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東體育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26 17:11:25山東體育學院
第一章總則
為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新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招生委員會、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2024年山東體育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嚴格按程序進行,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名稱:“山東體育學院”,學校代碼:“10457”。
第五條學校地址:濟南校區(濟南市世紀大道10600號)、日照校區(日照市東港區山東東路685號)。
第六條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辦學層次:以本科、研究生教育為主,積極發展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學校成立由黨委書記、校長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校招生工作,并設立招生辦公室,具體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招生紀律監察工作由本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
第四章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九條招生專業: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足球運動、體育教育、體能訓練、特殊教育、運動人體科學、運動康復、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休閑體育、體育經濟與管理、健康服務與管理、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電子競技運動與管理、智能體育工程、舞蹈表演、舞蹈編導等17個專業。
第十條招生計劃:按照國家教育部核準的、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我校分省分專業計劃數執行。招生計劃主要有兩個公布渠道:一是我校將計劃報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后由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以規定的形式向社會公布;二是由我校通過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招生政策:按照《關于印發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的通知》(體科字〔2023〕188號)、《山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山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招考委辦〔2024〕19號)和《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山東省2024年普通高校體育類專業招生有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執行。
第十二條錄取原則:非體育單招專業錄取原則為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直至錄滿。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原則為在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分專項、分男女按照綜合分(綜合分=文化課成績/6×30%+體育成績×70%)擇優錄取。
錄取結束在山東體育學院網站(http://www.sdpei.edu.cn)公布相關信息。
第十三條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