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蘇電子信息職業學院高考統招招生章程
2025-05-24 12:52:01網絡整理
2025年江蘇電子信息職業學院高考統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的相關招生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學校全日制普通類、藝術類等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基本情況
1.學校全稱:江蘇電子信息職業學院。
2.學校代碼:院校標識碼:4132012805,學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為準。
3.學校辦學地址:江蘇省淮安市高教園區枚乘東路3號。
4.學校簡介:江蘇電子信息職業學院由江蘇省人民政府舉辦、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主管的全日制高等學校,是教育部首輪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院校、江蘇省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學校共設置45個高職專業,省級以上重點建設專業23個,其中,中央財政支持的重點專業2個、國家技能型緊缺人才教學改革試點專業1個、教育部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行動計劃認定的骨干專業7個、省級高水平專業群2個、全省首批高職專業認證試點專業1個。
第四條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江蘇電子信息職業學院。對取得學校學籍,在規定年限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我校全日制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學校招生工作領導機構是江蘇電子信息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六條學校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江蘇電子信息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
第七條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
第八條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學校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校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高考報名人數、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學校招生情況編制招生計劃,經審核后,確定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及計劃數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四章報名條件
第十條凡符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考生須參加相應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藝術類須參加省級專業統考。
第十一條高考綜合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的科類要求。
第十二條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除體檢不合格考生外,我校相關專業沒有體檢要求限制。
第十三條學校對錄取新生不規定男女性別比例。普通高考外語不限語種,學校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日語。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學校嚴格遵循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的有關招生政策,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六條學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第十七條學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八條錄取辦法
1.普通文理類考生錄取:學校依據考生投檔成績,根據分數清即“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對專業志愿未能滿足而又填報服從志愿的進檔考生,同步處理調劑專業志愿,即專業志愿與調劑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
2.藝術類考生錄取:學校依據考生投檔成績,根據分數清即“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較藝術統考專業成績、數學、語文、外語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對專業志愿未能滿足而又填報服從志愿的進檔考生,同步處理調劑專業志愿,即專業志愿與調劑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
第六章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九條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印發的《關于公辦高等學校學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4〕136號)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文科類專業4700元;工科類專業5300元;體育類專業4800元;藝術類專業6800元;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學生公寓收費標準為:5-6人間1200元/生﹒學年,4人間1500元/生﹒學年。
第二十條學校建立完善的資助體系,設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優秀學生每年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最高10000元/人,學校另設校級獎學金以及“漢彬獎學金”“震澤裝備制造學院”等企業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最高可申請20000元/學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在校期間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及勤工助學等資助,最高可達4700元/學年。
第七章錄取與入學
第二十一條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聯系方式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淮安市高教園區枚乘東路3號
郵政編碼:223003
招生咨詢電話:0517-83808080
招生監督電話:0517-83808116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s://zs.jsei.edu.cn/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通過學校招生網向社會公布,對于各種媒體截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如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江蘇電子信息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標簽:江蘇電子信息職業學院閱讀全文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