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邊大學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5-28 15:52:35網絡整理
延邊大學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2025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延邊大學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本科學校
層次:本科
第四條學校地址
延邊大學延吉校區: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延吉市公園街道園校社區公園路977號。
延邊大學琿春校區: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琿春市靖和街道龍泉社區站前大街5588號。
第二章收費標準
第五條學費收取標準
法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280元;國際政治專業每生每學年5280元;社會學專業每生每學年4800元;思想政治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5280元;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通信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通信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24000元;人工智能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電子信息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5940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5940元;土木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5940元;環境科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5940元;食品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26000元;工商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5280元;會計學專業每生每學年4800元;農林經濟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4800元;旅游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5280元;教育學類每生每學年4800元;教育技術學專業每生每學年4800元;小學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5280元;學前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5280元;運動訓練專業每生每學年9000元;體育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經濟學類每生每學年4800元;經濟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280元;經濟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23000元;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每生每學年4800元;數學類每生每學年5000元;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500元;物理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500元;化學類每生每學年5000元;化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500元;應用化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地理科學類每生每學年5000元;地理科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500元;地理信息科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生物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心理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500元;統計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歷史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植物生產類每生每學年5000元;農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園藝專業每生每學年5500元;動物科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500元;動物醫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園林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中國語言文學類每生每學年4600元;漢語國際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4600元;漢語言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漢語言文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朝鮮語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俄語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日語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日語(零起點)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英語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英語(零起點)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新聞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臨床醫學專業每生每學年6160元;麻醉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600元;口腔醫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600元;預防醫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600元;中醫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600元;藥學類每生每學年5600元;藥物制劑專業每生每學年5600元;藥學專業每生每學年6160元;護理學專業每生每學年6160元;舞蹈表演專業每生每學年7000元;音樂表演專業每生每學年8000元;音樂學專業每生每學年7000元;表演專業每生每學年7000元;美術學專業每生每學年9000元;設計學類每生每學年8000元;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每生每學年9000元;環境設計專業每生每學年9000元;少數民族預科班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
第三章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延邊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
第四章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學生資助政策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師范生公費教育、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此外,學校設立臨時困難補助、減免學費及社會類獎助學金等各類資助項目,用以獎勵、資助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第八條有關申請程序
入學前,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咨詢并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后,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五章招生說明
第九條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1.只招英語考生的專業:英語、日語(零起點)
2.只招日語考生的專業:日語、英語(零起點)
3.招英語或日語考生的專業:俄語
4.經濟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宜英語語種考生報考。
5.其他專業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條民族和答卷語種要求
朝鮮語專業招漢語答卷非朝鮮族考生,日語、英語(零起點)專業招朝鮮語答卷考生;漢語言文學專業招漢語答卷考生。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答卷語種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計劃中標注。吉林、黑龍江、遼寧、內蒙古四省的民族和答卷語種要求均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計劃中標注,其他省份無民族要求。
第十一條經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我校各專業不限性別。
第十二條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可以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有關專業不予錄取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以顏色波長作為嚴格技術標準的化學、應用化學、藥學、藥物制劑、生物技術、臨床醫學、麻醉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護理學、動物醫學、動物科學、心理學、食品科學與工程、農學、園藝、園林、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學前教育、體育教育專業。
2.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美術學、地理科學專業。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
第十三條大類招生
學校招生本科專業為63個,其中17個專業按照8個大類招生。具體如下:
1.經濟學類(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
2.教育學類(學前教育、小學教育)
3.中國語言文學類(漢語言文學、漢語言、漢語國際教育)
4.數學類(數學與應用數學、統計學)
5.化學類(化學、應用化學)
6.地理科學類(地理科學、地理信息科學)
7.植物生產類(農學、園藝)
8.藥學類(藥學、藥物制劑)
學校實施“三時段一貫通”本科人才培養路徑。“三時段”是指,學校本科人才培養分為“大類培養”“專業培養”和“多元方向培養”三個時段,“大類培養”重在夯實基礎,加強素質教育;“專業培養”注重專業素養和能力的培養;“多元方向培養”階段突出個性化發展,學生可根據需要自由選擇“學術方向”“交叉復合方向”和“就業創業方向”等不同方向的課程。
學校在以下本科專業中實施大類培養:
1.經濟學類:含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共2個專業
2.人文社會科學類:含國際政治、歷史學、社會學,共3個專業
3.教育學類:含教育技術學、小學教育、學前教育,共3個專業
4.中國語言文學類:含漢語言文學、漢語言、漢語國際教育,共3個專業
5.數學類:含數學與應用數學、統計學,共2個專業
6.化學類:含化學、應用化學,共2個專業
7.地理科學類:含地理科學、地理信息科學,共2個專業
8.植物生產類:含農學、園藝,共2個專業
9.藥學類:含藥學、藥物制劑,共2個專業
大類培養與專業分流工作的相關細則,可參看延邊大學招生網:http://zsb.ybu.edu.cn。
第十四條錄取規則
1.遵循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2.投檔時,學校認可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加分政策。
3.志愿錄取原則:
學校在非平行投檔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120%以內,原則上在平行投檔批次根據生源情況按100%-105%調檔。按非平行投檔的批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延邊大學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從后序學校志愿中補齊,但不能低于該省、市、自治區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
專業志愿錄取根據投檔成績(含政策加分)和所報專業順序劃分專業,實行“分數優先”錄取原則,即在德、體等條件合格的前提下,將考生按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從高到低按考生所報專業依次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有專業志愿的考生錄取優先級高于無專業志愿考生。非平行投檔單位在招生計劃數1:1的范圍內做“分數優先”錄取。
相同分數時,按語文、數學、外語排序。未實施高考改革的省份文史類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文綜合、數學排序,理工類考生按照數學、外語、理綜合、語文排序。
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并兼顧相關科目成績調劑到其它專業。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考生,如同一批次同一科類院校志愿(專業組)含兩個及以上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時,考生填報其中一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且服從專業調劑,則視作該生同意調劑到該院校志愿(專業組)中其他未錄滿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對于總分低于所報專業錄取分數線,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專業調劑和退檔時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見。
若生源省分對錄取原則有特殊要求,則按生源省份特殊要求執行。
4.按專業大類招生及兼招師范類的專業,學生入學后施行寬口徑培養模式,一年級學習通識教育課程和學科基礎課,二年級分流到各專業。
5.體育教育專業考生須參加各省組織的體育教育專業測試并成績合格。投檔進我校的考生,按照各生源省份投檔分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的,優先錄取體育成績較高的考生,體育成績再相同的,按照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
6.運動訓練專業按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符合國家運動訓練專業報考條件,通過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及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國家體育總局劃定的文化課錄取控制線者按照文化成績和體育專項成績3:7的比例進行綜合評價計算考生錄取綜合分,分項目招生計劃、分性別擇優錄取。綜合分相同時,以體育專項、語文、數學、政治、英語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具體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綜合分計算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采用四舍五入計數保留法。
7.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表演、表演專業投檔進入我校的考生,分藝術文(歷史)、藝術理(物理)按各生源省平行投檔綜合分計算公式計算綜合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對于非平行投檔的省份按[(高考文化分/文化滿分)*50%+(專業分/專業滿分)*50%]*750計算綜合成績排序,分數優先,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排序,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外語、數學排序擇優錄取。對錄取規則排序方式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該省份政策執行。
音樂表演專業按照各省教育考試院印制的《報考指南》中公布的招考方向和專業備注中的樂器計劃擇優錄取。
8.美術學和設計學類專業投檔進入我校的考生按[(高考文化分/文化滿分)*50%+(專業分/專業滿分)*50%]*750計算綜合成績排序,分藝術文(歷史)、藝術理(物理),分數優先,擇優錄取。綜合成績同等分值時,按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外語、數學排序擇優錄取。對錄取規則排序方式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該省份政策執行。
9.省屬公費師范生和優師計劃專業只招收吉林省考生。
(1)在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中,考生須要在錄取期間簽訂協議,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后方能辦理錄取手續。
考生選擇定向就業地區時,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分數高的考生優先選擇定向就業地區。錄取過程中,考生在簽訂協議或選擇定向就業地區過程時,因考生放棄志愿被退檔而導致某些專業、定向就業地區出現空缺,則從其他未錄取的考生中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進行遞補錄取,額滿為止。
(2)在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中,錄取期間不簽訂協議,報考即為接受定向就業協議所有條款,考生在入校報到時簽訂定向就業協議。
考生在填報該類專業志愿時,須慎重考慮。若考生填報了該專業志愿,則視為考生有意向并同意定向到該專業中所有的定向就業地區。按照相關文件要求,考生簽訂協議后,方可正式注冊入學。
考生選擇定向就業地區時,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分數高的考生優先選擇定向就業地區,藝術、體育類等特殊類型專業,按相應專業的錄取原則確定考生簽約順序。
10.少數民族預科班的招生對象為少數民族考生。只錄取有預科班專業志愿的考生,不招收調劑志愿考生。
第十五條決策機構
學校招生決策機構是延邊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十六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ybu.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園路977號
聯系電話:0433-2732477
聯系人:招生就業處
第十七條本章程由延邊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章程未盡事宜及國家政策最新變化事項,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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