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農業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5-05-21 19:44:01網絡整理
福建農業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會、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訂及核定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25〕3號)文件要求,結合學院辦學實際,制定招生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要
第二條學校全稱:福建農業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代碼:4135012630;
第三條辦學性質:福建省教育廳直屬高職院校;
招生層次:高職(專科);
第四條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五條辦學地址:福州市福清市鏡洋鎮紅星村龜山116號(相思嶺校區);
福州市倉山區上三路190號(首山校區);
福州市鼓樓區軟件大道福州軟件園C區46號(軟件園教學點)
第三章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六條招生專業及學費標準
序號專業代碼專業名稱學費(元/學年)
1410103現代農業技術6000
2410105園藝技術6000
3410112設施農業與裝備6000
4410119現代農業經濟管理6000
5410202園林技術6000
6410204花卉生產與花藝6000
7410301動物醫學6000
8410303畜牧獸醫6000
9410305寵物醫療技術6000
10410307畜禽智能化養殖6000
11410309寵物養護與馴導6000
12420802環境工程技術6000
13440304智能建造技術6000
14440501工程造價6000
15440301建筑工程技術6000
16490101食品智能加工技術6000
17490102食品質量與安全6000
18510101電子信息工程技術6000
19510102物聯網應用技術6000
20510201計算機應用技術6000
21510202計算機網絡技術6000
22510203軟件技術9000
23510205大數據技術6000
24510208虛擬現實技術應用6000
25510301現代通信技術6000
26530302大數據與會計6000
27530605市場營銷6000
28530701電子商務6000
29530402統計與會計核算6000
30530802現代物流管理6000
31540109茶藝與茶文化6000
32550101藝術設計6000
33550105服裝與服飾設計6000
34410101種子生產與經營6000
35410113現代農業裝備應用技術6000
36540202烹飪工藝與營養6000
37410118休閑農業經營與管理6000
38540105研學旅行管理與服務6000
39530202金融科技應用6000
40530704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6000
第七條2025年學院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八條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全面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前提下,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政策,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九條學院2025年學生住宿費標準,根據閩價費〔2007〕75號、閩價費〔2012〕299號、閩價費〔2021〕367號,分別為550元/人/學年、570元/人/學年、650元/人/學年、970元/人/學年;交費后無論是否辦理入學手續,退費按閩價〔2005〕費435號文件執行。教材代辦費統一招投標,據實結算。
具體住宿費標準:相思嶺校區5號樓570元/人/學年(6人間);舊4號樓、6號樓650元/人/學年(6-8人間);11號樓9-13層970元/人/學年(6人間),11號樓2-8層和其他樓棟550元/人/學年(6-9人間),南區學生公寓970元/人/學年(6人間);首山校區和軟件園教學點550元/人/學年(6-8人間)。所有宿舍配有空調,相思嶺校區和軟件園教學點配有獨立衛生間和熱水器,首山校區為公共衛生間及淋浴間。
第四章錄取
第十條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學院教務處負責處理日常具體工作。招生錄取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一條學院紀委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并按學院有關規定受理學生及家長的申訴與處理工作。
第十二條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各省市招辦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錄取總則: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廳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和填報志愿為主要錄取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按平行志愿投檔辦法錄取。錄取以高考成績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我院所有招生專業不設置梯次及梯度級差。
2.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按出檔考生的分數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專業招生計劃按要求無法錄滿的,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可調整招生計劃到我院其他未錄滿專業進行錄取。
3.各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所有專業外語語種不限,但我院只提供英語語種教學。
4.符合加分或降分條件投檔的考生,嚴格按照2025年教育部及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文件執行。
5.同分排序,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同分排序規則。
第十四條我院在確定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并經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后,即向新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十五條一經錄取的新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未到校報到者,按《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按上級規定從學費中計提資助經費用于獎勵和資助學生,實施“學費減免緩”“優秀學生獎學金”“勤工助學”等獎優助學工程;品學兼優、家庭困難的學生,符合條件可享受國家助學金;特困學生按有關規定可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第十七條學生畢業由福建農業職業技術學院頒發福建省教育廳統一印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專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認證。
第十八條本章程和有關招生信息按高校“陽光工程”的有關規定在學院官網www.fjny.edu.cn向社會公布。
第十九條聯系方式及申訴、咨詢電話
申訴電話:(0591)38510319(紀委辦公室)
咨詢電話:(0591)83420158、83420178(招生辦)
傳真:(0591)83420342(招生辦)38510329(院辦)
官網:www.fjny.edu.cn。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章程只適用我院本年度普通高考招生工作。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或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由福建農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
標簽:福建農業職業技術學院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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