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石油化工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05-21 19:43:13網絡整理
湖南石油化工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湖南石油化工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地點:湖南省岳陽市湘北大道新開鎮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專科
院校標識碼:4143013045
辦學類型:公辦高校
第三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湖南石油化工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學校簡介:湖南石油化工職業技術學院是湖南省教育廳直屬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中南地區唯一一所全面對接石油化工行業產業集群的公辦高職院校。學校始終精耕石油化工這一國家戰略性支柱產業,全面對接石化中下游產業鏈的石化產品生產與儲運產業群、石化裝備維護與控制產業群、石化相關服務產業群。學校堅持“五化強技、五德并育”的人才培養模式,努力培養具備“人文品質、石化特質、勞模潛質”的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
第六條學校招生類別:普通類、職高對口類(限湖南)、單獨招生類(限湖南)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七條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本校招生規模確定、政策制訂等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招生錄取期間,學校紀委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校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我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學校面向湖南、江蘇、廣東、安徽、內蒙古、江西、遼寧、陜西、河北、重慶、青海、寧夏、廣西、福建、甘肅、貴州、云南、湖北、四川、吉林、山西、新疆、海南、山東、浙江等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各地區分專業招生計劃以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審核通過的數據為準。
第四章招生專業(類)及錄取要求
第十二條學校2025年招生專業
專業名稱所屬二級學院學制
學費
(元/年)
石油化工技術石化工程學院三年5060
石油煉制技術石化工程學院三年4600
油氣儲運技術石化工程學院三年5060
安全技術與管理石化工程學院三年4600
化工智能制造技術石化工程學院三年4600
應用化工技術石化材料學院三年5060
分析檢驗技術石化材料學院三年4600
環境監測技術石化材料學院三年4600
高分子材料智能制造技術石化材料學院三年4600
電氣自動化技術機電工程學院三年4600
工業過程自動化技術機電工程學院三年4600
化工裝備技術機電工程學院三年4600
無人機應用技術機電工程學院三年5060
新能源汽車技術機電工程學院三年5060
增材制造技術機電工程學院三年4600
現代物流管理人工智能學院三年3850
跨境電子商務人工智能學院三年3850
空中乘務人工智能學院三年8000
軟件技術人工智能學院三年7800
大數據技術人工智能學院三年4600
數字媒體技術人工智能學院三年4600
1、各專業均不設選科要求。
2、空中乘務專業僅限單獨招生類(限湖南)報考,其它具體在各省的招生專業及相關類別,待我校分省分專業計劃確定后,以各省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3、各專業學費標準最終以2025年湖南省物價主管部門審核為準。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招生工作體制,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1、錄取語種不限,考生入學后公共外語統一為英語。
2、不限制男女比例。
3、錄取方式:對于進檔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不設置志愿分數級差。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數,依據進檔考生所填報專業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進檔考生若出現投檔成績同分的情況,按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規則為:語文、數學、外語。學校認可生源省份的高考加分政策,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值計入錄取排序成績。錄取結束后不再退檔。
4、專業體檢要求,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包括:石油化工技術、石油煉制技術、安全技術與管理、化工智能制造技術、分析檢驗技術、環境監測技術。
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包括:石油化工技術、石油煉制技術、安全技術與管理、油氣儲運技術、化工智能制造技術、應用化工技術、分析檢驗技術、環境監測技術、高分子材料智能制造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化工裝備技術、無人機應用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空中乘務。
其它情況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三條新生入學后,有特殊情況需轉專業的,按照我校相關規定,在本校當年招生專業范圍內轉換。
第十四條學校對新生入學設有“綠色通道”,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可持相關佐證材料向學校財務管理處申請辦理學費緩交手續,并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品學兼優的學生每年可享受國家獎學金:10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6000元/年;國家助學金:一等4800元/年、二等3700元/年、三等2600元/年;校內獎學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300元/年;校內定期困難補助1500元/年;新生符合孤兒認定條件的給予3年補助共計10000元(第一學年補助3300元,第二學年補助3300元,第三學年補助3400元);在校期間學生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或受到自然災害可向學校申請臨時困難補助,確保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能順利完成學業并順利就業。
第十五條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十七條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八條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院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十九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于湖南石油化工職業技術學院。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聯系方式
第二十條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岳陽市湘北大道
郵政編碼:414118
招生咨詢電話:0730-3066601、0730-3066602
招生咨詢郵箱:guo109956@qq.com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s://www.hnshzy.cn/zsxx/
監督投訴電話:0730-306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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