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大學2025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2025-04-29 12:02:54復旦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教育部關于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要求,經教育部批準,我校2025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即“復旦大學強基計劃”),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以造就“能甄別、能建構、能協同、能堅持”的“干細胞式”拔尖創新人才為目標,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培養成為為國擔當,能承擔科技創新、科教興國重任的掌握未來的復旦人。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有志于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以下兩類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
A類:綜合素質優秀、成績優異的考生;
B類:基礎學科拔尖,在高中階段獲得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等獎(金牌)、二等獎(銀牌)的考生。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強基計劃。
二、招生專業
招生專業(類) |
非高考改革省份 高考科類要求 |
高考改革省份 選考科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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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語言文學類(古文字學) |
文史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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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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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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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與應用數學 |
理工 |
物理和化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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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與計算科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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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學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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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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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學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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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醫學 |
分省招生計劃數以我校強基計劃報名平臺公布為準。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A類考生可于4月21日至5月10日登錄復旦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46),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B類考生可于4月21日至5月6日登錄復旦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我校將對其學科特長等進行審核,5月8日前向考生發布破格資格審核結果。破格資格審核通過者可獲得破格入圍資格;審核不通過者可登錄復旦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重新以A類考生報名,或取消我校強基計劃報名。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校測考核
1.初試:
(1)6月15日前(高考后、出分前,具體安排另行通知)舉行初試,初試形式為筆試;
(2)對于A類考生,依據初試成績,按專業(類)分別劃定全國統一及格線,按不超過分省分專業計劃數的3倍劃定不低于及格線的初試合格線:初試合格方可入圍校測復試,初試不合格不再進入后續選拔環節、不計校測成績;
(3)獲得破格入圍資格的B類考生不參加初試,直接入圍校測復試面試。
2.復試確認:
入圍校測復試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登錄復旦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進行校測復試確認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和知情同意書,放棄、未確認或未完成承諾書和知情同意書簽訂的考生,將被取消入圍復試資格,不再進入后續選拔環節。
3.復試:
(1)6月22日前(具體安排另行通知)舉行復試,復試根據報考專業設置筆試、面試、體育測試等環節;
(2)報考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類專業的A類考生須參加筆試和面試,報考其他專業(類)的A類考生直接參加面試,B類考生直接參加面試;
(3)組織相關學科專家對入圍考生進行面試,考生、考場、面試專家以“三隨機”抽簽方式配對,面試全程錄音錄像;
(4)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材料將在面試過程中作為重要參考資料,面試前安排充足時間由面試專家審閱;
(5)體育測試將于面試后進行,體育測試成績將作為綜合成績同分情況下的排序依據之一;所有考生均須參加體育測試,無故缺席體育測試者將被取消校測成績。詳見附件。
(四)錄取辦法
1.作為錄取依據的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占85%,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校測成績(占15%)組成: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滿分×850+校測成績
注1:對于A類考生,由校測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和面試成績(滿分50分)相加組成校測成績;對于B類考生,面試成績(滿分150分)即為校測成績。
注2:報考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類專業的A類考生,校測筆試成績按復試筆試成績計算;報考其他專業的A類考生,校測筆試成績按初試成績計算。
2.高考成績公布后,按規則確定預錄取名單:
(1)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各省級招辦文件規定的相應控制分數線執行);
(2)對于A類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原則,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校測成績、專業志愿和分省計劃數確定預錄取名單,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體育測試成績、高考成績、高考語文成績、高考數學成績、高考外語成績確定位次;
(3)對于B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生源地A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我校單列計劃予以錄取。
3.強基計劃預錄取考生名單經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送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并辦理錄取手續。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高考志愿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按高考志愿填報規則參加后續各批次志愿錄取。
四、培養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