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無錫學院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03 20:22:36無錫學院
(六)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類推。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院校投檔規則進行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七)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錄取排序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專業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如果考生所報第一專業已滿,按順序考慮第二專業,依此類推。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且符合專業體檢要求,則將考生調劑到學校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按退檔處理。其中,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類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八)學校只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考生須參加當地省(直轄市、自治區)藝術專業統考并成績合格。對文化分和藝術專業分均達到當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調閱檔案,按照各省考試院藝術類投檔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當地考試院藝術類無明確投檔規則,則我校對文化分和藝術專業分均達到當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文化分和專業分之和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志愿間無級差,最終錄取信息以該省招辦公布為準。
(九)當進檔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我校依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出臺的同分排序規則(或排序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確定專業。若考生所在省(市、區)沒有明確的同分排序政策,則按專業志愿順序靠前的優先錄取,如仍相同,普通類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總分、數學單科成績、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藝術類考生再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外語單科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
(十)在不降分錄取的前提下,學校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符合教育部有關規定的加分投檔政策,符合高考照顧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總成績參與專業錄取排序。
(十一)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原則上只錄取填報有此類志愿的考生。
(十二)其他錄取規則按教育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及學校有關招生規定執行。
第五章錄取與入學
第九條學校根據經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十條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到畢業中學領取經密封的個人紙質檔案(如畢業學校統一寄送個人紙質檔案,新生需索取相關證明),報到時移交給學校。
第十一條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報到規定的有關證件、材料,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常事由外,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二條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不合格者,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六章獎助學金
第十三條學校獎勵和資助政策覆蓋就學全過程,構建國家獎助學金、學校獎學金、社會獎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臨時困補、綠色通道等完整獎助體系,對優秀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全方位、多元化的精準獎勵與幫扶,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為家庭貧困而影響學業。學校多次獲江蘇省資助績效考核優秀,入選省教育廳精準資助長效機制改革試點單位。有關程序按國家、生源地相關主管部門和學校規定執行。
第七章聯系方式
第十四條通訊地址:無錫市錫山區錫山大道333號
郵政編碼:214105
無錫學院官網:http://www.cwxu.edu.cn
無錫學院招生網:http://zs.cwx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510-88532333;0510-80560342
咨詢QQ群:797272183
招生傳真:0510-80560053
電子信箱:xyzbcwxu.edu.cn
監督舉報電話:0510-80560007
第八章附則
第十五條無錫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無錫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六條本章程通過我校招生網面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機構或個人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十七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僅適用于我校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如有與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相悖之處,則按上級文件精神執行,如國家、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政策進行調整,我校也將作相應的調整。
第十八條本章程經學校審議通過,由無錫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