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綏化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28 09:40:40綏化學院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辦法?忌呖嘉幕n成績、專業課省級統考成績均須達到生源地。ㄗ灾螀^、直轄市)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梯度志愿投檔的省份,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按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照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算法參照生源省份執行)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考生所在省份對錄取有特殊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對符合國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原則上按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降分提檔,但錄取時以投檔成績為準。
第十五條對考生的單科分數不做具體要求。
第十六條各專業的招生對男女學生的比例不做限制。
第十七條各專業對考生的外語語種不做限制。
第十八條學校執行本年度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文件精神,對考生的身體條件不做特殊要求。
第十九條學校依據考生投檔信息中的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通過特快專遞向被錄取考生發送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加蓋“綏化學院招生錄取專用章”方為有效。
第四章學費標準和資助政策
第二十條學校根據黑龍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黑龍江省財政廳批復的專業收費標準收取學費。
第二十一條退費按照國家和黑龍江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學校除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政策外,還設立了學校綜合獎學金和各類單項獎學金,按照有關規定統一評定和發放。
第二十三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通過申請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崗位,享受學校的獎、助、補、緩等資助政策順利完成學業;學校還協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辦理在校期間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入學后申請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第五章資格審查與證書頒發
第二十四條學生按學校規定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后,達到畢業要求者,由學校頒發綏化學院畢業證書,
第二十五條學生通過學校學位資格審查,并達到學士學位授予要求,由學校授予學士學位。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學校嚴格遵守并執行國家、省有關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紀律要求,對在招生工作中違反工作程序和紀律、徇私舞弊者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自修訂之日起執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由綏化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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