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武漢商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09 21:49:03武漢商學院
(二)表(導)演類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在文化投檔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統(聯)考成績合格并已投檔的考生中,按以下規則錄取:對有規定投檔成績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的投檔規則和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對沒有規定投檔成績的省份,按綜合成績[文化成績×30%+省級統考專業成績×7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綜合成績相同,則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體育類專業(不含運動訓練專業)在專業術科成績和文化投檔成績均達到所在省規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并已投檔的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相關投檔規則和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運動訓練專業實行單獨招生,經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審批錄取,并報國家體育總局備案。具體錄取標準按當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所有本、專科專業不設男女性別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條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區)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所有專業報考及錄取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因崗位要求:1、女生身高要求162—175cm;男生身高要求172—185cm;2、身體裸露及四肢處無疤痕及印記,無紋身,無“X”或“O”型腿;3、形象氣質佳,五官端正,體型勻稱,體檢合格。
第五章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二十四條學生入學收費嚴格按照湖北省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學后,學校要進行全面的入學資格復查,對藝術、體育類專業等特殊類型錄取新生開展入學專業復測。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校期間可以申請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武漢市政府獎學金等資助獎勵項目。此外,我校校內資助還設立了校長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畢業生獎學金、應征入伍專項獎勵金、退役復學(入學)專項獎學金、愛心助學禮包、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等專項補助。
第二十七條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以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綠色通道”。國家助學貸款由學生入學前在生源所在地辦理。同時學校開設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幫助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先行辦理入學手續。
第二十八條學校通過武漢商學院招生網(zs.wbu.edu.cn)發布有關招生信息及錄取結果。
學校招生咨詢電話:027-84791352、84791355;微信公眾號:武漢商學院招生與就業工作處。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學校不委托任何單位、社會中介機構和個人參與我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宣傳及錄取工作,不向考生收取除國家規定收取費用之外的任何費用,也未以“電子登記表”“預報登記信息”等任何形式要求考生登記個人信息,也從未以“線下招生”“擴招”“降分錄取”等任何形式招收考生,希望廣大考生及家長提高警惕,防止上當受騙。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學校招生與就業工作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