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5-05-19 17:54:11網絡整理
湖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院)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湖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辦學地點: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區高泗路600號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專科
院校標識碼:4143014468
辦學類型:公辦高校
第三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湖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證書種類:全日制專科畢業證。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學校簡介:學校是2013年升格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專科學校,由著名民主革命家宋教仁于1912年倡導創立,已歷百年。學校開設有29個大專層次專業,在校學生近萬名。學校以培養專科層次的小學和幼兒園教師為己任,構建了學前、藝術、小教、文旅、體育、信息技術等6大專業群,學前教育和藝術教育兩個專業群立項為湖南省職業院校高水平專業群A檔建設單位。學校立足湘西北,面向全省,輻射全國,力爭建成全省領先、全國一流的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第六條學校招生類別:普通類、職高對口類、藝術類、體育類。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七條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本校招生規模、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就業指導處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招生錄取期間,學校紀檢監察室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校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我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學校2025年面向14個省份招生。學校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的發展定位、專業發展、辦學條件、生源情況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等因素,科學合理地制定學校本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在各省的招生專業及相關類別,待我校分省分專業計劃確定后,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四章招生專業(類)及錄取要求
第十二條學校2025年招生專業29個,實際招生專業以省廳審核通過的為準。各專業學費標準及選科要求如下表,各專業最終學費標準以2025年湖南省物價主管部門審核為準。
學院專業學制學費標準選科要求
學前教育學院學前教育3年3500元/年無
早期教育3年3500元/年無
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3年3500元/年無
小學教育學院小學教育3年3500元/年無
小學語文教育3年3500元/年無
小學數學教育3年3500元/年無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3年3500元/年無
現代家政服務與管理3年3500元/年無
藝術學院音樂教育3年3500元/年無
舞蹈教育3年3500元/年無
美術教育3年3500元/年無
藝術教育3年3500元/年無
環境藝術設計3年7500元/年無
視覺傳達設計3年7500元/年無
表演藝術3年7500元/年無
理學院小學科學教育3年3500元/年物理(理科)
現代教育技術3年3500元/年無
計算機應用技術3年4600元/年無
軟件技術3年7800元/年無
人工智能技術應用3年4600元/年無
動漫制作技術3年9000元/年無
文學院小學英語教育3年3500元/年無
旅游管理3年4600元/年無
研學旅行管理與服務3年4600元/年無
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3年3500元/年無
體育教育3年3500元/年無
社會體育3年4600元/年無
運動訓練3年4600元/年無
馬克思主義學院小學道德與法治教育3年3500元/年無
第十三條外語語種:小學英語教育專業要求應試外語語種為英語,其它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我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對于符合學校投檔要求的進檔普通類(含職高對口)考生,學校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第一志愿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志愿錄取,依次類推。進檔考生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考生位次排序規則按考生所在省(市、區)考試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其它缺檔專業(類)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六條凡報考我校設置為藝術和體育類專業范圍的考生,應省藝術統考和體育統考上線。凡省藝術統考和體育統考上線的考生,在符合省招生主管部門錄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試院最新規定來計算綜合成績,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進檔考生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考生位次排序規則按考生所在省(市、區)考試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學校認可各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投檔的規定,按各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投檔成績(含全國性高考加分)提檔。
第十八條學校在各省的投檔比例設置均為1:1。
第十九條所有專業錄取結束后不再退檔。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學生原則上應按照錄取專業就讀,但因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轉專業的,入學一個學期后,可以向學院提出申請轉專業,學校依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和《湖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對學生的申請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學生進行專業轉換。
第二十一條學校的獎勤助貸政策及相關程序
學校實行獎學金制度,對符合相應條件的學生,可以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資助金和校內獎學金,除此之外,學生還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和開展勤工儉學。學校建立了以獎勤助貸等方式資助貧困生完成學業的幫困工作體系。
(一)國家獎助貸
1.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按國家相關文件規定執行,名額由省教育廳分配。
2.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按國家相關文件規定執行,名額由省教育廳分配。
3.國家助學金:國家獎勵標準按國家相關文件規定執行,名額由省教育廳分配。
4.生源地貸款:由國家開發銀行經辦,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在戶籍所在地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原則上每生每年不超過20000元。
(二)校內獎助勤
1.校內獎學金: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學校給予一定獎勵,獎勵名額、標準按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2.校內特困補助:對遭受意外傷害、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等學生,視情況予以一定的資助。
3.勤工儉學:學校設立勤工儉學崗位若干,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二條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1.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不予錄取:①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②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③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2.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不能錄取到學前教育類專業;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錄取到運動訓練專業;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蘭、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到計算機應用技術、軟件技術、動漫制作技術、人工智能技術應用、美術教育、環境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學前教育類、體育類等專業;色盲的考生不能錄取到美術教育、環境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與制作、學前教育類、體育類等專業;色弱的考生不能錄取到學前教育類、體育類專業。
3.嗅覺遲鈍、口吃、步態異常、駝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風的考生不宜報考師范教育類專業、表演類和旅游類專業;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主要臟器:肺、肝、腎、脾、胃腸等動過較大手術,功能恢復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腸潰瘍、慢性支氣管炎、風濕性關節炎等病史,甲狀腺機能亢進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報考表演類和舞蹈教育專業。
第二十三條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院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于湖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聯系方式
第二十七條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區高泗路600號
郵政編碼:415000
招生咨詢電話:0736-7272844/7797616(傳真)
招生咨詢郵箱:hnyzzsjyc@163.com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s://zsjyc.hnyesf.com/
監督投訴電話:0736-728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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