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信息公開公示
2024-04-25 23:24:19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一)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應及時公布有關招生政策、招生計劃、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考生夏季高考成績、專業成績和錄取結果的查詢辦法、有關分數線、文化、專業及綜合成績一分一段表、填報志愿和錄取時間安排、缺額招生計劃、我省享受照顧政策的類別及具有相應資格的考生名單以及教育部規定的其他合格考生名單等。
市、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和高中學校要分別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地、本校享受照顧政策的類別及具有相應資格的考生名單以及教育部規定的其他合格考生名單等,高中學校還須按有關規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級。
高校要在其網站上公布本校招生計劃、招生章程、錄取結果查詢辦法、取得本校招生相關資格的考生名單。
(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2024年底。市、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和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公示的考生有關信息上報前至少公示10個工作日,并保留至2024年底。
(三)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高校、中學要在公示有關信息的同時,提供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受理舉報的單位和通訊地址,并按照國家有關信訪規定及時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