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東軟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6-03 14:48:48網絡整理
成都東軟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基本信息
1.學校名稱:成都東軟學院
2.主管部門:四川省教育廳
3.辦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青城山東軟大道1號
4.學校性質: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5.辦學層次:本科、專科
6.招生對象: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學生,根據教育部當年頒布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7.院校標識碼:4151012636
二、組織機構
1.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等工作。
2.招生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工作部,在學校招生委員會領導下開展日常工作。
3.學校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實施全程監督。
三、招生專業與計劃
1.學校2025年本科招生專業:
普通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工程、物聯網工程、網絡空間安全、智能科學與技術、人工智能、軟件工程、信息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電子商務、大數據管理與應用、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供應鏈管理、數字媒體技術、工業設計、虛擬現實技術、商務英語、英語、日語、醫學信息工程、健康服務與管理、智能醫學工程、醫學影像技術、機器人工程、數字動畫、軟件工程技術。
美術與設計類:動畫、藝術與科技、數字媒體藝術、視覺傳達設計。
學校2025年專科招生專業:
普通類:軟件技術。
美術與設計類:影視動畫。
2.學校招生計劃、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并通過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3.根據教育部與四川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學校預留計劃為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總計劃的1%,用于調節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問題。
四、錄取原則
1.嚴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精神執行。新生入學后,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
3.各專業不限男、女生比例。
4.外語語種要求:所有專業無語種限制。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大學外語公共必修課為大學英語,高考日語考生根據自身條件,大學公共外語課可以申請修讀大學日語課程。
5.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在新疆、西藏地區,按照理工類、文史類分類錄取。
6.執行國家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加分、降分政策。按照加分、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和安排專業。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高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投檔考生按照成績和志愿擇優錄取。
8.學校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的批次,投檔比例為100%;對實行順序志愿投檔模式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9.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我校投檔考生在安排錄取專業時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不設專業級差,根據考生成績和專業志愿,按投檔成績擇優錄取。當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配,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將其調配至尚未滿額的其它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配,將作退檔處理。
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確定的同分排位順序進行錄取。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未明確同分排序規則,“3+1+2”選考科目省份歷史類按照語文、歷史、數學、外語的順序,物理類則按照數學、物理、語文、外語的順序,依次比較,成績高者優先錄取;“3+3”選考科目省份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依次比較,成績高者優先錄取;非高考改革省份文史類則按照語文、文綜、數學、外語的順序,理工類按照數學、理綜、語文、外語的順序。
10.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動畫、藝術與科技、數字媒體藝術、視覺傳達設計、影視動畫專業僅招收美術與設計類考生。
(1)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體檢須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并且要求無色盲、色弱。
(2)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組織的美術類專業統考,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均須達到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
(3)我校投檔考生,根據考生成績和專業志愿,按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則按照專業成績排序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則按照文化成績排序錄取;若文化成績再相同時,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錄取。
五、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
1.畢業證書:
具有學籍的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全部課程和教學實踐環節并取得最低總學分要求者,經全面鑒定,德智體美勞合格,準予畢業,由成都東軟學院頒發畢業證書。頒發證書學校名稱:成都東軟學院。
2.學位證書:
本科畢業學生,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由成都東軟學院授予學士學位證書。頒發證書學校名稱:成都東軟學院。
六、收費標準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四川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市場監管局備案標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規定的項目,堅持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七、資助政策
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凡報考我校的家庭經濟困難的考生均可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2.學校為在校生提供以下幾種獎、助學金:華天獎學金、東軟睿新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八、轉專業政策
新生入校后可按照《成都東軟學院全日制在校生轉專業管理辦法(試行)》,經考核、審批通過后調整專業。
九、聯系方式
電話:028-64888001、64888002、64888003
傳真:028-64888005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青城山東軟大道1號
郵編:611844
E-mail:edu@nsu.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nsu.edu.cn
學校招生微網:http://m.zs.nsu.edu.cn
十、本章程由成都東軟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標簽:成都東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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