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農業大學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5-05-24 20:25:41網絡整理
東北農業大學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東北農業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依法有序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和《東北農業大學章程》,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新生。本科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條學校全稱為東北農業大學,院校標識碼4123010224,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與農業農村部省部共建大學,主管部門為黑龍江省教育廳。具有本科、碩士、博士及專業學位等學位授予權,設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和工作站。辦學地址位于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區長江路600號,學校網址為www.neau.edu.cn。
第四條學生完成學業后,按照東北農業大學學籍管理規定等有關要求,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東北農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達到授予學位條件的,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學校設立由校長、分管招生工作及本科教學工作校領導和校內相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的本科招生委員會,根據國家關于招生工作的相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工作實際,領導開展學校本科招生的各項工作。
第六條東北農業大學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制定本科招生章程、編制招生計劃、開展招生宣傳、組織實施本科生錄取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學校2025年面向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招生專業涉及農學、工學、理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法學、藝術學等8大學科門類,招生計劃以黑龍江省教育廳批復為準,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發布,也可登錄東北農業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查詢。
第八條學校預留計劃按照教育部規定不超過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使用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和平行志愿批次調檔比例原因出現的超計劃服從調劑考生錄取。
第九條2025年學校本科招生專業69個,其中36個專業納入13個大類招生,33個專業直接按專業招生,其中:
13個招生專業大類:1.植物生產類1(包括農學、種子科學與工程2個專業);2.植物生產類2(包括園藝、設施農業科學與工程2個專業);3.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包括環境科學、環境工程2個專業);4.動物生產類(包括動物科學、草業科學、水產養殖學3個專業);5.機械類(包括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農業機械化及其自動化2個專業)、6.能源動力類(包括新能源科學與工程、農業建筑環境與能源工程2個專業);7.工業工程類(包括工業工程、物流工程2個專業);8.金融學類(包括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保險學3個專業);9.工商管理類(包括工商管理、會計學、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4個專業);10.生物科學類(包括生物科學、生物技術、生物工程3個專業);11.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包括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糧食工程、乳品工程、食品營養與健康5個專業);12.計算機類(包括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人工智能3個專業);13.水利類(包括農業水利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3個專業)。
33個直接招生專業:1.智慧農業;2.生物育種技術;3.風景園林;4.園林;5.農業資源與環境;6.應用生物科學;7.生態學;8.應用氣象學;9.動物藥學;10.動物醫學;11.農業智能裝備工程;12.農林經濟管理;13.制藥工程;14.法學;15.土地資源管理;16.土地整治工程;17.行政管理;18.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19.工程管理;20.土木工程;21.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22.應用化學;23.化學生物學;24.俄語;25.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26.統計學;27.英語;28.漢語國際教育;29.廣播電視編導;30.環境設計;31.視覺傳達設計;32.音樂表演;33.植物保護。
第十條2025年學校9個專業設置了拔尖人才培養班招生計劃,涉及專業有:1.農學(拔尖人才培養班)、2.園藝(拔尖人才培養班)、3.農業資源與環境(拔尖人才培養班)、4.動物科學(拔尖人才培養班)、5.動物醫學(拔尖人才培養班)、6.農業機械化及其自動化(拔尖人才培養班)、7.農林經濟管理(拔尖人才培養班)、8.生物科學(國家理科基地拔尖人才培養班)、9.食品科學與工程(拔尖人才培養班)。拔尖人才培養班實行動態考核與分流培養的管理機制,具體實施按照《東北農業大學“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實驗班”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一條按專業類錄取的學生,入學后將按專業類統一組織基礎教學,第三學期學生根據自己的成績和志愿,選擇其中一個專業,第四學期進入相應專業學習,達到學籍管理規定等有關要求,按該專業頒發畢業證書,授予學位。具體實施辦法按照《東北農業大學本科人才按類招生與培養實施辦法(暫行)》執行。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學校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由各省級招委會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學校按照計劃類別、分科類錄取考生,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院校專業組或專業(類)設定的選考科目要求錄取考生。
第十四條調檔比例按照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有關要求及學校生源情況確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對平行志愿批次投檔到學校,專業服從調劑且滿足體檢不受限的考生不退檔。
第十五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體檢標準、達到學校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學校專業錄取不設專業志愿分數級差,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錄取。所報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服從專業志愿調劑且符合錄取要求,將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專業;按院校專業組填報志愿的上述考生,在本院校專業組內招生計劃未滿專業(類)進行調劑;如不服從專業志愿調劑或不符合錄取要求,作退檔處理。
第十六條凡已投檔到學校且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學校不予退檔。
第十七條學校錄取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除規定的條目外,學校根據專業培養的實際要求,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作如下補充規定:
1.按照《指導意見》第二條第1款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類):植物生產類1、植物生產類2、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動物生產類、生物科學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類、農學(拔尖人才培養班)、園藝(拔尖人才培養班)、農業資源與環境(拔尖人才培養班)、動物科學(拔尖人才培養班)、動物醫學(拔尖人才培養班)、生物科學(國家理科基地拔尖人才培養班)、食品科學與工程(拔尖人才培養班)、智慧農業、生物育種技術、植物保護、園林、農業資源與環境、應用生物科學、生態學、動物醫學、動物藥學、制藥工程、應用化學、化學生物學、生物科學(中美121雙學位項目)、動物科學(中美121雙學位項目)、食品科學與工程(中美121雙學位項目)、園藝(中新實驗班)。
2.按照《指導意見》第二條第2款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本文件第十七條第1款規定(輕度色覺異常)列出專業外,還包括應用氣象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專業。
3.按照《指導意見》第二條第3款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類):除本文件第十七條第1款、第2款規定(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Ⅱ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工商管理類、農林經濟管理(拔尖人才培養班)、農林經濟管理、土地資源管理、行政管理、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中俄合作辦學)、工商管理(中美121雙學位項目)等專業。
4.按照《指導意見》中規定“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情況,學校有關專業不予錄取。
第十八條學校認可教育部和各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審定的全國性照顧政策,認可黑龍江省招生委員會制定的省屬院校照顧政策,但照顧政策分值不得超過20分;專業分配以考生的投檔成績(含政策加分)作為錄取依據。
第十九條學校確定進檔考生專業分配按分數優先的原則,若考生高考總分相同,理工類專業按照數學、綜合、語文、外語的順序排序,文史類專業按照語文、綜合、數學、外語的順序排序。
高考綜合改革3+3省份進檔考生若高考總分相同,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等級考試選考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等級考試選考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專業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
高考綜合改革3+1+2省份進檔考生若高考總分相同,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專業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
第二十條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專業錄取規則:學校招生省份批次均實行平行志愿,按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確定的綜合成績投檔,對進檔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分專業。如高考文化成績相同,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如專業成績仍相同,按照語文、外語、數學單科成績排序規則擇優錄取。
音樂表演專業錄取規則:學校招生省份批次均實行平行志愿,按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確定的綜合成績投檔錄取。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錄取規則:學校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招生計劃安排在普通類專業相應批次招生,依據考生高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拔尖人才培養班、計算機類、生物科學類、制藥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漢語國際教育等專業(類)的公共外語課采用英語授課,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英語專業必須為英語語種考生。
第二十二條中俄合作辦學是教育部審批的學校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根據俄方簽證要求,只有獲得普通高級中學畢業證書的學生方可報考,中等職業教育、成人高中、同等學歷的畢業生學校不予錄取。包括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工商管理3個專業,其中國際經濟與貿易是與俄羅斯太平洋國立大學合作辦學的項目,金融學、工商管理是與俄羅斯遠東國立技術水產大學合作辦學的項目。錄取到中俄合作辦學專業的學生報到時須攜帶高中畢業證、學業水平考試合格證和有效護照(有效期三年以上),按照中俄合作辦學專業培養方案,入學后第2-4學期須出國學習。學生完成學業后,達到學校學籍管理規定要求,將獲得東北農業大學的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三條中俄合作辦學項目國內學習期間學費15750元/年,國外學習期間,太平洋國立大學每年學費240000盧布、宿費15000盧布,遠東國立技術水產大學每年學費19500元人民幣、宿費1800元人民幣。(溫馨提示:俄方學校根據物價、匯率的變化可能適當上浮收取)
第二十四條“中美人才培養計劃”121雙學位項目實驗班(以下簡稱中美121項目)是黑龍江省教育廳批準的學校中美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此項目只招收具有出國留學意愿并能承擔辦理出國手續及在美期間費用的考生,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根據美方簽證要求,只有獲得普通高級中學畢業證書的學生方可報考,中等職業教育、成人高中、同等學歷的畢業生學校不予錄取。包括工商管理、生物科學、動物科學、食品科學與工程四個專業,其中工商管理專業是與美國北卡羅來納大學彭布洛克分校合作,生物科學專業是與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米勒斯維爾大學合作,動物科學專業是與美國莫瑞州立大學合作,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是與美國威斯康星大學斯托特分校合作。錄取到中美121項目的學生報到時須攜帶高中畢業證、學業水平考試合格證和有效護照(有效期三年以上),并且入學后第3-6學期出國學習。學生完成中美121項目人才培養方案中規定的全部課程,達到學校及美方高校畢業要求和學位授予條件,將獲得東北農業大學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以及美方高校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五條中美121項目工商管理、生物科學、動物科學專業國內學習期間學費每年5000元,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國內學習期間學費每年5500元;中教國際教育交流中心收取出國手續費人民幣24369元,回國保證金50000元和相當于3000美元人民幣數額的項目管理費;國外學習期間北卡羅來納大學彭布洛克分校學費、食宿費和醫療保險等預計年成本23813美元/年,賓夕法尼亞州米勒斯維爾大學學費、食宿費和醫療保險等預計年成本27649美元/年,莫瑞州立大學學費、食宿費和醫療保險等預計年成本26948美元/年,威斯康星大學斯托特分校學費、食宿費和醫療保險等預計年成本25174美元/年。(溫馨提示:美方學校預計年成本僅供參考,具體花費需要依據學生實際為準。美方學校根據物價、匯率的變化可能適當上浮收取)
第二十六條園藝(中新實驗班)是學校與新西蘭梅西大學聯合培養項目。此項目只招收具有出國留學意愿并能承擔辦理出國手續及在新期間費用的考生,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學生完成園藝(中新實驗班)4年人才培養方案中規定的全部課程,達到學校畢業要求和學位授予條件,將獲得東北農業大學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學生第4年在梅西大學學習期間,如滿足攻讀條件,可選擇攻讀梅西大學碩士學位,可提前修讀研究生課程,第5年在梅西大學繼續碩士研究生學習,達到梅西大學碩士學位授予條件,可獲得梅西大學碩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七條園藝(中新實驗班)項目國內學習期間學費3000元/年,第4年國外學習期間梅西大學學費、食宿費等費用40000新西蘭元,如選擇攻讀梅西大學碩士學位,第5年國外學習期間梅西大學學費、食宿費等費用70000新西蘭元。(溫馨提示:新方學校根據物價、匯率的變化可能適當上浮收取)
第二十八條動物醫學、金融學(中俄合作辦學)、工商管理(中俄合作辦學)、國際經濟與貿易(中俄合作辦學)專業學制五年,其他專業(類)學制四年。
第五章錄取結果公布
第二十九條學校通過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有關招生信息和錄取結果,網址為zsb.neau.edu.cn。
第三十條考生對錄取結果有異議,可與學校聯系并核實。
招生就業處招生咨詢電話:0451-55190419
紀委辦公室監督電話(非招生咨詢):0451-55191637
第三十一條凡報考學校并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經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學校即向其發放錄取通知書,通知書通過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寄出。
第六章收費標準和獎助學金
第三十二條學校學費及住宿費收費嚴格按黑龍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黑龍江省財政廳等部門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學校享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國家獎助政策,同時設立校內獎學金,設有社會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還可以通過申請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等措施順利完成學業;學校還協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辦理在校期間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入學后申請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第七章入學復查
第三十四條新生入學后,學校統一進行新生入學復查工作。復查不符合者,將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音樂表演專業入學新生,學校開展入學專業復測,對于專業復測不合格、入學前后成績差異顯著的情況,一經查實屬替考、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新生,一律取消錄取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并報告有關部門倒查追責。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高考咨詢人員意見僅供參考,不作為錄取依據及承諾。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組織和個人從事招生活動,考生及家長謹防受騙。
第三十七條按照國家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入學須知》要求和規定的報到日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十八條藝術類專業(不含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錄取的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專業;錄取到中俄合作辦學項目、中美121項目、園藝(中新實驗班)項目的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專業;定向阿勒泰地區招生計劃錄取的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專業;拔尖人才培養班不接收轉專業學生。轉專業具體政策按學校當年發布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會議審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并即時廢止以往有關規定。
第四十條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四十一條本章程由東北農業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并通過“陽光高考”招生信息發布及管理平臺向社會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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