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有色金屬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5-05-19 18:02:08網絡整理
湖南有色金屬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湖南有色金屬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地點: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區學林街道香樟社區明禮路197號(校本部);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區石宋路1059號(南校區)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專科
學校標識碼:4143014360
辦學類型:公辦
第三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湖南有色金屬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學校簡介:湖南有色金屬職業技術學院成立于2011年3月,是湖南省人民政府舉辦、湖南省教育廳主管的一所國有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中國有色金屬工業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中南有色金屬職業教育集團牽頭單位、全國職工職業技能實訓基地、全國有色金屬行業職工繼續教育基地和全國模范職工之家,學院被評定為省文明高等學校、省平安高校,是省高校大學生創新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省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先進單位、省就業創業工作“一把手工程”優秀單位、省征兵工作先進單位和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先進單位。
第六條學校招生類別為普通類、職高對口類。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七條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本校招生規模、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招生錄取期間,學校紀委紀檢監察處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校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我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學校2025年面向12個省份招生。學校結合國家政策導向,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需求,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數量、生源質量、促進教育公平等因素,制定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報送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學校2025年招生計劃共計3600人。高考統招各省招生專業、計劃及有關招生要求等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編印的2025年招生計劃手冊。
第四章招生專業(類)及錄取要求
第十二條學校2025年共開設24個招生專業及方向,所有專業文理兼招,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物理類、歷史類均可,不限選考科目。各專業最終學費標準以2025年湖南省物價主管部門審核為準。
系部專業名稱學制學費標準(元/年)備注
機電工程系●智能焊接技術三年4600
機電工程系●機電一體化技術三年4600
機電工程系●智能控制技術三年4600
機電工程系●數控技術三年4600
機電工程系數字化設計與制造技術三年4600
建筑工程系●建筑工程技術三年4600大一在南校區學習
建筑工程系●建筑裝飾工程技術三年4600大一在南校區學習
建筑工程系▲工程測量技術三年4600大一在南校區學習
建筑工程系工程測量技術(無人機測繪方向)三年4600
建筑工程系建筑加固與修復技術三年4600
冶金材料系▲儲能材料技術三年待定
冶金材料系■▲有色金屬智能冶金技術三年待定
冶金材料系■▲材料成型及控制技術三年4600
冶金材料系▲●稀土材料技術三年4600
冶金材料系金屬智能加工技術三年4600
資源環境系▲●礦山智能開采技術三年4600
資源環境系▲●工程地質勘查三年4600
資源環境系■▲礦物加工技術三年待定
資源環境系●分析檢驗技術三年4600
資源環境系▲●環境工程技術三年4600
資源環境系安全技術與管理三年4600
經濟管理系●大數據與會計三年3500大一在南校區學習
經濟管理系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三年3500大一在南校區學習
經濟管理系跨境電子商務三年3500大一在南校區學習
注:“■”中央財政支持專業;“▲”湖南省“楚怡”雙高專業群建設專業;“●”院級重點專業。
第十三條各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我校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四條為保證畢業生順利就業,自身條件不符合用人單位招聘要求的考生請慎重填報。學校招生各專業對口服務用人單位的特別招聘要求主要有:
(1)所有資源環境系、冶金材料系、建筑工程系、機電工程系各專業要求身體健康,肢體無殘疾,無色盲色弱,無聽力障礙,無高度近視,雙眼矯正視力不低于5.0;
(2)礦山智能開采技術、工程地質勘查專業對應的企業崗位要求男生;
(3)跨境電子商務專業對應的企業崗位要求外語成績較好。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為100%。
第十六條學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錄取原則,調檔時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及相關降分投檔的規定。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關于志愿投檔順序的有關規定,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投檔成績提檔。
第十七條學校所有專業均安排在普通專科批次錄取,對已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不設置分數級差,根據各專業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分配專業,如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排序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排序錄取,以此類推。若遇到同分情況,依次比較語、數、外單科成績,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參考同分排位錄取。如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它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對不符合國家招生有關規定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對考生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考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條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被錄取新生應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和要求辦理報到入學手續,確因客觀原因不能按時報到的,需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未經我校同意而逾期不報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具體報到要求見學校《2025年新生入學須知》。
第二十二條學校建立了獎、助、勤、減、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扶助體系,對于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的崗位,幫助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克服生活和學習上的困難,順利完成學業。經濟困難的大學生可憑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到當地有關部門申請助學貸款,學校實施獎學金制度,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學校還設立各類專業獎學金和單項獎學金,用于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校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于湖南有色金屬職業技術學院。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聯系方式
第二十五條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區學林街道香樟社區明禮路197號(校本部);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區石宋路1059號(南校區)
郵政編碼:412006
招生咨詢電話:0731-22713033、22713066、22713079
微信公眾號:hnyszygzh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s://zsxxw.hnyszy.com.cn
監督投訴電話:0731-22713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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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湖南有色金屬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地點: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區學林街道香樟社區明禮路197號(校本部);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區石宋路1059號(南校區)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專科
學校標識碼:4143014360
辦學類型:公辦
第三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湖南有色金屬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學校簡介:湖南有色金屬職業技術學院成立于2011年3月,是湖南省人民政府舉辦、湖南省教育廳主管的一所國有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中國有色金屬工業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中南有色金屬職業教育集團牽頭單位、全國職工職業技能實訓基地、全國有色金屬行業職工繼續教育基地和全國模范職工之家,學院被評定為省文明高等學校、省平安高校,是省高校大學生創新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省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先進單位、省就業創業工作“一把手工程”優秀單位、省征兵工作先進單位和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先進單位。
第六條學校招生類別為普通類、職高對口類。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七條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本校招生規模、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招生錄取期間,學校紀委紀檢監察處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校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我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學校2025年面向12個省份招生。學校結合國家政策導向,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需求,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數量、生源質量、促進教育公平等因素,制定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報送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學校2025年招生計劃共計3600人。高考統招各省招生專業、計劃及有關招生要求等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編印的2025年招生計劃手冊。
第四章招生專業(類)及錄取要求
第十二條學校2025年共開設24個招生專業及方向,所有專業文理兼招,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物理類、歷史類均可,不限選考科目。各專業最終學費標準以2025年湖南省物價主管部門審核為準。
系部專業名稱學制學費標準(元/年)備注
機電工程系●智能焊接技術三年4600
機電工程系●機電一體化技術三年4600
機電工程系●智能控制技術三年4600
機電工程系●數控技術三年4600
機電工程系數字化設計與制造技術三年4600
建筑工程系●建筑工程技術三年4600大一在南校區學習
建筑工程系●建筑裝飾工程技術三年4600大一在南校區學習
建筑工程系▲工程測量技術三年4600大一在南校區學習
建筑工程系工程測量技術(無人機測繪方向)三年4600
建筑工程系建筑加固與修復技術三年4600
冶金材料系▲儲能材料技術三年待定
冶金材料系■▲有色金屬智能冶金技術三年待定
冶金材料系■▲材料成型及控制技術三年4600
冶金材料系▲●稀土材料技術三年4600
冶金材料系金屬智能加工技術三年4600
資源環境系▲●礦山智能開采技術三年4600
資源環境系▲●工程地質勘查三年4600
資源環境系■▲礦物加工技術三年待定
資源環境系●分析檢驗技術三年4600
資源環境系▲●環境工程技術三年4600
資源環境系安全技術與管理三年4600
經濟管理系●大數據與會計三年3500大一在南校區學習
經濟管理系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三年3500大一在南校區學習
經濟管理系跨境電子商務三年3500大一在南校區學習
注:“■”中央財政支持專業;“▲”湖南省“楚怡”雙高專業群建設專業;“●”院級重點專業。
第十三條各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我校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四條為保證畢業生順利就業,自身條件不符合用人單位招聘要求的考生請慎重填報。學校招生各專業對口服務用人單位的特別招聘要求主要有:
(1)所有資源環境系、冶金材料系、建筑工程系、機電工程系各專業要求身體健康,肢體無殘疾,無色盲色弱,無聽力障礙,無高度近視,雙眼矯正視力不低于5.0;
(2)礦山智能開采技術、工程地質勘查專業對應的企業崗位要求男生;
(3)跨境電子商務專業對應的企業崗位要求外語成績較好。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為100%。
第十六條學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錄取原則,調檔時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及相關降分投檔的規定。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關于志愿投檔順序的有關規定,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投檔成績提檔。
第十七條學校所有專業均安排在普通專科批次錄取,對已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不設置分數級差,根據各專業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分配專業,如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排序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排序錄取,以此類推。若遇到同分情況,依次比較語、數、外單科成績,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參考同分排位錄取。如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它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對不符合國家招生有關規定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對考生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考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條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被錄取新生應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和要求辦理報到入學手續,確因客觀原因不能按時報到的,需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未經我校同意而逾期不報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具體報到要求見學校《2025年新生入學須知》。
第二十二條學校建立了獎、助、勤、減、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扶助體系,對于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的崗位,幫助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克服生活和學習上的困難,順利完成學業。經濟困難的大學生可憑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到當地有關部門申請助學貸款,學校實施獎學金制度,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學校還設立各類專業獎學金和單項獎學金,用于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校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于湖南有色金屬職業技術學院。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聯系方式
第二十五條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區學林街道香樟社區明禮路197號(校本部);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區石宋路1059號(南校區)
郵政編碼:412006
招生咨詢電話:0731-22713033、22713066、22713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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