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通理工學院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03 20:20:17南通理工學院
為規范招生行為,確保2024年招生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順利進行,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規定,結合學校實情情況,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特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基本情況:
高校名稱:南通理工學院
院校地址:南通校區(校本部):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永興路211號
海安校區:江蘇省海安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上湖大道1號
辦學性質: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本科
學習年限:四年
二、招生計劃:
按照江蘇省教育主管部門有關工作要求,學校綜合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生源情況、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并結合歷年招生實際情況,確定分省招生計劃。經審核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對外公布(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三、報考條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的報名條件,且已參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報名的往屆生和應屆生均可報考。
2、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對《指導意見》中規定“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均按“不予錄取”執行。學生入學后將進行體格檢查,身體異常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3、考生需根據報考要求逐項自檢,錄取時以《高考體檢表》中的體檢信息為準。
四、錄取規則:
1、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錄取工作以投檔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關于外語:學校各專業不限外語應試語種,但學校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
3、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4、提檔比例以各省市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執行(無特殊要求按100%比例進行投檔)。
5、對于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必須與報考專業要求一致。學校錄取時按照相關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6、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我校對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然后按“分數清”(即分數優先)原則安排錄取專業。當投檔成績相同時,高考綜合改革“3+1+2”模式省份的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首選歷史科目考生)或數學(首選物理科目考生)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高考綜合改革“3+3”模式省份的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其他省份文史類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理工類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數學、語文、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上述排序規則仍相同,則參考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7、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