷150×750×50%,即: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0.5+專業省級統考成績×2.5。當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考生專業省級統考成績、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
第十九條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條考生錄取健康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錄取標準執行。
第二十一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將進行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徇私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二條學校2025年各專業學費收費標準為:理工類:4200元/生/年,文科類:3700元/生/年,藝術類:6000元/生/年。住宿費標準為:8人間400元/生/年、4人間800元/生/年。
第二十三條我校所有校企合作專業收費與同類非校企合作專業相同,學校或企業均不收取校企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費、培訓費、就業委托費等名目費用,如有亂收費情況請撥打學校監督電話:0375-7066913。
第二十四條頒發證書:學生完成學業,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統一電子注冊的“平頂山職業技術學院”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五條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學校制訂有以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為主體,勤工助學、學院獎學金為補充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貸、助、補、減”多措并舉的資助辦法,保證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放棄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后可向學校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所在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其中國家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請20000元;國家助學金按照不同情況,可申請4400元/生/年,3700元/生/年,3000元/生/年三檔;另外學院勤工助學補貼標準為300元/生/月。學生在校期間表現優秀的困難學生,還可申請國家獎學金10000元/生/年;國家勵志獎學金6000元/生/年;學院獎學金1000元/生/年,600元/生/年,400元/生/年三檔。
二十六條服兵役國家教育專項資助
自主擇業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復學學生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最高為20000元/年/生;學生在校或畢業后應征入伍,可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最高為20000元/年/生;退役士兵全部享受本專科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3700元/年/生。
第二十七條新生報到和資格復查
1.新生報到時,須攜帶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新生個人檔案須轉入我校。
2.新生入學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審查、錄取資格復查。合格者取得學籍,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及身體條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平頂山職業技術學院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學校招生辦公室。
第三十條學校地址:平頂山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長安大道西段
招生咨詢電話:0375-70660777066088
聯系人:李老師
招生QQ群:667339693、628072835、793835617
學校網址:http://www.pdszy.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s://zsc.pdszy.edu.cn
標簽:平頂山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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