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2025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2025-04-29 12:29:08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教育部關于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精神,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清華大學2025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以下簡稱“強基計劃”)。基于我校“為國選材、厚植強基、拔尖領軍、創新未來”的強基人才選拔培養定位,結合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目標,選拔一批肩負使命、志趣堅定、稟賦優異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基礎學科和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后備人才。
一、機構與原則
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清華大學本科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強基計劃招生及錄取工作按照綜合評價、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確定錄取名單,學校紀檢監察機構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收對象
各省(區、市)符合2025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志向遠大、追求卓越、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并有志于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研究工作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
三、招生專業
2025年我校在各省(區、市)強基計劃招生計劃以我校報名系統公布為準。
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分為基礎理科學術類專業、基礎理科工程銜接類專業和基礎文科類專業。
基礎理科學術類專業包括: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旨在選拔并培養在基礎理科領域有突出特長且有志于從事相關基礎研究的學生。
基礎理科工程銜接類專業包括:數理基礎科學、化學生物學、理論與應用力學,旨在選拔并培養在基礎理科領域有特長,且有志于從事高端芯片與軟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制造和國家安全等關鍵領域研究的學生。
基礎文科類專業包括:中國語言文學類(古文字學方向)、歷史學類、哲學類專業,旨在選拔并培養在基礎文科領域有特長且有志于從事相關研究的學生。
學科類包含專業及對應的選考科目要求如下:
學科類 |
包含專業 |
非改革省份科類要求 |
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
人才培養單位 |
理科類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理工類 |
物理和化學 |
致理書院 |
物理學 |
理工類 |
物理和化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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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 |
理工類 |
物理和化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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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學 |
理工類 |
物理和化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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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與計算科學 |
理工類 |
物理和化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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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理基礎科學 |
理工類 |
物理和化學 |
未央書院 |
|
化學生物學 |
理工類 |
物理和化學 |
探微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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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與應用力學 |
理工類 |
物理和化學 |
行健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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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類 |
中國語言文學類(古文字學方向) |
文史類 |
不限 |
日新書院 |
歷史學類 |
文史類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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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類 |
文史類 |
不限 |
四、報名方式
考生請在指定時間內登錄清華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03),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申請表并提交。對于獲得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獎項的應屆考生可通過上述平臺提交破格資格申請。
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須根據高考選科情況進行學科類申請,非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須根據自身文理分科進行學科類申請。學科類不允許兼報,學科類內最多允許填報8個專業志愿,專業志愿需滿足選考科目要求。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強基計劃。
五、選拔程序
(一)入圍選拔
報名考生須參加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高考)。我校依據考生高考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從高到低順序,按照生源所在省份各學科類的強基計劃招生計劃數的6倍確定入圍高校考核測試考生名單(末位同分同時入圍),并公布入圍分數線。對于提交破格申請的考生我校將根據其相關學科競賽成績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可以破格入圍。破格審核“不通過”者仍按照高考成績確定入圍資格,或可登錄報名平臺選擇取消我校強基計劃報名。
所有入圍考生高考成績總分不得低于各省份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非改革省份以本省本科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準)。
入圍結果將在報名平臺公布。
(二)高校測試
我校將于6月下旬至7月上旬采取綜合考核的方式,全面、深入地考查考生的能力和素養,具體安排以報名平臺通知為準,請考生及時查詢相關通知或結果。
1.基礎能力測試。理科類專業測試科目包含數學、物理、化學,文科類專業測試科目包含數學、語文、歷史。
2.綜合素質考核。通過面試對考生的學科潛質、創新能力、問題意識、思辨精神、意志品質等進行全面、深入的考核和評價,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供的考生綜合素質檔案將作為面試的重要參考材料。
3.體育測試。測試項目包括:身高、體重、肺活量、臺階運動試驗、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等。體育測試結果不計入高校測試成績,入選但無故不參加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三)成績核算
強基計劃綜合成績滿分100分,按照高考成績(按滿分85分折算)+高校測試成績(由基礎能力測試、綜合素質考核成績構成,按滿分15分折算)計算形成,其中基礎能力測試成績按滿分10分折算,綜合素質考核成績按滿分5分折算。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依次按高考成績(按滿分85分折算)、綜合素質考核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1)高考成績折算方法:考生高考成績/本省高考滿分×85(四舍五入取2位小數)
(2)高校測試成績折算方法:高校測試成績按照滿分15分進行核算(四舍五入取2位小數)
(四)確定錄取
依據高考成績入圍的考生,按照招生計劃、考生的綜合成績分省分學科類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預錄取名單,并公布錄取分數線。預錄取考生在學科類內按“專業志愿平行”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
破格入圍的考生,按照招生計劃和考生綜合成績相對值全國排序錄取(綜合成績相對值=破格考生綜合成績-本省同科類依據高考成績入圍考生最低錄取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對值相同時按綜合成績排序。破格考生錄取時不占用本省公布的強基計劃招生計劃。錄取專業根據考生學科特長方向、綜合成績相對值和專業志愿等進行錄取。
我校將對達到綜合成績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達到所填報專業志愿要求、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
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由我校本科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報送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并辦理錄取手續。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高考志愿錄取環節;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后續各批次高考志愿錄取環節。
六、培養環節
1.設立書院,統籌推進強基計劃。我校高度重視強基計劃的招生與培養工作。為更好地落實強基計劃,同時更好地建立以通識教育為基礎,通識教育與專業教育相融合的本科教學體系,保持厚基礎、寬口徑的人才培養優勢,學校依托致理、日新、未央、探微、行健五個書院作為強基計劃人才培養單位。書院針對強基計劃招生專業設計專門培養方案并匹配相關資源。
2.因材施教,改革學生培養模式。針對強基計劃錄取學生單獨編班,配備有熱情、高水平的一流的師資,提供一流的學習條件,創造一流的學術環境與氛圍。針對強基計劃學生全面改革培養方案,定制高水平通識教育課程,提高專業核心課程質量,同時鼓勵開展學科交叉、研究性學習,實行全覆蓋的導師制,營造師生“從游”文化,為學生的充分發展提供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