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遠洋船員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5-05-25 10:51:29網絡整理
青島遠洋船員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保證青島遠洋船員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及山東省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青島遠洋船員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條青島遠洋船員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青島遠洋船員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四條學院全稱:青島遠洋船員職業學院
第五條學院代碼:14320
第六條學院辦學層次及類型:專科,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七條學院地址: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海軍路1166號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青島遠洋船員職業學院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組織和協調全院的招生工作,決定相關重大事項。學院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學院紀委負責對招生工作全過程監督。
第四章招生與錄取
第十條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門核定為準。
第十一條學院在省級招生部門的監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外語語種:英語。非英語語種慎報。
第十三條男女比例:各專業性別不限,但是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專業適宜男生就讀,女生慎報。
第十四條思想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須合格。身體健康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文件中的規定和要求。其中,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專業體檢標準按照我國國家標準《船員健康檢查要求》(GB30035-2021)規定執行:
1.航海技術專業:身高1.60米及以上;無色盲及色弱;雙眼裸視均能達0.1及以上,且雙眼矯正視力均能達0.8及以上;聽力以電測聽力計測定,一耳裸聽力在0.5、1.0、2.0、3.0kHz頻段上平均小于等于30dB,另一耳裸聽力在0.5、1.0、2.0、3.0kHz頻段上平均小于等于40dB。其他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相關規定執行。
2.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專業:身高1.55米及以上;無色盲;雙眼裸視均能達0.1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0.4及以上。聽力以電測聽力計測定,一耳裸聽力在0.5、1.0、2.0、3.0kHz頻段上平均小于等于30dB,另一耳裸聽力在0.5、1.0、2.0、3.0kHz頻段上平均小于等于40dB。其他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錄取原則:
(一)普通專科錄取
1.學院按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志愿設置和投檔原則錄取。按考生所在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志愿投檔原則,進檔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若上線考生不足,則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征集(后續)志愿考生。
2.按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對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學院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即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滿足考生的專業志愿。同分狀態下依次按照英語、數學、語文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
3.確定錄取專業時按照教育部及國家海事局有關體檢標準執行。錄取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技術、船舶電子電氣技術專業志愿時,考生的身體條件必須符合教育部及國家海事局有關體檢標準。
4.志愿間不采用分數級差,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
5.根據所在省的規定,在志愿生源均不能滿足招生計劃時,可錄取服從調劑的考生。
6.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情況均計入總分,無單科成績要求。
(二)3+2分段培養貫通本科錄取
1.山東省3+2分段培養對口貫通本科錄取專業時,嚴格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
2.外語語種:英語。非英語語種慎報。
(三)春季高考錄取
春季高考錄取時按考生專業大類分專業進行錄取。
第十六條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考生可通過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學院招生就業網、微信公眾號、學院招辦咨詢電話等方式查詢錄取結果。
第五章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七條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學院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院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印發的《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相關的最新規定執行。
第六章資格審查及證書頒發
第十九條錄取新生要按照錄取通知書要求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應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院同意逾期兩周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學院實行全日制在校學習。
第二十一條對達到畢業要求的畢業生,頒發青島遠洋船員職業學院學歷證書。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二條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學院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532~8575233585752348
招生監督電話:0532-85752093
學院網址:http://www.qmc.edu.cn
通訊地址: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海軍路1166號
郵政編碼:266400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青島遠洋船員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標簽:青島遠洋船員職業學院閱讀全文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