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業大學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5-06-03 11:33:23網絡整理
安徽工業大學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安徽工業大學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安徽省教育廳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安徽工業大學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安徽工業大學;
辦學類型及層次: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辦學地址:安徽省馬鞍山市湖東北路400號(佳山校區)、安徽省馬鞍山市馬向路1530號(秀山校區)。
第三條學校概況:學校是一所以工為主,工、理、經、管、文、法、藝七大學科門類協調發展,具有鮮明行業特色的多科性大學,是科技部與安徽省政府聯動支持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實施高校、安徽省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安徽省行業特色建設高校。學校現有5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材料科學與工程、冶金工程、化學入選安徽省高峰學科,納米科學與工程、材料與化工、資源與環境、電子信息入選省級高峰培育學科;具有海外招收留學生、免試推薦研究生資格以及學士、碩士、博士三級學位授予權。
第四條證書頒發: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安徽工業大學畢業證書。畢業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符合國家及學校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學校成立本科招生領導小組,校黨委書記、校長擔任本科招生領導小組組長,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長任副組長,學生工作部(處)、教務處(招生辦)、人力資源處、發展規劃處等部門負責人任組員。
第六條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本科招生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學校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辦公室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八條學校在國家和省教育廳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及重點支持政策、畢業生就業、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校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將通過學校招生網公布,最終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十條錄取原則
1.學校將全面貫徹教育部、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有關文件精神,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錄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區)招生有關政策及規定實施。
2.學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政策。
3.非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進檔考生錄取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專業之間不設級差,依據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
(2)高考改革省市投檔及錄取規則按照相關省、市招生文件執行。
(3)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且符合招生計劃尚未完成專業的相關錄取要求,則進行專業調劑。專業調劑不跨招生類型、批次、科類、專業組進行。對于專業志愿無法滿足,而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4.藝術設計類專業錄取:藝術設計類專業包括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專業課成績使用生源省份專業統考成績,認可生源省份投檔規則。對進檔且符合高考文化課成績要求的考生,根據考生志愿,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的計算按照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門文件執行。
5.報考英語專業的外語語種限定為英語,其它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英語語種考生進校后學校以英語作為公共外語安排教學,其它語種考生進校后以英語或俄語、日語作為公共外語安排教學。
6.報考工業設計專業的考生,應具有一定的美術繪畫基礎。
7.報考我校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原則上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要求,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具體要求如下: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以顏色波長作為嚴格技術標準的化學工程與工藝、應用化學、化學生物學、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環境工程專業。
(2)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數字媒體藝術、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冶金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工業設計專業。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Ⅱ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經濟學、大數據管理與應用、市場營銷、會計學專業。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專業。
第四章其他
第十一條新生報到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藝術類專業須進行入學專業測試復查,確認學生的專業水平是否符合錄取要求。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
第十二條收費標準
1.學費標準:按照《安徽省發展改革委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標準的通知》(皖發改價費[2021]348號)文件執行。各專業學費標準見學校本科招生網。
2.住宿費標準:按安徽省財政廳教計[2006]15號收費標準執行,由學校統一安排公寓住宿。
第十三條學生資助體系及有關程序
學校構建了比較完善的以“獎、貸、助、勤、補、免”為主體的多元化學生資助體系,設有國家資助(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服兵役學生教育資助等)、校內資助(校優秀學生獎學金、各類先進個人和集體、勤工儉學、孤兒減免學費和困難補助等)、社會資助。在校學生可以通過提交個人申請、班級民主評議、學院、學校審批等程序申請相關資助項目。
(1)國家獎學金:根據國家下撥的指標評定,獎勵標準10000元/年/人。
(2)國家勵志獎學金:根據國家下撥的指標進行評定,獎勵標準6000元/年/人。
(3)國家助學金: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享受助學金5000元/年/人。根據核定指標和條件評定,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困難程度設5000、3500、2500元/年/人三個等級。
(4)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可以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貸款人民幣20000元,貸款利息根據國家規定執行。
(5)校優秀學生獎學金:根據學習成績和素質綜合測評按比例評定,特等獎學金2000元/年/人,一等獎學金1500元/年/人,二等獎學金1000元/年/人,三等獎學金500元/年/人。
(6)勤工助學:學校設置勤工助學崗位,優先安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上崗。每月根據其工作情況支付勤工助學報酬。
(7)困難補助:學校設立學生困難補助專項經費,給予臨時性、突發性災害造成意外困難的學生適當補助。
(8)學費減免:孤兒可申請減免學費。
(9)企業獎助學金:由用人單位、校友企業等出資設立,按捐贈人所簽的捐贈協議規定要求進行評選。如:“寶鋼獎學金、中天鋼鐵獎學金、東銘獎學金、江西和康助學金,上海匯軍智能助學金”等。
此外,學校在學生開學報到時還開通“綠色通道”,并積極做好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辦理,堅決做到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第十四條招生計劃及錄取結果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及時公布。
第十五條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安徽省馬鞍山市
聯系電話:0555-2315270
招生監督電話:0555-2311499
學校郵編:243032
學校官網網址:http://www.ahut.edu.cn
學校本科招生網網址:http://zs.ahut.edu.cn
第十六條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七條本章程由安徽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標簽:安徽工業大學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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