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長春電子科技學院招生章程
2025-05-28 15:51:10網絡整理
13602長春電子科技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2025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全稱:長春電子科技學院
層次:本科
辦學類型:民辦普通高校
第四條: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蘭家鎮六馬村委會學理路333號
第二章收費標準
第五條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漢語言文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機器人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智慧交通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軟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物聯網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會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機械電子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智能制造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智能感知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數字經濟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通信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電子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工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理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廣告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環境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6000元、
第三章學歷學位證書頒發
第六條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長春電子科技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
第四章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內容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此外,為激勵學生努力學習、刻苦鉆研、立志成才,資助品學兼優、經濟困難的學生,學校還設立“建昭獎”、“建昭基金”獎學金、“建昭基金”助學金等。
第八條高校學生資助政策申請程序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后,家庭經困難的新生向學校提出申請,由高校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五章錄取說明
第九條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無語種限制。
第十條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男女不限。
思想品德考核的要求
思想品德考核要求以生源省份考核結果為準
第十二條身體及健康狀況的要求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有關專業不予錄取
1、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專業。
2、我校其他專業對考生體檢情況無要求。
第十三條錄取規則
1.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在整個招生過程中,堅持合法性和公開性的統一。
2.所有專業無相關科目成績要求。
3.在第一次投檔錄取不滿的情況下,接收征集志愿考生,沒有分數級差。
4.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并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如生源省份對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省份投檔比例要求執行。
5.專業錄取: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錄取。
6.藝術類錄取規則,藝術類考生需要參加本省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省統考,省統考成績合格且文化課達到藝術類文化課合格線的考生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或執行生源所在省份對藝術類錄取的相關規定)。
7.照顧加分項,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投檔。
第十四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s://www.changdian2001.com
通訊地址:長春市寬城區學理路333號
聯系電話:0431-819016668190299917743037555
聯系人:李老師王老師
第十五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此章程由長春電子科技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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