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吉利汽車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5-05-19 18:01:25網絡整理
湖南吉利汽車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我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湖南吉利汽車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地點: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區保稅路1號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院校標識碼:4143014406
辦學類型:民辦
第三條學校簡介:湖南吉利汽車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經教育部備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面向智能制造和先進制造業需求,以培養高技能應用型人才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校下設汽車工程學院、人工智能學院、智能制造學院、人文與管理學院4個二級學院,招收普通類、對口類、體育類考生,招生專業以工為主,工、管、經、文等多學科協調發展。
第四條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并加蓋湖南吉利汽車職業技術學院公章的學歷證書,并報湖南省教育廳電子注冊。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湖南吉利汽車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五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六條湖南吉利汽車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確定本校招生規模等重大事項,學校招生辦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學校紀委辦公室負責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八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校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九條我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學校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結合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等,確定當年度招生規模。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院務會審定后,上報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一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和學校審定的分專業計劃,制定學校分省分專業生源計劃,經學校批準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第十二條學校2025年面向14個省份招生,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市、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我校無預留計劃。
第四章招生專業
第十三條我校2025年招生專業共21個。各專業所在院系、學制、學費標準如下表,各專業最終學費標準以2025年湖南省物價主管部門審核為準。
二級學院專業名稱學費標準(元/年)
汽車工程學院新能源汽車技術14900
智能網聯汽車技術14900
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13900
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14900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14900
人工智能學院軟件技術14900
大數據技術14900
物聯網應用技術14900
人工智能技術應用14900
智能制造學院工業機器人技術14900
機電設備技術14900
智能控制技術(無人機方向)14900
智能制造裝備技術14900
機電一體化技術14900
人文管理學院工商企業管理11900
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13900
電子商務13900
中文11900
業財數據應用與管理9900
休閑體育(賽車方向)14900
健康管理14900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市、區)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實行學校負責,考試院監督,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外語語種要求不限,但學校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所有專業無需口試。
第十六條各專業錄取考生的男女比例原則上不限制。
第十七條我校各省錄取調檔比列均為100%。
第十八條專業錄取原則,普通高考錄取不設專業分數級差,一律按照考生填報的第一專業錄取。如果考生想調整自己填報的第一專業,請務必在錄取結束前與我校招生辦取得聯系。
第十九條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加分提檔。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學校轉專業規定,我校對于所有錄取的學生,根據學生意愿,開學報到期間可以向學校教務處自愿申請轉專業一次,后期不再辦理轉專業手續。
第二十一條學校的獎勤助貸政策,嚴格按照國家和學校的相關政策要求辦理。
第二十二條我校各專業沒有附加體檢限制,所有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校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于湖南吉利汽車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聯系方式
第二十七條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區保稅路1號
郵政編碼:411100
招生咨詢電話:0731-52867886
招生咨詢郵箱:2469706765@qq.com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www.hnqczy.cn
監督投訴電話:0731-52867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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