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5-05-25 11:03:11網絡整理
棗莊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保證棗莊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等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棗莊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條棗莊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棗莊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棗莊職業學院學校代碼:14196
第五條學校地址:山東省棗莊市祁連山路2169號
第六條學校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七條辦學層次:專科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棗莊職業學院成立以學校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組織和協調全校的招生工作,決定相關重大事項。
第九條棗莊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棗莊職業學院普通專科(高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棗莊職業學院紀委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接受舉報和投訴。
第四章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十一條棗莊職業學院2025年各招生專業層次為專科(高職),學制三年。
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門核定為準。
第十二條學校招生計劃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網站、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填報志愿指南、學校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學校在省級招生部門的監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外語語種要求:不限。
入學后口腔醫學(中外合作辦學)班、護理(中外合作辦學)班外語語種為韓語;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中外合作辦學)班外語語種為德語;其他專業均為英語。高職院校與本科高校分段培養(專本貫通)專業外語語種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報。
第十五條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條思想品德及身體健康狀況: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須合格。對考生體檢中的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執行。
第十七條錄取批次:山東省錄取批次為專科(高職)批,其他省(自治區)按當地規定批次錄取。
第十八條錄取原則
1.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對投檔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2.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在執行各省的志愿設置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錄取,按“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確定專業。若第一專業志愿考生滿足某專業計劃,則本專業不再錄取其它專業志愿考生;若第一專業志愿考生不滿足某專業計劃,則錄取第二專業志愿考生,依此類推。當投檔考生各專業志愿都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根據專業計劃缺額情況進行專業調劑,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對于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規定了位次確定原則,從其規定;若未規定位次確定原則,文史類(歷史組)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理工類(物理組)依次按數學、外語、語文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優先錄取位次高者。各項成績均相同時,結合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因素,擇優錄取。
3.春季高考錄取辦法按照山東省春季高考有關文件執行。
4.新生入學后,其它專業考生不允許轉入口腔醫學專業、護理專業、康復治療技術專業,且口腔醫學專業、護理專業、康復治療技術專業之間不可以互轉。其它轉專業事宜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文件精神及學校具體管理規定執行。
5.棗莊職業學院所有專業對夏季高考考生均不提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九條錄取結果公布渠道:本人登錄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和棗莊職業學院官方網站查詢。
第六章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條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學校通過獎、勤、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山東省財政廳等5部門印發的《關于印發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相關的最新規定執行。
第七章資格審查與證書頒發
第二十二條錄取新生要按照錄取通知書要求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一周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資格復查,對體檢不合格和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單位名稱及證書種類
1.頒發學歷證書的單位名稱:棗莊職業學院
2.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五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對以棗莊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學校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632-8699266
招生監督電話:0632-8699366
學校網址:https://www.sdzzvc.edu.cn/
通信地址:山東省棗莊市祁連山路2169號
郵政編碼:277800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棗莊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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