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實行的監察制度是
來源:高考網整理 2023-01-31 20:30:10
秦朝時期,皇帝主要是通過兩種方式來實現監察制度的正常運行及其權力的運轉。第一種方式則是設立了御史大夫這一官職。作為三公之一,御史大夫幾乎可以說是秦朝政治體系當中地位最為崇高、權力最大的官員之一,除了從制度建構上面來實施監察職能外,秦朝時期還有著另外一種特別的方式來實現監察的目的,那就是皇帝巡視。
1秦朝實行的監察制度的介紹
秦朝是中國監察制度的發端。中央設御史臺,御史大夫為長官。
御史之名,在西周官職中就存在了。在古語中,史是掌管文書的官吏的通稱,御史是在君主左右掌管文書檔案記錄等事的,御史大夫是御史之長。至秦時,遂成為負責糾察職能的最高監察官吏。這是中國歷史上監察制度的發端。
秦時,御史大夫之下,設御史中丞。中丞的職權,是掌管朝廷的圖籍秘書,并處理直達君主的一切奏章,在殿中察舉違法官吏。因為居殿中辦事,故曰中丞。其下御史若干名。御史也稱侍御史,主管地方送達中央的文書。在地方執行監察任務的官吏,稱監御史。秦朝用御史監理諸郡,察舉地方上的違法事宜,但監御史不屬于地方官職,也不專駐地方,而屬于御史臺、受御史中丞直接指揮和管理。
可以看出,我國的封建監察制度,在秦時尚屬初創階段。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等職官,雖然具有糾察的職能,輔佐皇帝監察百官,但仍負責行政事務,而不是專職監察官吏。他們的職責和活動方式,以及他們對司法活動的監督,似乎也缺乏明確規定。
這固然有文獻散佚的原因,也和當時這一制度還屬于初創歷史階段有關。但是,秦朝開創的監察制度卻構成了中國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一大特色,對后世的影響是極為深遠的。
2秦朝的政治制度是什么
秦朝的政治制度是: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制度。
秦朝一方面創設了皇帝制度,在中央設立三公九卿制,在地方推廣郡縣制;另一方面,又采取了一系列鞏固中央集權的措施,如:統一文字、度量衡及貨幣,銷毀兵器,決通川防,廣修馳道以及“焚書坑儒”等等。
隨著進一步北征匈奴、南服百越等措施的實行,統一的多民族的封建獨裁國家形成。 另一方面,秦朝的統治極其殘暴,無休止的兵役、徭役以及暴虐的刑罰,給人民帶來了巨大的災難和痛苦。特別是到秦二世當政時期,其統治更加黑暗。于是,陳勝、吳廣領導的農民大起義終于將秦朝推向滅亡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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